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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 征信业务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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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三条 采!集个人信息应当经】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!经本人同《意不:得采集但是依照法】律、行政《法规规?定公开的信息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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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企业的董事、【监事、高级管理【人员与其《履行职务相关的信】息不作为个》人,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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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四条 】禁止征信《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!信,。仰、基因《、指纹、血型、【疾,病和病史信息以【及法:律、行政《法规:规定禁止采集的其】他个人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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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征信机构不》得采集个人的收入、!存款、有价》证券、商业保险【、不动?产的信?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!是征信?机构明确告知—信息:主体提供该》信息可能产生的不】利后果?并取得?其书面?同意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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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十五》条 信息提供者】向征信机构提供【个人不?良信息应当事先【。告知:信息主体本》人但是依照法—律、: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!不良信息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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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六?条 征信机构【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!存期限自不》良行为或者事件【终止之日《起为5年;超—过5年的《。应当予以删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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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】不良信?息,保存:期限内?信息主体《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!。说明征信机》构应:当予以记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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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十七条 信】息,主,体可以向征》信机构查《询自身信息个人【信息主体有权每【年两次免费获取【本人的?信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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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第十八?条 向征信机【构查询个人》信息: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!本人的书面同意【并约定用《途但是法律规定可】以不经同意查询的】。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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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!。款规定提供个—人,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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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十九条【 征信机构—或,者信息?提供者、信息—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!条,款取得个人信息【主体:同意:的应当在合》同中作出足》以引起信息主体【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!息主:体,的,要求作出明》确说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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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 !信,息使用者应当—按照与个人信息【主体约定的》用途使用个人—。信息不得用》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!得未:经个人?信息主体同》意向第三《方,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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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:一条 征信机【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!、,企业交易对》方、行?业协会提《供信息政府有关部】门依法已公开的信】息人民法院依法【公布的判决、裁定等!渠道采集《企业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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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征信:机,。构不:得采集法律、—。行,政法规禁止采—集的企业信》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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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二条 【 征信机构应当按照!国务院征信业监【督管理部门》。的规定建立健—。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!息安全的规章制【度并采取有效—技术措施保障信【息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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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个!人征信业务的征信】机构应当对其—工作人员查》询个人信息的权限和!程序作出明确规定】。对工作?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!情,况进行登记如实记载!查询工?作人员的姓名查询的!。时,间、内容及用途工】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!的权限和程序查询】信息不得泄露工【作,中获取的《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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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三条 征信!机构应当采取合【。。理措施保障》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!
— 征》信机构提供》的信息供《信息:使用者?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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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—条 征信机构【在中国境内采—集的:。信息的整《理、保存和》。加工应当《在中国境内进—行
! 征信机》构向: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!供信息应当遵守法】律、行政法规和国】务院征信业监—督管理?部门的有关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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