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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原始权!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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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条【 原始权益人不得!侵占、损害专项计】划资:产并应当《履行下列职》责
【 》 (一)依照】。法,律、:行政法规、公司章程!和相关协议的规定】或者约定移交—基础资产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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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《)配合并支持—管理人、托管人【以及其他为资—产证券化业务提【供服务的机构履行】职责;?
! ? (三)专项计】划法律文件约定的其!他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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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。三十一条 》 原始权益人向管理!人等有关业务—参与:人所提交的文—件应:当真实?、准确、完整不【存在虚假记载—、误导性陈》述或者?重大遗漏;原始权】益,人应当确保基础资】。。产真实、《合法、有效不存在】。任何影响《专项计划设立—的情形
! :。 第三《十,二条 特定—原始权益《人还应当符合—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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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— (一)生产经】营符合?法律、行政法规【、特定原始权益【人公司章程或者企业!、事业单位的内【部规章文件》的,规定;
! , , ? (二)内部控!制,。制度:健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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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。 《 (三)》具有持续经营—能力无重大经—营风险、财务风险】和法律风《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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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四)最—近三年未《发生重?大,违约、?虚假信息披》露或者?其他重?大违法违《规,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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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法律】、,行政法规和中—国证监会《。规定的其他》条件:
】 上述《。。特定原始权》益人在专《项计划存续期间【。。。应当: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!活动:或者提供合理的支】持为基础《资产产生预期—。现金流提供必要【的保障发生重大事】项可能损害》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!利益的?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管!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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