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诚!信信息?的采集?和管理
《
》
《 , 第七条 下列从!。事证券期货市—场活动的公》民、法?。人或者?其,。。他
?
【。 ,组织的诚《信信息记《入诚信档案
【
?
!(,一)证券业从业【人员、期货从业人员!和基:金从业人《员;
》
《 , 《 , (:二)证券《期货市场投》资者、?交易者?;
《
?。 :。 《 (三)证券发行!人、上市公司、全】国中小企业》股份转让系统
!
《 挂牌公—司、区域性》。股权市场《挂牌转让证券的企】业及其董事、—监,事、
》
:
《 高级管理人员、主!要股东、实际控制】人;:。
! (四)】区域性股权市场的】。运营机构及其董【事、监事和高—级管
】 《理人员为区域性【股权市场办理—账,户开立、《资金存放、》登记结?算
》
,
等业务】的机构;《
:
! (五)证券】公司、期货公司、基!金,。管理:人、债券受托—管理人?、
!。 债券发行担保】人及其董《事、监事《、高级管理人员【、,。主要股东和》实,
】 际控制人或【者执行?事务合伙人合—格境:外机构投资者、【合格境?内
:
《。
机构投】。资,者及其主要》投资管理人》员境外证券类—机构:驻,。华代表机
【
构】及其总代表、首【席,代表:;
】 ? (六)会】计,师事务所、律—师事务所、保—荐机构?、财:务顾问机
!。。
构—、资产评估机构、投!资咨询?机构、信用评—级,机构、基金服务【机
【 构、期货】合约交割仓》库以及期货》合约标的物质量检】验检疫机构等
】
?
证券期货!服务机构及其相关】从业人员《。。;
【 ?。 》。(七)为证券期【货业务提供存管、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!或,者
—
其他金】融机构及其存管【、托管部门的—。高,级管理人员》;
】 【(八)为证券期货业!提供信息技》术服务或者软硬件产!。。品的供
! 应商—;
【。 《 《(九:)为发行人、上市】公,司、全?国,中小:企业股份转让系【统挂
! , 牌公司提供投】资者关系管理—及其他公关服务【的,服务机构及》其,人
! 员;
】
! (十)证券期【货传播媒介机构【、人员;
【
,
,
》 《(,十一)以不正当【手段:。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!派出机?构监管执
—
?
》法工作的人员;
!
【 (—十二)?其他有与《证券期货市场活动】相关的违《法失信行为》的
【 公民、法】人或者?其他组织
【
【第八条 《 本办法所称诚信信!息包括
! 【 (一)公民的姓】名、:性别、国籍、身【份证件号码法—。人或者
—
》 其他组织的名称!、住所、统一社会信!用代码等《基本信息《;
! , 》(二)中国证监会、!国务院?其他主管部门—等其他省部级—及以
?
?
《 上单《位和证券期货交易场!所、证?券期:货市场行《业协:会、:证券登记
—
?
? 结?算,机,构等全国性》证券期货《市场行业组织—(以下简称证券期】货市
】 ,。 场《行业组织《)作出?的表彰、奖励、评比!以及信用评级—机构、诚
》
?
? ?信,评估机构作出的【信用评级、》诚信评估;
—
?
? ? ? (三)《中国证监会》及其派?出机构?作出:的行政许可》决,定,;
【 (!四)发行人、上市公!司、全国中》小企业股份转让【系统挂牌
】
公【司及:其主:。。要股东、实》际控制?人董事、监事—和高级管理人员
】
!重大资产重组交易】各方:及收:购人所作的》公开承诺的未履【行或者
》
】未如:。期履:行、正?在履行?、已如期履行等【情况;
【
: 】(五:)中国证监会及其】派出机构作出的行】政处罚、市场—禁入
?
】 决定和采取—的监督?。管理措?施;
?
:
? 】。(六)证券期货【市场行业组织—实施的纪《律处分措施》和法律、
!
? 行政法规—、规章?规定:。的管理措施;
【
《
》 《(七)因《涉嫌证券期》货违法被中》国证监会及其派【出,机构调?查
》
及【采取:强制措施;》
! (—八)到期拒不执行中!国证监会及》其派出机《构,生效行政处》罚
】 : 决:定及监督管理—措施因拒不配—合中:国证:监会:及其派出机》构监督
》
》 检查、—调查被有关》机关作出行政—处罚或?者,处理决定以及拒不履!
