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,五章 ?基金的公开募—集
—
第】五十条 公开募集!基,金,应当经国务》院证券监《督管理机构》注册未经注册不得】公开或者变相公开】募集基金
!。
? 前?款所称公开》募,集基金?包括向?不特定对象募集资】金、向特定对—象募集?。资金累计超过二【百人以及法律—、行政法规》规,定的其他情形
!
》 , 公开募集》基金应?当由基金管理人【管,理,。基金托管人托管
!
:
: 第》五十一条《 注册公开募集基!金由拟?任基金管《理人向国务》院证:券监督管《理机构提交下列【。文件
?
:。
【 ? (一)申请—报告;?
— , : (—二)基金合同草案;!
》
】 (三)《基金:托管协议草》案;:
】 , ? (四)招—募说明书草案;
!
,
】 ?(五)律师事务【。所出具的法》律,意见书?;,
《
! ,(六)国务院证券】监督管理机》构规定提交的—其他文件《
》
第五十】二条 《公开募集基金的基】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!内容
—
》 (一)】。募集基金的目的和】基金:名称;
!。 》 (二》)基金管理人—、基金托管人的【名称:和住所;
!
】 (三)基金的运作!方式;
! :。 (四)!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!额总额和《基金合同期》限或者开放式—基金的最低募—集份额总额》;
【 (!五)确定基金份额】发售日?期、价?格和费用的原则;】
【 (六!)基金份额》持有:人、基金管》理人和基金托—管人:的权利?、,义务;?
》
!(七:)基金份《额持有人大会—召集、议事》及表决的程序和【规则;
《
》 — (?八)基金份额发售】。、,。交易:、申购?、赎回?的程序、《。时间:、地:点,、费用计算方式以】及给付赎回款项的时!间和方?式;
?
— 《 : (九)基金收益分!配原则、执行方【式;
【
— (十)基金】管理人、基金—托管人?报酬:的提取、支付方式与!比,例,;
?
【 (—十一)与《基金财产管理、运】用有关的其他费用】的提取?、支:付方:式;
?
】 (十二)!。。基金财?产的投资方向和【投资限制《;
《
:
: ,。 : (十—三)基金资产—净,值的计算《方法:和公告?方式;
】
, 《 : (十四)基金募!集未达到法定要求】的处理方《式;
》
? , 《 (十五)基金!合同解?除,和终止的事由、程序!以,及基金财产清算方】式;
—
》 《 (十六)争议解】决方式;
!
【 (十七)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!。项
?
》 第五十三条 ! 公开募集基金【的基金招募说明【书应当包《括,下列内容
】
《 , 《 (一)基金—募,集申:请的准予注册文件名!称,和,注册日?期;
】 : (【二)基金管理人、基!金托管?人的基本情》况;
】 《 (三)基金!合同和基金托管协】议的内容摘》要;
! ? (四)【基金份?额的发售日期、价】格、费用《和期限;
!
》 (》五)基?金份额的发售方式、!发售机构及登记机】构名称;
》
— (】六)出具法律—意,见书的律师》事务:所和审计基》金财产的会计—师事务所的名称和】住所;
《
】 (七【)基金?管理人、《基,金托管人《报酬及其他有关费】用的提?取、支付方》式与:比例;?
《
】 (八)风—险警示?内容:;
【。 — (九)》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!机构规定的其他内】容
?
,
:
《 第五十四条 】国务院证券监督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】理公开募集基—金的:募集注册申请之日】起,六个月内依照法律】、行政法规及国务院!证券监督管》理机构的规》。定进行审查作出【注,册或者不予注—。册的决定《并通知申请人—;不:予注:册的应当说明理由
!
!第五十五条 基】金募:集申请经《注册后方可》。发售:基金份额《。
《
: , 基金份额【的发售由基》金,管理人或《者其委托的基金销】售机构办理
!
》 第五?十六条 基金管理!人应当在基金份【额发售的三日前【公布招募说明书【、基金合同及—其他:有关文件
》
】 前款规定的文件应!当真实?、准确、完整
【
!。对基金募集》所进行的宣传推介】活动应当符合有关】法律、行政法—规的:规定不得有本法【第七十八条所列【行为
】 《第五十七条 基】金,管理人?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!。文件之日起》六个月内《进行基金募集—超过六个月开—始募集原注册—的事项未发生—实质性变化的应当】。报国:务,院证券监《督管理机构备案【;发:生实质性变》化的应当《向国务院证》券监督管理机—构重新提交注—册申:请,
,
— ?基金募集不得超【过国务院证券—监,督管理机构准予【注册的基金》募集期限基》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!额发售之日起—计算
《
【 第:五十八条 基金募!集期限?届满:封闭式基金募集【。的基:金,份额总额《达到准予注册—规模的百分之八【十,以上开放《式基金募集》的基:金份额总《额超过准予注册的】最低:募集份额《。总额并且基金份【额持有人人数符合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】理,机构规定的基金管】。理人应当《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!起十:日内聘请法》定验资?机构验资《。。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!起十日内向》。国务: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!提交验资报》。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!并予以公告
【。
— 第五十九—条, 基金募集—期间募集的》资,金应当存入专—门账户在基金—募,集行为结《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!
《。
: 《第六十条 投【资人交纳认购—的基: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!合同成立;基金管理!人依照?本法:第,五十九条《的规定向国》务院证券监督—管理机?构办理基金》备案:手续基金合同生效】。
】 , 基金募集期限届】满不能满足》本法:第五十九条规定的】条件的基金管理人】应当承担《下,列责任
】
— ?(一)以其》。固有财产承》担因募集《行为而产生的债务】和费用;
】
,
!(二)在基金募【。集期限届满后三【十日内返还投—资人已?交纳的款《项并加计银行同【。期存款利息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