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二章 诚信信息【。的采集和管》理 】    《 第七条 》 下列从事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】的公民、法》人或者?其他 》 ?。    组织—的诚信信息记入【诚信档案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?)证券业从业人【员、期货从》业人员和基》金从业人员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二:)证券期货》市场:投资者、交易者【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证券发!行人:、上市公司、全国中!小企:业,。股,份转让系《统   !  挂牌公司—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!牌转让证《券的企业及其董事】、监事、 !。     高级管】理人员、主要—股东、?实际控制人》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区域性股】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及!其,董事、?监事和高级管— 《 ,。  :。   理人员—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办!理账户开立》。。、资金存《放、登记结》算 》 :    《等业务的《。机构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证券公司!、期货公《司、基金《管理人、债券受托管!理人、 】  :   ?。债,券发行担《保人及其董事、监事!。、高级管理人员、】主要股东《和实 【  :   际控制人或者!执行事?务合伙人合格境外】机构投资者、合【格境内 !    《机构投资者及其主要!投资管理人员境【外证:券类机构驻华代表】。机 :     !构及其?总代表、首席代【表; ?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六)会计师!事务所、律师事【务,所、保荐《机构、财务顾问机】 :     】构、资产《评估机构、投—资,咨询机?构、信用评级机【构,、基金服务》机, 》     构、【期货合约交割仓【库以及期《货合约标的物质量检!验检疫机构》等 《    — 证券期货服—。务,机,构,及其相关从业人员】; —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?(七)为证券期【货业务提供存管【、托管业《务的商业银行或者】    !。 其他金《。融机构及其存管、托!管部:门的高级管理—人员; 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八)为证券期货【业提供信息技术【服务或者软硬件【。产品的供 —   —  应商;》。 》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九)为发行—人,、上市公司、全【国中小企业》股份转让系统挂 ! 《   ? 牌公?司提供?投资者关系管理【及其他公关服—务的服务机构及【其人 【     员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十)证!券期货传播》媒,。介机构、人员;【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《(十一?),以不正当手段—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!派出机构《监管执 】     法—工,作的人?员; ? 》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:(十二)《其他:有,与证券期货》市场活动相关的违】法失信行为》的   !。。  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!组织 —     —第八条  》本办法所《称,诚信信息包括 【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—)公民的《姓名、性《别、国?籍、身份《证件号码法人或者】 《     其【他组织的名称—、住:所、统?一社:会信用?代码等基本信—息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中国证监】会,。、国务院其他主【管部门等其》他省:。部级及以《。   】  :上,单位和证券期货【交易:场所、证券期—货市场行业协会、证!券登记 !    结算—机构等全国性证【。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!(以下简称证—券期货市 【 ?    场行业【组织)?作出的表彰、奖励】、评比以及信—用评级机构、诚 !  》   信评估机构作!出的信用评级、诚信!评估; 《 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《中国证监会及—其,派,出机构?作出的行政许可决】定; 《。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四)】。发行人、上市公【司、全?国中小企《。业股份转让系统挂】。牌  】 ,  公司《及其主要股东、【实际控制人董事、监!事和:高级管理《人员 《 《    重》大资产重组交易各】方及:收购人所作的公【开承:。诺,的未履行《或者 ? 》    未》如期履行、正—。在履:行、已如期履—。行等:情况;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五)!中国证监会及—其,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!。处罚、?市场禁入 —。 ,     【决定和采取的—监督管理措施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六)证!券期货?市场行业组织实施】的纪:。律处分措施和法律】、 —。     