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五章 安全保卫】职责 【    — ,第二十五条  国务!。院确定的机构负责】沟通协调和研究解决!三峡枢纽《安全保卫《工作中的重》大事项 !    湖北省【人民政府负责组【织建立由长江流域各!省,、直辖市人民政【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!。门和单位参加的三】。峡枢纽安全保卫指】挥,。系统制定三峡枢【纽安全保卫方案并做!好信息沟通和—汇总研判工作 !。 ,     宜昌】市,人民政府负责组【织建立由三》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!、三峡通航》管理机构、公安机】关、人民《武装警察部队等【组成的三《峡枢纽安《全保卫指挥平台统一!管理:三峡枢纽安》全保卫工《作 》     三峡枢!纽运行?。管理单位应》当加强与三峡安全保!卫区内其他机构【、单位的沟通协调】并依法?提供必要《的保障和业务指导 !  —   第二》十六条?  宜昌市人民政府!应当会?同三峡枢纽运行管理!单位加强三峡枢纽安!全保:卫区及其周边—地区社会《管,理综:合治理落实治安联】防制度?维护社?会秩:序防:范针对三峡枢—纽的破坏《。活动 》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七条—  :。负有三?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!的地方人《民政:。府应:当组织?开,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!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安!全防:范,意识和能力 【。  》。。   三峡枢纽周】。边地区?的村民委员会、【居民委员《会、企业事业—单位:应当根据所在—地人民政府》的要: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!况开展?三峡枢?纽安全保卫和应急救!援知识的宣传普及】活,动   !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 !三峡枢纽《运行管理单位是安全!生产、治安》保,卫重点单位应当【。依法落实安全生产、!治安保?。卫,重点单位《职责建立安》全运行监测体系;对!重要部位、特种设备!进行重点排》查梳理加强对重【要岗位工作人—员的背景审查及其】身份:核对 】  :  :湖北省人民》政府、宜昌》。市人民政《府应当定期对三【峡枢纽运行》管理单位依法履行上!述职责的《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。发现问题及》时督促改正 —。 :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九条 》 三峡枢纽运行【管理单位应》当加强?计,算机信息系》。统安全保护工作【。依法落实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】制度:和技:术标:准建立安全管—理,制度、完善技术【保护:措施做好《。通,报预警?、安:全监测、《应急处?置等工作发现—危,害计算机信息—系统安全《的情况?应当立?即向公安《机关报告《  【  : 公安机关》应当加?强对三峡枢纽运行】。。管理单位计》算机:信息系统《安全保?护工作的监督—、检查、指导发【现,影响计算机信息系】统,安全的情况应当及】时通知三峡枢纽【运行管?理单位采取安—全保:护措施 【 :    《。第三十条  三峡枢!纽运行管理》单位是消《防安全?重点:单位应当依法—落,实消防?安全重点单位职【责配备消《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建!立,消防安全制度和【操作规程 !  :   湖《北省人民政》府、宜昌市人民政】府应当针对三峡枢纽!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公!安消防队、专职【消防队建设及—时组织消《除火灾?隐患 》   》  第三十一—条  在三峡枢纽安!全保卫区范围内设】立或:。。者,调整游?览项目应当由三峡枢!纽运行管理》单位制定游》览,项目实施方案报湖北!省人民政府审批【湖北:省人: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!部门和单位对设【立或者调整的游览】。。项目进行安全风险】评,估三:峡枢纽运行管理【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!游览项?目实施方《案组织?游览:。活,动不得擅自扩大范】围、增设游览项【目   ! , 根据三峡》枢纽安全保》卫、生产《运行、防汛抗旱、】。水资源调《度等需要三峡枢纽运!行管理单位可以【会同有关部门控制】进入游?览区域的游客人数】、,暂停部分或者全【部游览项《目并将相关信—息及时予以公布【 《   《  第三《十二条  长江流】域各港口、码头应】当建立由经》营管理单位》法,定代表人负责—的安全保卫制—度消除拟进入三峡枢!纽安全保卫区—的船舶的《安全隐患《 : :     拟【。进入三峡枢纽—安全保卫《区的:船舶应当建立由船舶!。所有人、经营—人负责的安全保卫】制度依法《对船员、《乘客和?。货物:进行安全检查和【登记 】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三条?  三峡通航—管理机?构应:当,依照本?条例和国务院交通运!输部门制定的三峡枢!纽通航?安,全管理?规定对拟《过闸的?船舶:进行安?。全检查、航》运调度?指挥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四:条  负《有三峡枢《纽安全保《卫职责的地方人民】政府、部门和单位应!当按照?中,华,。人民共和《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】的,。规,定制定各类突发事】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培!。训应急救援专—业力量定期开展【联合演练;三—峡枢纽运《行管理单位应当对三!峡枢纽安全保卫【区内发生的突—发,事件进行先》期,。处置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