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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信?访事项的办》。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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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九条 —银,行保险监督管理机】构应当?依法按程《序办理信《访事项?恪尽职守、秉公办】事规范细《致、及时《稳,妥不得推诿、敷衍、!拖延
! 第《三十:条 ?银行保险监》督管理机构办理信】访事项可听取或【。阅悉信访人》陈述事实和理由;】可要求信访人、相关!组织或人员说明【情况需要进一步【。核实:有关:情况的可《进行:调查对重《大、复杂、》疑难的?信访:事项可根据利—益相关方申请举【。行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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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《一条 银行保险监!。督管:理机构对已受理【的信访事项经核【实,、调查依照相关【法律法?规和监管规定针对信!。访,人的:诉求事项按程序提】出,意见应自受理之日】起,6,0日内办结并—书面答?复,。信访人?但,。答复内容不得—违反相关保密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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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【事项办理过》程中需?。其他国?家机:关协查等所》需的时间不计—入前款规定的期【限
【。 在前述60!日期限内发现情况复!杂需要延《长调查期限的经本单!位负责人《批准:可以:适当:延期但延长》。期限不得超过30】日并告知信》访人延期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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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,访事项?办理中?信访人要求》查询信访办理进度的!可,。。以告知但《不得涉及保密、敏感!性事项或尚未明【确的事实、结—论等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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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匿【。名信:访事项或信》。访人提?。供的姓名(名—称)、联《系方式、地址等【。不明确的不适用本】条不予告知或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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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三,十二条 信—访人对银行保险监督!管理机构信访事项答!复意见不《服的可?以自: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!30:。日内向原办理机构】的上一级机》构书面提出复查申请!材料应包括原处理】意见、不服》意见的事《实和:理由信访人再次向】原办:理机构以《同一:事项:提出信访诉》求的原办理机构【不,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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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—到复查请求》的机:构应当自收到—复查请求之日起30!日内提出《复查意见对信访【人不服意见的事实和!理由进行核查并【。书面答复信访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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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》。。十三条 《 ,信访人对银行保险】。监督管理机构复查】意见不服的可以自】收到:书面答复之日起3】。0日内向复查—机构:的,上一级机构书面提】出,复,核申请材料应包括】原处理意见、—不服:意见的事实》和理由?信访人再次向原复查!机构以同《一事项提出重新复】查,请求:的原复查机构不予受!理
【 ? 收到复《核请求的机构应【当自收到复核—请求之日起30日内!提,出,。复核意见对信—访人不?服复查意见的事【实和:理由进行核查并【书面答?复信访人《
— ? 第:三十四条 》 ,银行保险监督—管理机构信访工作部!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应当及》时督办?信访承办部门并提出!改进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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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无正】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!受,理应当受理的信访】事项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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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。 (二《)无正当《理由未按规定时限】。办结已受理的信【。访事项的;》
【 》 (三)未按规】定反馈信访事项【办理结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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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, : (四)受理、办理!信访事项《。。推诿、?扯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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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五)其他需—要督办的《情形
! ?第三:十五条 银行保险!监督管理机》构信访承《办部门收到》信访工作《部门改正建》议的应当及时进【行改正?;,收到书面督办—意见的应当书—面反:馈信访工作部门【
【。 , 第三十六条 !银行保险《监督管理机构对转到!下,级机构办理的信【访事项?应当加强督》促、指导要求—。按,规定告知信访人【受理情况、按时限】答复信访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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