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《志愿服务活动
】
】 , ,第,十一条 《 志愿者可以参与志!愿服务组织开—展的志?。愿服务活动也可【以,。自行依?法开展志愿服—务活动
》
,
第】十二条 《 志愿服《务组织可以招—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!务,活,动;招募时应当说明!与志愿服务》有关的真实、准确、!完,整的信息以》及在志愿服务—过程:中可能?发生的风《险
《
? 第》十,三条 ? 需:要志愿?。服,务的组?织或者个人可—以向志愿《服务组织提出申请】并提供与志愿服务有!关的真实、准确【。。、完:整的信息说明—在志愿服务过—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!志愿服务组织应当】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!并及时予以答—复
! , 第十四条》 志愿《者、志愿服务组织】。、志愿服务对象【可以根据需要签订】协议明确《当事人的权利—和义务约定志—。。愿服务?的内容、方式、【时间、地点、—工,作条件和《安全保障《措施等
》
》 第十五—。条 志愿服—务组:织,安排志愿者》参与志愿《服务活动应》当与志愿者的—年龄、知识》、技能和身》体状况?相适应不得要求志愿!者提:供,超出其能力的—志愿服务
】
,。
第—十六条 志愿【。服,务组:织安排志愿者—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!需要专门知识—、技能的《。应当对志愿》者开展相关》培训
?
?
,
:。 开展专业志愿!服务:活动应当执行国【家或者行业》组织:制定的?标准和规程法律、】行,。政法规对开展—志,愿,服务活动有》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!者应当?依法:取得相?应的资格
!
第十【七条 志愿—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!者参与?志愿服务活》动,提供必要条件解决】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!程中遇到《的,。困难: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!益
】 志愿服务组织!安,排志愿者参与—可能发生人身—危险的志《愿服务活动》前应当?为志愿者《购,。买相:。应的人身意外伤害】保险
》
第十!八,条 : 志:。愿服务组《织开展?志愿服务活》动,可以使用志愿—服务标志
—
》 第十九—条 ?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!愿者参与志愿服【务,活动应当如实记录】志愿者个人基本【信息:、,志愿服务《情况:、培训情况、—表彰奖励情况、评】价情况等信息按照】统一的信息数—据标准?录入国务《院民政部门指定的】。志愿服务信》息系:统实现?。数据:互联互通
!
志愿【者,需要志愿服》务记录证《明的志?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!志愿服务记录无偿、!如实出具
!
记录志】愿服务信息和出具】。志愿服务《记录证明《的办法由国务院民政!部门会同《有关单?位制定
》
?
《 第二十条 志】愿服务组织》、志愿?服务:对象应当尊重志愿】者的人格尊严;未经!志,愿者本?人同意不得公—开,或者:泄露其?有关:信息
—
第【二十一?条 志愿服—务,组织、志愿者应【当尊重志愿服务对】象人格尊《严不:得侵害志愿服务【。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向!志愿服务对》象收取或者变相收】取报酬
! 第二十二】条 志愿者—接受:志愿服务组织安【。排参与志愿》服务活动《的应当?服从管理《接受必要的培训
!
【 志愿者《应当:按照约定提供—志愿服?务志愿者因故不能】按照约定提》供志愿服务》的应当及时告知【志愿服务组织或者】志愿服务对象
【
— 第二十三【条, 国家鼓励和支】持国家机《。关、企业事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】、社会?组织:等成:立,志,愿服务队《。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!活动鼓励和》支持具?备专业知识、—技能:的志愿?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!
【 国《家鼓:励和支持公共—服务机构招募志愿】者提供志愿服务
!
】第二十四《条 发《生重大自然灾害、】。事故:灾难:和公共卫生事件等】。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!展救助的有》关人民政府》应当建立协调机制】提供需求信》。息引导志愿服—务组织和《志愿者?。及时:有序开?展志愿服务活动
!
志!愿,。服务组织、志—愿者开?展应对突发事件【。的志愿服务活—动应当接受》有关人民政府设立】的应:急指挥机构的—统一指挥、协调
!
】第二十五条 【任何组织《和,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!愿,者,、志愿服务组织提】供服务不得以—志愿服务名义进行】营,利性活?动
【 第二十六】。。条 任何组织和个!人发现志愿》服务组织有》违法行为可以—向民政部门、其他有!关部门或者》志愿:服务行业组织投【诉、举?报民政部门、其他有!关部门或者》志愿服务行业组【织接到投《诉、举?报应当及时调—查处理?;对:无权处理的应—当告:知投诉人、举报人】。向有:权,。处,。理的部?门或者?行业组织投诉、举报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