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公!开募集基金的—投资与信息披—露
! 第七十一条! :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!财产进行证券投资除!国务院证券监督管】理,机构另?有规:定外应当采用资产组!合的方式
】
》 资产组《合的: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!依照本法和国务【院证券监督管理机】构的规定在》基金合同中约—定
【 ? 第七十二条 基!金财:产应当用于》下列投资《
,
! (一—)上市交易的股票、!债,券;
! (二!。)国务院证券—监督管理机》构规:。定的其他证》券及其衍生品—种
【 , 第七十三条】 基金财产不【得用于下列投资或】者活动?
,
— — (一)《承,销证券;
—
— ? (二)违反】规定向?。他人贷款或者—提供担保;
—
》 【 (三)从事承担无!限责任的《投资;
《。。
! 《(四)买卖其他基】金份额但是国—务院证券监督管【理机构另有规—定的除?外;
】 (!五)向基金》管理人、《基金:托管人出《资;:
:
》 : : (六)从事】内幕交易《、操:纵证券交易价—格,及其:他不正当的》证券交易活》动;
?。
! (七)法】律、行政法规和【国务院证《券监督管理机—构规定禁止的其【他活动
《
— 运用基金财】。产买卖基金管—理人、基《金托管?人及其控股股东【、实际?控制人?或者与其有其他重】大利害关系的公司】发,行的证券《或承:销期:内承销的证券或【者,从事其他重》大关联交易》的应当遵循基金【份额持?有人利?益优先的原》则,防,范利益?冲突符?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!。理机构的规定并【履行信息披露义务
!
》 第七—十四条 基金管】理人、基金托—管人和其他基—金信:息披露义务》人应当依《法,披露基金信》息并:保证所披露信息的】真实性、《准确性和完整性【
《
第七】十五条 基金【信息披露义务—人,应当确保应》予披露的基金信息】在,。。国务院?证券:监督管理机构规定】时间内披露》。。并保证投资人能【够按照?基金合同约》定的时间和方式查】阅或:者复制公《开披露的信息—资料
》
》 第七十》六条 公》开,披露的基《金,信,息包括
《
,
?
【 (一《)基金招募》说明书?、基金合同、基金托!管协:议,;
《
— (二【)基:金募集情《况;
?。
?
,
【 (三)基金份额!上市:交易公告书》;
《
! :(,四,)基金资产净—。值、基金份额净【值;
—
】 (五)基金份额!申购、赎回价格;】
,
》 】(六)基金财—产的资产组》合季度报《告、财?务会计?报告及中期和年【度基金报告;
】
【 (七)临!时报告?;,
,
》 】(八)?基金份额《持,有人:大会决议;
—
! (九)【基金:管理人?、基:金托管?人的:专门基?金托管部门的重【大人事变动;
】
【 《 (:十)涉及基金财产】、基:金管理业务、—基金托管业》务的诉?讼或者仲裁》;
! (【十一)国务》院,证券监?督管理机构规定应】予披露的其他信息
!
《
》第七十七条 公开!披露基?金信息不《得有下列行为
【
— 》 (一)虚—。假记载、《误,导性:。陈,述或者重《大,遗漏;
! , (二!)对证券投资业绩】进行预?测;:
,
【。 》 (三?)违规承诺收益或】者承担?损失;
》
】 《(四:)诋毁其他基金管】理人、基金托管【人或者基《金销售机《构;
《。
】 (五)【法律:、行:政法:规和国务《。院证券监督》管理机构规定禁【止的其?他行为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