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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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一节 一般规定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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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第十七条— 劳动争议仲【裁委员会《按照统筹规划、【合理:。布局和?适应:实际需要的原—则设立省、》自,治区人民政》府可以决定》在市、县设立—;直辖市人民政【府可以决定在区、县!设立直辖市》、设区的市》也可:以设立?一个或者《若干:个劳:动争议仲裁委员【会劳动?。争议仲?裁委员会不》按行政区《划层层设《立,
》
, : 第十《八条 《国,务院劳?动行政部门》依照本法有关规定】制定仲裁《规则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:人民政府劳动行【。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!的劳动争议仲裁工】作进:行指:。导
》
—第十九条 》 劳动争议仲—裁委员会由劳—动行政?部门代表、》工会代表和企业【方面代表《组成:劳动争议仲裁委【员会组成人员应当】是单数
】
, ? 劳动争议仲—裁委员会《依法:履行:下列:职责
】 ,。 《 (一)聘任】、解聘专职》或者兼职仲裁员;
!
》 【 (二?)受:。理劳:动争议?案件;
! 《。 《(三)讨论重—。大或者疑难的劳动】争议案件《;
! : , (四)—对,仲,裁活动?进行监督《
》
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!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!理劳:动争议?仲裁委员会的—日,常工作
】
, 《。第二十条 劳动争!。。议仲裁委员会—应当设仲裁》员名册
《
:
仲】裁员应当公道—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!之一
—
: 《 ? (:一)曾任审判员【的;
?
,
?
】 ,(二:)从事法律研究【、教学工作并—。具有:中,级以上职称的—;
】 (】三)具有法》律知识、《从事人力资》源管理或者工会等】专业工作《满五年的;
】
,
《。 (【四)律师执业满三年!的
《
第】二十一条 》 劳动争议仲裁委】员会负责管辖本【区域内发生》的劳动争议
】。
劳】动争议由劳动合【同履行地或者—用人单位所在地【的劳动争议》仲裁委员会管辖双】方当事人分别向【劳动:合同履?行地和用人》单位所?在地:的劳动争议》。仲裁委员会申请【仲裁的?由,劳动合同履行—地的劳动争》议仲裁委员会管辖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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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二条 】发,生劳动争议的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!劳动争议仲裁—案件的双《方当:事人
】 ? 劳务派遣单—位或:者用工单位》。与,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!的劳务派遣单位【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!事人
! 第二十—三条 与》劳动争议案件的处】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!第三人可以申请【参加仲裁《活动或?者由劳动《争,议,仲裁委员会通—。。知其参加仲裁活动】
【 : 第二十四条 当!事人可以委》托,代理人参加仲—裁,活动委?。托他人参加》仲,裁活动应当向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!。。提交有委托人—签名或者《盖章的委《托书委托书应—当载明委托》事项和?权限
】 第二十【五条 丧失或者】部分丧?失,民事行为能》力的:劳动:者,由其:法定:代理人代为参—加仲裁活《动;无法定代理人】的由劳动争议仲【裁,委员会?为其指定代》理人劳?动者死亡的由其近】亲属或?者代理人参》加仲裁?活动
【
, 《第二:十六条 《 劳动争议》仲裁公开进行—但,当事人?协议不公《开进行或者》涉及国家秘密、商】业秘密和《。个人:。。隐私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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