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三章 诚信信!息的公开与查—询 !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! 本办?法第八条第》(二)?、,(三)、(四)、】(六)项信息 】  》   和第(五【)项的行政处—罚、市场禁入信息依!法向社会公》开 【    《中国证监《会在其网站建立证】券期货市场》违法失信信息公开】查 【    询》平台:社会公众可通—过该平台查询—本办法第八条—。。第(五)项》行 《     【政处罚?、市:场禁:。入,决定信息第(六)】项,信息等违法失信【信,息   !  第十五条 【 中国证《监会对有下》列严重违法》。失信情形的市—场主  !   ?体在证券期货市【场违法失信信息【。公开:查询平台《进行:。专项公示 —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因操!纵市:场,、内幕?交易、欺《诈发行、虚假披露】信息、? ?    — 非法从《事证券期货业—务、利用未公—开信:。息交易?以及编造、传播虚】    ! ,假信息被中国—。证监会及其派—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!;,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被中—国证监会及其—。派出机构采取市场】。禁入措施; !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三)因证》券期货犯罪被人民】法院判处刑罚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。 (四)因拒不【配,合中国证监会—。及其派出《机构监督检查、【调,查 》。     被有】关机关作出行—政处:罚或者处理决定; !     !  :。  (五)到期拒不!执,行中国证监》会及其派出机—构生效行政处罚【 : :    》 决定; — 《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六)严重《。侵害投资者》合,法权益、市场反应强!烈的其他严重 】。     违!法失信情形 —    】 严重违法》失,信主体的专项—公,示,期为一年自公示之】。日起算 》 ?     》第十六条  除本】办法第十四条、【第十:五条规定之外的诚】信信: 》     息公民】。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!本办法规定向—中,国证监会 【     【及其派出《机构申请查》询 【    第十七【。条  ?。。公民、法《人或者其他组—。织提出诚信信—息查询申请 — , ?     符合【以下条件《之一的中《国证监会及其—派出:机构予以《办理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公【民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申?请查询自己的诚信信!息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—)发:行人、?上市公?司申请查询拟任董】事、监事、高级【管 —。  :   理人》。员的诚信信》息的; 【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发行【人、上市公司—申请查询拟参与本公!司并购、重组 【  —   的公民—、法人或者》其,他组织的《诚信信息的》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四【。)发行人、上市公】司申请查询拟—委托的?。证券公司、证—券 【    《服务机构及其相【关从:业人员的诚信信【息的;?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五)证券公司、债券!受托管理人、—证券服务机构—申请查询 【 ? ,   其所提供专业!服务:的发行人《、上:市公司?及其董事、监事、】高,。级管  !   理人员、【控股股东和》实际控制人以及债券!发行担保人的诚信】。信息 《     】的; —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(,。六)证?券,公司、期《货公司、基金管理】人、证券期货服务机! 《 :    构申请【查询已聘任或者拟】聘任的董事、—监事、高《级管理人员》。或者 — : ,   其他从—业人员的诚信信【息的; —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七)《中国:证监会?规定的其他条件 !   —  第十八条 【。。 ,公民、法人》或者其他组织提出】。诚信信息查询申请 !    】 应:当如实提供如下【材料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查【询申请书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身份证明!文件; 》 :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》)办理本办》法第十七条第(二】)项至?第(六)项查询申】  【  : 请的查询申请书】应经查询对象签字或!。者盖章同意或者有查!询 :  —  : 对象的其他书【面同意文件 —。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。九条  公民、【。法人或?者其:他组织提出的查询】申请符合 】     —条件材料齐备—的中国证监》会及:其派出机构自收到】查询申请之 — 》    日起 5 !个工作日《内反馈 《 ? :    第二十条 ! 公:民、法人或者—。其他:组织申请查询的【诚信信息属》 —。    于》国家秘密《其他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!组织的商业秘密及个!人隐 【     私的中国!。证监会及其》派,出机构不予》查询但应当》在答复中说明 ! ,     —第二:十一条  记—入诚:信档案?的公民、法人或【者其他组织认—  【  : 为其?诚信信息具有本办】法第十二条规—定的应?予删除?、修改情形的 【    】 或者具有其—他重大、明显错【误,的可以向中国证监】。会及:其派出?机 ?     构!申请更正 】     —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!机构收到公民、法人!或者其?他组织的信 【   —  息更正申请后应!。。当在 15 个【工作日内进》行处理并将》处,理结果告 !   ?  知申请人确有】本,办法第十二条规定】。的应:予删除、《修改情形的》 :    【 或者其他》重大、明显错误情】形的应?予,更,正 《     第二!十二:条 : 公民、《。法人或者其他组【织通过申请查询【获取诚 !    信》信,息的不得泄露—或者:提供他?人使用不得进行以营!利为:目,的 》 :    《的,。使用、加《工或者?处理不得用于—其他非法《。目的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