行—政法规、规章规定】的,管理措施;》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七)因涉嫌证】券期货违法被中【国证监会及其—派出机构调查 【   【  及采取强—制措施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八)到期拒不!执,行中国?证监会及其》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!罚   !  决定及监—督管理措施因—拒不配合中国—证监会及其派出机】构监督 【     检【查、调查《被有关机《。关作出?行政处罚或者处理】决定以及拒不履【 ?     【。行已达成《的证券期货纠纷调】解协议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九)?债,券发行人未按期兑】付,。本息等违《约行为、担》保人未按《 :     】约定履行《担,保,责任; —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十)!因涉嫌证《券期货犯罪被—。中国证监《会及:其派出机构》移送 《     公!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!处,。理; ?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十一)以不—正当手段干扰中【国证监会及》其派出机构》监管执 【   《  法工作被予【以行政?处,罚、纪律处分或者因!情,节较:轻未受到 】     —处罚处理但被—纪律检查或者—行政监察机》构认定的信》息; 》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十二)因证券—期,货犯罪或者》其他犯罪《被,人,民法:院判处刑《罚,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十三)因!证券期货《侵权、?。违约行为被人—民法院判决承—担较 《   —  大?民事赔偿责任; !  》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十四:)因违?法开展经《营活动被《银行、保险、财【。政、税收、 !  ?   环保、工商】。、海关等《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行!政处罚?; ?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—十五)因非法开【设证券期《货交易场所或者【组织证券期货交 ! : :    易被—地方政府行政处罚或!者采取清理整顿措】。施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十六)因违法】失,。信行:为被证券公司、期】货公司、基金管理】   】  人、证券期【。货服务?机构以及证券期【货市场行《业组织开除;—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十七)融资融【券、转?融,。通、:证券:质押式回购、约【定式购回、 — 》    期货—。。交易等信用交易中】的违约失信》信息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十八:)违背诚《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!为信息 !    《第九条  诚—信档案不《得采集公《民的宗教信仰、基】因、指?纹、 —   《  血型、疾—病和:病史:信息以及法》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!。止,采集的其他》    ! 信息 【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  —本办法?第八条?第(二)项所列【公民:、法人或者其他 】   【  组织所受表彰、!奖励、评《比和信用《评级、诚信评估信】息,由,其自 【   ? ,。 行向中国证监会及!其派出机构申—报,记入诚信档案 !   》  公?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按:规定向?中国证监会》及,其派出机构 【 ?   ?  申报前款规定以!外的其他诚》信信息记入诚信档】案 :  —。   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:他组织申报的—。诚信信息《应当:真实、准确、 !     完】整, ,   【  第十一》条  本办法第八条!第,(一)项、第—(三:)项至第(》十 —。     一)项诚!信信息?由中国证《监会及其派出机构】、证:券期货市场行— , ,。     】业组织依其职—责采:集并记入诚》信档案;第(十【。六,)项、第(十—。。七) 《 ?   ? , ,项诚:信信息由相关证券】期货市场行》业组织、证券期货】经营:机构 【     采—。集,并,记入诚信档案—;其他诚信信—息由中国《证监会?及其派?出机构 《 :。     通过!政府信息公开、信用!信息共享《等途径采集并记入】诚,信档案 】     第十二】条  记入诚信档案!的诚信信息所对应的!决定:或者行为《 :    【 经法定程》序撤:销、:变更的中国证—监会及其《。派出机?构相应删除、 】 ?  :   修改》。该诚信?。信息 ?  —  : 第十三条  【本办法第八条—规定:的违:法失信信《息,在诚信档案 — ?     —中的效力期限为【 3 年但因证券期!货违:法行为被行政处【罚、市场《 》     禁入、刑!事处罚和《。判决承担《较,大侵权、违约民【事赔偿责任的信息 ! 《     其效力期!限为: 5 年 》   【  法律、行政法规!或者中国证监会规】章对违法失信信息】的效力 【    》 期:限另有规定的—国务院其《他主管部门对其产】生的违法失信信息 ! 《 ,。    的效—力期:限另有规定的从【其规:定 ?  》   前款》所规定的效力期【限自对违法失信行为!。的处理决定执行 !     完!毕之日起算 !   《  超过效》力期限的违法失信】信息:不再:。进行诚信信息公开】并 《     【不再接受诚》信信息申请查询公】。民、法人《。或,者其他组织根据本办!  【   第十七条申请!。查询自己信息的除外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