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】基本业?务规范 》 : :  ?   第二十—条  证券公司开展!。。客户资产管理—业务应当依据—法律、行政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!与客户签订书面资】产管理合同就双【方的权?利义务?和相关事宜做出【明确约定资产管理合!同应当包括下—列基本事项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一)客户》资产的?种类和数《额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投【资,范围、投资》限制和投资》比例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投!资目标?和管:理期限;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四)】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!。和管:理权:限; ? ,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五》)各类风险揭示【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:(六)资产管理信息!的提:供及查询《方式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七)当事人的!权利与义务;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八?)管理报酬的计算方!。法,和支付方式; !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九?),与资产?管理:。有关的其他费用【的提取、支》付方式; — :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十)!合同解除《、终止的条件、程序!及客户资产的清算返!还事:。宜; ?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十一》)违约?责任和纠纷》。的解决方式;— ,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十,二):中国:证监会?规定的其他》事项: —    第》二十:一,条 : 集合资产管理【合同除应符合前【条规定外还应当【对集合资《产管理计划开—始运作的条件和日期!、资:产托管机构》的职责、《托管方式与托—。管费用、客户资【产净:值的估算、投—资收益?的确认与分派等事项!做出约定 》 :    — 集合资产管理合】同由:证券公司、资产【托管机?。。构与单个客户三方签!署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二条  证券公【司应:当根据有关法律【法规制定健全、有】效,的估值政《策和程序并定期【对其执行效果进行】评估保证集合—资,产管理?计划估值的公—平、合理估值的具】体规定由中国证券业!协会另?行制定 【 ,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三条  证!券公司办理定—向资:产管:理,业务:接受单个客》户的资?。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!币10?0万元 —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四【条 : 证券公《司办理集合资产管】理,业务只能接受货币资!金,形式的资产 —    】 证券公司设立限定!性集合资《产管:理计划的《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!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!5万元;设立非限定!性集合?资产管理《计划的接受单—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!得低于人民》。币10万元 !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《五,条  证《券公:司应当将集合资产】管理计?划设定为均等份【额并可以根》。据风险收益特—征划分为不同—种类同?一种类?。的,集合资产管理计【划份额享有同等权益!承担同等风险但本】。办法第二十七—条规定另有约定的】除外  !   第二十—六条 ? 证券公司设—立集合?资产管理计划—可以对计《划存续期间做出【规定也可以不做【规定 】    集合—资产管?理合同应当对客户参!与和退出《。集合资产《管理计划的时间、】方式、价格、程序】等事项做《出,明确约定 】 :    参与集【合资:产管理计划》的客户不得转—让其:所拥有?的份额;但是法律】、行政法规和中国证!监会另有规定的【除外  !   ?第二十七条 — 证券公《司可以自《。有资金参与本—公司设立《的集合资产管—理计划?募集推广期投入【且按照?合同约定承担责任】的自有资金在约定责!。任解除前《不得退出;存—续,期间:。。自有资金参与—、退出的应》当符合相关规定 !    【 证券公司、资产】托,。管机构和客户应【当在资产《管,理合同中明确约定】自有资金参与、【退,出的条件、程序【。、风: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等!事项合同约》定承担责《任,的自有?资金还应当对金【额做出约定证券公】司,应当采取措施有效】防范利益冲突保护客!户利:益 《 ,     —证,券公司投入》的资金根据其所承】担的责任在计算【公司的?净资本额时予以【相应的扣减 【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八》条  证券公司可以!自行推广集合—资产管理计划也【可以:委,托其他证券公司、】商业银行或》者中国证监会—认可:。的其:他机构代为推—广 —     客户在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】计划之前应当—已经是证券公司自】身或者其他推—广机构的客户 】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九条  集合!资产管理计划设立】完成前客户》的参与资金》只能存入集合资【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!机构指?定的专门账户不得】动用 《 ?  :   第三》十条:  证券公司进行集!合资产管《理业务投资》运作在证券》期货等交易》所进行交易的应【当遵:守交易?所的: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!所进行?证券交易的还应当通!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! 》     在—交易所以外进行交易!。的应当遵《。守相关管理规定 】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一条—。 , ,证券公司将》其,所管理的集》合资产管理计—划资:产投资于一家公司】发行的证券不得超】过该证券发行—总量的1《0%一个集合—资产管?理计划?投,资于一?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!得超过该计划—资产净值的》10%中国证—监会另有规定的除】外, —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二条  《证券公司将其—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!于本公?司及与本公司有关联!方,关系的公司发—行的证?券应:当事先?取得客户《的同意?事后告知资产托管机!构和客户同》时向证券交易—所报告 —     证券!。公司办理集》合资:产管理业《务单个集合资产管】理计划?投资于前款所—述证券的资金不得超!过,该,集合:资产管?理计划资产净值的7!% :     !投资于指数》基金或者完全按【照有关指数的—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!资的集合资产管【理计划不受前款规定!的比例限制 !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三条  因证券!市,场波动、《。证券发行人合并、资!产管理计划规模【变动等?证券公?司之外的因素致使资!产管理计划投资不符!合本办法第三—十一条、第三十【二条规定的比—例或者?资产管?理合同约定的—投资比?例的:证券公司《应当在合同中明【确约定相应处理原则!依法及时《调整并向证券公司住!所地、?资,产管理分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】监会: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!业协会报告 【     】。第,三十四条  证券】公司:办理:定向资产《管理:业务由客户自行【行,使其所持有证券【的权利履行相应【的义:务 《 :    《 证券?公,司将定向《。资产管理业》务的客户《资产投资《于,上市公司的股票【发生客户应》当履:。行公告、报告、要】约收购等《法律、行政法规和中!国,证监会规《定义:。务的情形时证—券公司应当立—即通知有关客户【并,。督,。促其履行相》应义务?。;客:户拒:不履行的《。证券公司应当向【证,券交易所报告 【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五条  】证,券公司?代表客户行使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!。拥有证券的权利【。履行相?应的义务《 : :     —第三:十六条  证券公司!从事客户《资产管理业务—不得有下列行为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挪《用客户资产; !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,向,客户做出《保证其?资产本金不受损【。失,或者:取,得最:低收益的承诺—。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以欺诈—手段或者其他不【当方式误《导、诱导客户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—)将:资,产管理?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!操作:。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)—以转移资产管理【账户收益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自!营账户与资产—管理账户《之间或者不》同的资产管理账户】之间进行买卖—损害客户《的利益?; : :。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利用所管!理的客户资产为【第三方谋取不—正,当利益进行利益输】送 》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(七)!自营业务抢先—。于资产管理业务【进行交易损》。害客户的利益—; —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八)《以获取佣金或者其】他利益为目的用【客户资产《进,行不必要《的证券交易; 【。。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九):。。内幕:交易、?操纵市?场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十)法律、】行,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!规定禁止的其他行】为 【    第三十七】条  证券》公,。司办理?集合资产管理—业务除应遵守—。前条规定《外还应当遵守—下列规定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一)不得》违,规将集?合资产管理计划【资产用于资》金拆借、贷款、抵】押融资或者》对外担保等》用途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二):不得将集合资产【管理计?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!无限责任《的投资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