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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】志,愿服务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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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十一条 志愿【。者可:以,参与志?。愿服务?组织开?展的志愿服务活【动也可?。以自行依法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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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二条 志愿!服,务组织可以招—募志愿者开展志愿】服务活动;招募时应!当说明与志》愿,服务有关《的真实、《准确、完整的信息以!及在志愿服务过【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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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三条 需要志】愿服务的组织—或者个人可》以向志愿服》务组织提出申请并提!供,与,志愿服务《。。有关的真实、—准确:、完整的信息说明在!志愿服务过程中【可能发生的》风险志?愿服务组《。织,应,当对有关信息—进行核实并及—时予以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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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条】 志愿者、志【愿服务组织、—志愿服务《对象:可以根?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!当事人的权利—和义务约《定志:愿服务的内容、方式!、时间?、地点、工作—。条件和安全保—障措施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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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五条 》 志愿服务组织安】排志愿?者参与?志愿:服务活动应当—与志愿者的年龄、知!识、技能和身—体状:况相适应不得要求】志愿:者提供超出其能力】的志:愿服:务
【 : 第十《。六条 ? 志愿服《。务组织安排志愿【者参与的志愿—服务活动需要—专门知识、》技能的应《当对志愿者》开展相关培》训
! 开展专业志【愿服务活动应当执行!国家或者《行业组?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!。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开!展志愿服务活动【有职业资格要—求,的志愿者应当依【法取得相应的资【。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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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条 志愿】服务:。组,织,应当:。为志愿?者参与?志愿服务活动—提供必要条件解【决,志愿者在志愿—服务过程中遇到的】困难维护志愿者的】合,法权益?
— 《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!愿者参与可能发【生人身危《险的:志,愿服务活动前—应当为?志愿者购买相—应的人身《意,外伤害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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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:条 志愿服务组织!开展志愿服务活【动可:以使用志愿》服务标志《
】 第十九》条 志愿服务组织!安,。排志愿?者参与?志愿服务活动应当】如实记?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!息、志愿服务情况】、培训情况、表彰奖!励情况、《。评价情况等》信息按照统》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!入国务?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!愿服务信息系统实】现数据互联》互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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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—愿者需要志愿—服,务记录证明》的志愿?。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!愿服务记录无—偿,、如实出具》
— 记录志愿服!务信息和出具志愿】服务记录证明的办法!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!同有关单位制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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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条 志愿】服务组织、志愿【。服务对象应当尊【重志愿者的人—格尊:严;未?经志:愿,者本人同意不—。得公开?或者:泄露其有关信—息
】。 第二十一条 ! 志愿?。服务组织《。、志愿?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!对象人格尊严—不得侵害志愿服【务对:象个人?隐私不得《向志:愿服务对象收—取或者变相收—取报:酬
! ,。 第二十二条 【 志愿者接受志【愿服务组织安排参】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!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!的培:训,
】 :志愿者应当》按照约定提供志愿】服务志?愿者因故不能按照约!。定提供志愿服务的】。应当及时告知—志愿服务组织—或者志愿服务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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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《三条 国家鼓励】和支持?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!单位、人《民团体、社会组织】等成立志愿服务队】。伍开展专业》。志愿服务活动鼓励】和支持?具,备专业知识》、,技能:。的志愿?者,提,供专业志愿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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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【鼓,励和支持公共服务机!构招募志愿者提供】志愿服?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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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—。十四条 发—。生重:大自然灾害、—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!事件等突《发事件需要迅速开】展救助的有》。关人民政《府,应当建?立协:调机制提供需求【信息引导《志愿:服务组?织和志愿者及时有】序开展志愿》服务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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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志愿》服务组织、志愿【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!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!接,受,。有关人民政》府设立的应》急指挥?机构的统一指—挥、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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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二十五条 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!强行:指派志愿者、志愿】服,务组织提供服务【。不得以志愿服务【名义进行营利性【活,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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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十六条 》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!现志愿服务》组织有违法行为可】以向民政部门—、其他有关部门【或,者志愿?服务:行业组织投诉—、举报民政部门【、其:他有关部门或者志】。愿服务行业》。组织接到投》诉、举报《应,当及时调查》处,理;对无《权处理的《应当告知投诉—人、举报人向—有权处理的部门【或者行业《组织投诉《。、举: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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