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信息《披露
《
! 第三?十六条 管理【人、托管人应当【自每个会《计年度结束之日起】3个月内向资产支持!。证券投资者披—露,年度资产管理报告、!年度:托管报告每》次收益分配前管理人!应当向资产支持证】券投资者进行—信息披露
【。
》 :年,度资产管理报—告,、年:度托管报告》。应当由管理人报住】所,地中国证监会派出】机构备案
》。
【 第三十七条 】 年度资产》管理报告应当至少】包括:。。下列内?容
: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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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,一,)基础?资产运行情况;
!
【 (—二):特定原?。始,权益:人、管?理人:、托管人《等,业务参与《。人的履约情况;【
:。。
:
?。。 — (三)专项—计划账户资金收【支情况;
—
?
, 【 (四)需要对【资,产,支持证券《投资者报告的—其他事项;
!
? , ? (五)会【计师事务所对—专项计划年度运【行情:况的审计意》见
! 第三十》八条 年度托管】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!列,内容
?
,
】。 (一)专】项计划资产托管【情况;?
】 ,。 》(二)对管理—人的监督情况;【。
《
— , : (三)需要—对资产支持证券【投,资者报告《。的其他事项
【
:
—第三十九条 — 专项计划存续【期间发生下》列情形的管理—。人应当及时向资产】支持证券投资—者,披露并向住所地【中国证监会派—出机构报告
】。
? 【 (一?。),未,按计划说明书约定】。分配收益;
】
【 (二)【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!级发生不利调整;】
?
:
,。 】。。(三)基础资产【发生:超,过资产支持》证券:未偿本金余》额10%以上的损失!;
【 (!四)基础资产—的运:行情况或产生现金】流的能力发生重【。大变化;
!
!(五)特《。定原:始权益人、管理人、!托管人或者基础资产!涉,及法律纠纷可能【影响按时分配收益;!。
— 【 (六)预计基【础资产现金》流相比预期》。减少20%以上;】
— 【 (七?。)特定原始权—益人、管理人、托】管人等相关机构违】反合同约定对—资,。产,支持:证券投资《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!;,
】 ? ?(八)特定原始【权益人、管理人、托!管人等相关》。机,构的经营情》况发生重大》变,化或者作出》减资、合并、—分立、解散、申【请,破,产等决定《可能影响资》产支持?证,券投资者利益;
!
【 (九)】管理:人、托管人》、资:信评级机构等—相关机构发生变更】;
】。 《 (《。十)特定《原始权益人、管理人!、托管?人等:相关机构信用等【级,发生调?整影响资产》支持证券投资—者利益;
【
《 《 : (:十一)可能对资产】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!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