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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章 法—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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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违】反标准化法和本【。。条例有关规定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由标准!化,行政主管《部门或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在《各自:的,职权范围内》责令限期改进并可通!报批评
! (一)企业未】。按规定制《定标准作为组织【生产依据的;
【。。
, (【二)企业未按规定】要求将产品标准【。上,报备案的;
! : , (三?。)企业的产》品未按规定附有【标识或?与其标识不符的;】。
? ? (?四)企业《研制新产品、改进产!品、进行技》。术改造不符合标准化!要,求的;
! (?五,)科研、设计、【生产中违反》有关强制性标准规】定的
第三十!三条 生产》不符合强制性标【准的产品的应—当责:令其:。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!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!术处理;《处以该批产品—货值金?额百分之二十至百】分,之五十的罚款;对有!关,责任者处以》五千元以下罚款
! 销售不!符,合强制性《标准的?商品的应当》。责令其停止》销售并限期追回【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!毁或作必要技—术,处理;没收违法所】得;处以该批商【品货值金《额百分之十》至百分之二》。十的罚款;对有关责!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!罚款
【 进口不—符合强制性标准的】产品:的应当封《存并没收《。该产:品监:督销:毁或作必要技术处】理,;处以进口产品【货值金额百分之【二十:至百分之五十的【罚款;对《有关责?任者处以五千—。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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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本条规定《的责令停止生产【由,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:决定;其他行政【处罚:。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!决定:
第三十四】条 生?产,、销售、进口不符】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!造成严重后果构成】犯罪的由司》法机关依法追究【直接责?任人员的《。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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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三十五条》 当事人对没—收,产,品、没收《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!罚不:服的可以在接到【。处罚通知之日—起十五日内向作出】处罚决定的机—关的:上一级?。机关申请《复议;对复议决定不!服的可以在接到【复,议决定之日》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!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!在接到处罚通—知之日起十》五日内直《接向人民法院起【诉当事人逾》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!向人民法院起诉【。又不:履行处罚决定的由】作出处?罚,决,定的机关申》请人民法院强—。制执行
—。 第三十六条 本条!例,第三:十二条至《。第三十?六条规定的处—罚,不免除由此产生【的对他人的损害赔】偿责任受到》损害的?有权要求《责任人赔偿损失赔】偿,责任和赔偿》金额纠纷可以由有关!行政主管部》门处理当事人也【可以直接向人民【法院起诉《
? 第三十七条 标准!。化工作?。的监:督,、,检验、管《理人员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!部,。门给予行政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】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,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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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? :(一)违反本条例】规定工作失》误造成损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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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》)伪造、篡改检验数!据的;
》 —。(三:)徇私舞弊、滥用职!权、索贿受贿—的
第三十—八,条 :罚,。。没收入全《。部上:。缴财政对单》位的:罚款一?律从其?自有:资金中支付不得列】入成本对责任人【。的罚款不得从—公款中核销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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