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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 基《金的运作《方式和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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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四条 —基金:。合同应?当,约定基金的运作【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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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五条 》基金:的运作方《式可以?采,用封闭式、开—放式或者其他—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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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采,用封:闭式运?作方式?的基:金(以下简称—封闭式?基金)是指基金份】额总额在基》金合:同期限内固定不【变,基金份额持有人不】得申请赎回的基金】。;,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!。的基金(以下简【称开放式基金)是指!。基金份额总额不【固定基金份》额可:以在基金合》同约定?的时间和《场所申购《或者赎回的》基,金,
《
采用】其他运作方式的【基金的?基金份额发售—、交易、申购、赎】回的办法由》国务院证《券监督管理》机构另行规定—
》
》第四十六《条 基金份额【持有人享有下列权】利
【 ? ? , (:一)分享基金—财产收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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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—)参与?分配清算后的—。剩余基金财产;
】
】 , (三)依】法转:让或者?申,请赎回?其持有?。的基金份《额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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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(,四):按照规定要》求召:开,基金份额持》有人大会或者—召集基金份额—持,。有人大会《;
! 《 (五)》对,基,。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!议事项行使表决【权;
【
》 《(六)对基金管【理人:、,基金托?管人、基《金服务机构》损害其合法权益【的行为依法提起诉】讼;
! (】七)基金合同约定】。的其他权利
【
《。 , 公开》募集基金的》基,金份:。额持有人有权查阅】或者复制公开披露】的基金信《息资料;非公开【募集基金的基金【份额:持有人对涉及自身】利益的情《况有权查《阅基金的财》务会计账簿等—。财务资料
【
《 ?第,四十七条 基金】份,额,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!金份:。额持有人组》。成行使下《列职权
】
— , (一)决定基】金扩募?或者:延长基金合》同期:限;
?
! ? (二)决定—修改基金合》同的重要内容—或者提?前终止基金合同;】
《
》 : : (三)决定更换基!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!人;
! 【。(四)决定调整【基金管?理人、基金托管人的!报酬:标准;
】
】 (:五)基?金合同?约定的其他职权
!
》 第四十八【条 按照基—。金合同?。约定基金份额持有】人大会可《以设立日常》。机构行使《下列:职权
《
】。 (一)召】集基金份额》持有人?大会;
】
《 (二)提!请更换基金管理【人、基?金托管人;
】
— (三)】监督基金管》。理人的投资》运,。作、:基金:托管人的托管活【动;
】 , (】四)提请《调整基金管理人、】基,金,托管人的报》酬标准?;
【 — (五)》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!职,权
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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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!规定的日常》机构由基金份额持】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!人员组成;其议【事规则?由基金合同约定
】
《
》第四十九《条 基金份额【持有人大会及其日】常机构不《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!基,金的投资管理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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