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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】。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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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三十三?条 草原承—。。包,经营者应当合理【利用草原不得超【过草原?行政主?管部门核《定的载畜量;草原】承,包经营者《应当:。采,取种植和储备—饲草饲料、增加饲】草,饲料供应量、调【剂处理?牲畜、优化畜群【。结构、提高出栏【率等措施《保持草畜平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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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草原:载畜量标准和草【畜平衡管理》。办法由国务院草原】行政主管《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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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三十《四条 牧区的草】。原承包?经营者?应当实行划》区轮牧合《理配置畜群均—衡利:。用草原
! 第三十【五条 《国家提倡在农—区、半农半牧区和】有条件的牧区实行牲!。畜圈养草原承—包经营者应》当按:照饲养牲畜的—种类和?数量调?剂、储备《饲,。草饲料采用青贮【和饲:草,饲料加工等新—技术逐步改变依【赖,天然草地放牧的【生产方式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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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在草原禁【牧、休牧、轮牧区国!家对实?行舍饲圈养》的给予?粮食和资金补助【具体办法由国—务院或?者国务?院授权的有》关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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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三十六条 县【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草?原,行政主管《部,门对割草《场和野生草种—基地:应当:规定合理的割草期】、,采种期以及》留茬高度和》采割:强度实行轮割轮采】
! 第三十七条 遇!到自:然灾害等《特,。殊情况?。需要临时调剂使用草!原的按照自愿互利的!原则由双方协商【。解,决;需要跨县—临时:调剂使用草原—的由有关县》级人民政府或者共同!的上级人民政府组】织协商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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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八条 进—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!设应: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!;,确需征收、征—。用或者使用草—原的:必,。。须经省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草原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核同意后依照【有关:土地管理的法律、行!政法规办理建—设用地审《批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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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三十九《条 因建》设征收、征用—。集,体所有的草》原的应当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土地?。管理法?的规定给予补偿;因!。建设使用国》。家所有的《草原:的应当?依照国务院有关【规定对草原承包【经营者给予补偿【
! 因建设征》。收、征?用或者使用草原的】应当交?。纳,草原植被《恢复费草《原植被恢《复费专款《专用由草原行政主】管部门按照》规定用于恢复—。。草原植被《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截留》、挪:用草原植被恢复【费的征收、》使,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!院价格主管部门【和国务院财政—部门会同国务院草】原行:政,主管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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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条 【 需要临时占—用草原的《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草》原行政主管部—门审:核,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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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临时占用草原】的期限不得》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!时占用的草》原,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!、构筑物《;占用期《满用:地单位必须恢复草】。原植:被并及时《退还:。
! 第四十《一,条 在草原—上,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!和畜牧?业生产服务》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!草原的由县级—以,上,人民政府草原—行政主管《部门批?准;:修筑其他《。工程需要将草原【转为非畜牧业生产】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!建设:用地审批《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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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【款所称直《接为草原保护和畜】牧业生产服务的工】。程设施是《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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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一)生产、—贮存:草,种和饲草饲》料的设?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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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!。牲畜圈舍、配种点】、剪毛点、药浴池、!人畜饮水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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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!科研、试验、示范基!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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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四—)草原?。防火和灌溉设—。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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