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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标准!的实施?与监:督
第—二,十,三条 从事科—研、生产、》经营的单位和—。个人必须严格—执行强制性标—准,不符合强制性—标准的产品禁—止生:产、销售和进—口
《 第二?十四条 企业生【产执行国家》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!方标准或企业标【准,应当在?产品或其说明—书、包装物上标注】所执行标准的代【号、编?号、名称
【 第二十五》条 出口产品的技】术要求由合同—双方约定
【 出—口产品在国内销【售时属于《我国:强制性标准管理【范围:的必须符合强—制性标准的要求
】
第二十六条】。 企业?研制新产品、—改进产品、》。进行技术改造—应,当符合标准化要求】
第二十七】条 国务《。院标准化行政主【。管部门组织或—。授权国?务院有关《行政:主管部门建立行业认!证,机构进行产品质量】认证工作《
第二十八】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!政主管部《。门统一负责全国标准!实施的监督国务【院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分【。。工负责本部门、【本,行业的标准实—施的监督
【 省—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。标准: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!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的标准《实施的监督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!民政府有关》。行政主?管部门分工负责本】行政:。区域内本部门—、本行业的标准【实施的监督
! 市》、县标准化》行政主管部门和【有,。关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?省、自治《区,、直辖?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各!。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的标准实施的!监督:
第二十【九条 ?国家检?验机构由国务院标】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规划、审【查地方?检验机?构由省、自》治区、直《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!行政主?管部门会《同省级有《。关行政主《。管,部,门规:划、审查
】 处理有关产!品是否符合标准的】争议以?本条规定的检验机】构的检验《数据为准
》。
第三十—条 国务院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可—。。以,根据需要和国家有关!规定设立检验—机构负责本行业【、本部门的检验【工作
第三十一条! 国家机关、社会】团,体、企业《事业单位及全—体公民均有》权检举、揭发违【。。反强制性标准—的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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