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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公】开募集基金的基金】合同的变《更、终止《与,基金财产清算
【
! :第七十八条》 按?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!者基金?份,额持有人大会—的决议?。基,。金,可以:转换运作方式或者】与其他?基金合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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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第七十九》条 封闭式—基金扩募或》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!应,当符合?下列条件并》报国务院证券监【督管理机构》备案
《
》 【(一:)基金?。运营:业绩:良好;
【
】 (二)基金【管理人最《近二年?内没有因《违法违规行为受到】行,政处罚或者刑事【处,罚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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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【三)基金《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!通,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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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,(四)本法》规定的其他条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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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十条 有》下列情?形之一的基金合同】终止
】 , 》 , (一)基金合同期!限届满而未延期【;
:
— , , (二【)基金份额持有人】大会决定《终止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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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(三【)基:金管:理,人、基金托管人【职责终止在》六个月内没有—新基金管理人—、新基?。金,托管:人承接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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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基金合!同约定?。的其他情形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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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十一条 ! ,基金:。合,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!应当组织清算—组对基金财产—进行清?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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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清算组由基金—管理人、基金托【。管人以及相》关的中介服务—机构组成《
! 清算组作》出的清?算报告经《会计:师事务所审》计律师事务所出具】法律意见书》后报国务《院,证券监督管》理机构备案并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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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十二条 清【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!应当按照基金份【额,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!进,行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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