》
行已达】成的证券期货纠纷】调解协议《;,
《
《 (九)!债券发行《人未按期兑付本息】等违约行为》、担保?人未按
《。
!。约定履行《担保责任;
】
:
: (】十)因涉嫌证券期】货犯:罪被中?国证监会及》其派出机构》移送
【
公安机关!、,人民检察院处—理;
! — (十一《。)以不正当手段干扰!中国证监会》及其派?。出机构监管执—
【 法工作被【予以行政处罚—、,纪律处?分或者因情节较【轻未受到
!
, 处》罚处理但被》纪律检查或》者,行政监察机构认【定,的信息;
】。
— (十—二)因证《券期货犯罪或者其他!犯罪被人民法—院判处刑罚;
【
》 】(十三)因证券【期货侵权、违约行为!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!较
】 大《。民事赔?偿责任;
—
?
, 》 (十》四,)因违法开展—经营活动被银行、】保险、财政、—税收、
》
《 : 环保《、工商、海》关等相关主》管部:门予以行《政处罚;
—
! ?(十五)因非法开设!证券期货交易场所】或,。者组织证券期货交
!
:
【易被地?方政府行《政处罚或者采取【清,理整顿措施;—
《
: 】(十六)因违法【失信行为被》证券公司、》期货公?司、基金管理
!。
【人、证券期货服务】机构以及《证,券期货市场》。行业:组织:开除;
【
《 : 《(十七)融资融【券、转融《通、证券质押式回】购、:约,定式购回、》
?
《 : 期货交《易等信用交易中的】违约失信《信息;
【
【 , (十八)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】的其他行为信—息
! 第?。九条 ? 诚:。信档案不得采—集公民的宗教信仰、!基因、指《纹,、
《
,
—血型、?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!法律:、行政法规规—定禁止采集的其他】。
《
《 信息
!
第十条 ! 本办法《第八条第(二)【项所:。。列公民?、法人或者其他【
! 组织所受表—彰、奖?励,、评比和《信用评级、诚信评】估信息由《其自
《
,
行】向中国证监》会,及,其,派出机构申报记入诚!。信档案
【
《 公民、》法人或者其》。他组织?按规定向中国—证监会?及其:派出机构
!
? 申报前》款规定以外》的其他诚信信息记入!诚信档案
!
公—民、法人或者—其他组织申报的【诚信:信息应当真实、准】确、
】 完》整
!。 第十一条 【 本:办法第八条第—(一:)项、第(三)项至!第(十?
】 一)项诚信【信息由中国》证监会及其派—出机构、证》券期货市场》行
《
【业组织依其职—责采集并记》入诚信档案;第(十!。六)项、第(十七】)
《
》 项诚信信息由相!关证券期货市场行】业组:织、证券期货经营】机构
】 采》集并记入《诚信档案;其他诚信!。信息:由,中国证监会》及其派出《机构
】 通过政府】信息公开、信用【信息共?享等途径《采集并记入诚信档】案,
》。
第十二条! 记入《诚信档案《的,诚信信息所对应的】。决定或者行为—
】 经法定程序【撤销、变更的—中国证监《会及其派《出机构相应删除、】
?
? ?。 修改该诚信信【息
《
第】十三条 《 本办?法第八?条规定的违法失信信!。息在诚信档案
!
中】的效力期限为 3】 年但因证》券期货违法行—。为被行?政处罚、市场
!
禁】入、刑事处罚和判】决承担较大侵权、】违约民事《赔偿责任的信—息
—
? :其效:力期限为 》5 年
》
,。
法律!、行政法《规或者?。中国证?监,会规章对违法失【信信息的效力
【
》 期限—。另有规定《的,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!对其:产生的违法失信信】息
:。
— , 的效力》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!规定
《
》 前款所规定的!效力期?限,。自对违法失》信,行为的处理决定【执行
】 完毕之日】起算
! 超过效力期限!的违法?失信信息《不再进行诚》信信:息公开并
】
》 ,不再接?受诚:信信息申请查询【。公民、法《人或者其他组织【根,据本办?
! 第十七《条申请查询自己信】。息的除外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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