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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《 证券自营业—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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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一条 证券公司!从事证券自营业【务限于买卖依法【公开发行的股—票、债券、权证、证!券投资基金或者国】务院:证,券监督管理机构【认可的?其,他证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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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。四,十二条 证券公司!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!当使用实名证—券自营?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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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三】条, 证券公司从事】证券自营《业务不得《有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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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四—条 证券公司从事!证券自营业务自营证!券总值与公司—净资本的比例—、持:。有一种?证,。券,。的价:值与公?司净资本的》比例、?持有一种证券—的数:量与该证《券发行总量的—。比例:等风险控制指—标应当符合》国务院证券监—。督管理机《构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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