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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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四十五条《 立?案调查结束后需要移!送行政处《罚委:。员会的由《立案:调查:部门提出《处罚建议将案件材】。料移交行政处罚委】员会办公室
—
【 其?他案:件由立案调查部门】。根据查审分离的【。原则指派调查人员】以外的工作人员进】行审理审理程序参】照本章?规定执行《行政处?。罚委员会办公室【在立案调查》部门认定的》违法事?实基础上就处罚【依据:、处罚种类法—。。律适用问《题进行审《核
》
,
第四【十六条 立案调】查部门移交行政处】罚委员会办公室【。的案件?材料应当《包括
?
— 》。 (一)立案审批!表;
!。 — (二)《调,查,(现场检查)通【知等文书;
—
《
《 (—三)案件调查报告】书;
《
?
—。 (四)—证据、?证据目录及相关说】明;
《
《 》 :。。 ,(五:。)当事人的反馈材料!;
—。。
》 《(六)拟被处罚机】构,负责法律文书接收工!作的联系人、—联系方式;
】
:
— (七)当事】人送达地址确认【书;:
,
! : (八)移交【审理表;
【
? 【 (九?)其他必要材—料
—
《 第四?十七条 立案【调查部门移交—审理的案《。件材料应当符合下列!标准
【
【 (一)材料【齐全内容《完整装订整齐—页码连?。续;
《
《。 (!二)证据《目录格式规范—证据说明清晰证【据材料与违法—事实内容一致;
】
! (三)证】。据应当是原件不能】提供原件《的复:制件应与原》件一致
! 立案调【查部门?对送审材料的真实】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!以及执法的》事实、?证据、?程序:的合法性负责
】
:
第四】十,八条 行政处罚委!员会办公室收到立】案调查部《门移交的案件—材,料后:应当:在三个?工作日以内进行【审查并作出是否接】。收的决定
】
符【合规定标《准的行政处罚委员】会办公室应当办【理接收?手,续注明案《件接收日期》和,案卷材料等有关【情况不符合接—收标准?的应当退《回,立案调查部门并说明!理,由
—
第四【十九条 行—政处罚?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案!件材料后《应当基于调查报告】载,明的违法《事实和责《任人员从调查程【序、:处罚时效、证据采信!、,事,实认定、行为定性、!处罚:。种,。类与幅度等》方面进行审理—对案件审理意见负】责
【 第五十条】 :。有,下,。列,。情形:之,一的行政处罚委【。员会:办公室应当请—立案调查部门书面】说明:或者退回补充—调查
【
: (】一)违法《事实:不清的;
》
! (二—)证据不足或不【符,合要求?的;
! (三!)责任主体》认定不清的;
!
】 (四)调查取!证程序违法》的;
—
《 —(五)处罚建议不明!确或明?显不当?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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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!条 行政处罚【委员会办《公,室应当自正式接【收案件之日》起九:十日以内完成案件】审理形成《审理报告提交行政】处罚委?。员会审?议有特殊情》况的可以适当延【。长
》
《 立案调查部门根!据办公室意见需【要,补充材?料的自办公室—收到完整补充材【料,之日:起,重,新计算审理期限
】
!审理报告主要内容】应当包括
】
》 (一【)当:事人的基本情况【;
《
《。 》 ,。 (二)当》事人违法事实与【有关人员责》任认定情况;
】
》 (三!)拟处罚意见、理由!和依据?。
《
《 审理报》告可以对调》查报告载明的—违,法事实认定、—行为定性、量罚依据!、处罚幅《度或种类《。。等事项提《。出调整或《者变更的《意见或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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