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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公】开募集基金的基【金合同?的,变更、终止与基金财!产清算
】
第】七十八条《 按照基金合同的!约定或者基金—。份额持有人大会的】决,议基金可《以转:换运作方式或—者与其他基金—合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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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第七十九条 — 封闭式《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!金合同期限应当符合!下列条?件,并报国务院》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!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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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【基金运营业绩良【好;
《
— (二】)基:金管理人《最近二年内没有【因违法违《规,行,为受到行政》。处罚或者《刑事处罚;
—
《
, 【。 ,(三)基金份额【持,有人大会决议通过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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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:
《 : (四》)本法规定的—其他条?件
《
:。
: , 第八十条 【 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基?金合同?终,止
】。。 (】。一)基金《合同期限《届满:而未延期;
!。
【 (二)基金份!额持有人大》会决定终止;
【
— (】三):基金管理《人、基金托管—人职责终止在六个】月,内没:有新基金管理人【、新基金托管人【承接;
—
:。
: 》 (四)基金【合同约?定的其他《情形
—
第八十!一条 基金合同终!。止时基金管理人应】当组:织,清算组对基金财【产进行清算
!
清算组!由基金管理人—、基金托管人—以及相关的中—介服务机构》组成
【
: 清算》组作:出的清算《报告经?会计师事务所审【计律师事务》。所出具法律意—见书后?报国:务院:证券监督管理机【构备案并《公告:
【 , 第八十二—条 : 清:算后的剩余基—金财产应当按照基】金份额持有人—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!。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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