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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征【信业务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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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十三条 采—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!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!本人同意不得采集】但是:依照:法律、行政法规【。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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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—业的董事《、监事、《高级管理人员—与其履行职务—相关的信《息不作为《个人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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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禁止征】信机构采集个人的】。宗教信仰《、,基因、指纹、血型】、疾病和病史—信息以及法律、行政!法规规定禁止—采集的其他个人信】。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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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信【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!收入、存《款、有价证券、商业!保险、不动产的【信息和纳税数额信】。息但: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!信息:主体提供该信—息可能产生的不利】后果并取得其—书,面同意?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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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五条《 信息提供—者向征信机构提【。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!事先告知《信,息主体本《。。人但:是依照?法律、行《政法规规定公开【的不良信息除—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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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六条 征信机构!对个人不良信—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!行为或者《。事件终止之日起为】5年;超过5年的】应当予以删》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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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在不良信】息保存?期限:内,信息主体可以对不】良信息?作出说?明征信机《构应当予以记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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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十七条》 信息主体可【以向征信机构查询】自身信息个人信【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!免费获取本》人的信用报》。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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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十八条 向征【信机构查询个—人信息的《应当取?得信息主体本人的】书面同意并约定用】途但是法律》规定可以不经同【意查:询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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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信机!构不: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!个,人信息?
】 第?。十九条 》。。征信机构或者—信息提供者、信息使!用者采?。。用格式合同》条款取得个人—信息主体同》意的应当《在合同中作》出足以?引起信息主》体注意的提》示并按照信息—主体的要求作—出明确说《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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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】。 信息?使用者应当按照【与,个人信息主体约【定的用途使》用个人信息不得用】作约定以外的用途】不得:未经个人信息—主体同意向第三【方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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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一条 征信!机构可以《。通过信息主体、企】业交易对方、行业】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!关,部门依法已公—开,的信息人民法院依】法公布的判》决、裁定等渠—道采集?企业信息《
— 《征信机构不得采集】法律、行政》法规禁止采集—。的企业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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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二条 【征信机构应当—按照国务《院征:信业监督管理部【门的规定《建立健全和严格执】行保障信息安全【。的规:章制度并《采取有效技术措施】保障信息安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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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经营—个人征信业务—的征信机构应当对其!工作人员查询个人】信息的权限和—程序作出明确—规定对?工,作人员查询个人信】息的情况《进行登?记如实记载》查询:工作人员的姓名查】询的时间、内容及用!途工作人《。。员,不得违反规定的【权限和程《序查询?信息不得泄》露工:作中获取的信息【
【 ?第二十三条 【征信机?构应:当采取合理》措施保障其提供信】息的准?确性
! , 征信机构提供的!信息供信息使用【者,。参,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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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》十四条 征信【机构在?中国境内采集的信】息的整理、》保存和加工应当在中!国,境内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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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征信机构】向境外组《织或者个《。人提供?。信息应当遵守法【律,、行政法规和国务】院征信?业监督管理》部门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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