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五章 安全】保卫职责 】 :   《。  第二十》五条  国务院【确定的?机构:负责沟通《协调和研究》解决三峡枢纽安全保!卫工作中的重大事】项 —     》湖,北省:人民政府负责—组织建立由长—江流域各省、直【辖市人民《政府以?及国务院有关部门】和单位?参,加的三峡枢纽安【全保卫指挥系统制】定三峡枢纽安全【保卫方案并做好信】息,沟通和汇总研判【工作 》。 :     宜—昌市人民政府负责组!织建立?。由,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!位、三?峡通:航管理机《构、公安机关—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!等组成的三峡枢纽】安全保卫《指挥平台统一管【理三峡枢《。纽安全保卫》工作 —   《  :三峡枢纽运行管理】单位应当加》。强与三峡安全保卫】区内:其他:机构、单位的沟【。通协调并《。依法提供必要—的保障和业务指导 !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六条—  宜昌市人民政府!应当会同三》峡枢纽运行管理单】位,加强三峡《枢纽安全保卫—区及其?周,边地区社会管理综】合,治理落实《治安联?防制:。度维:护社会秩序防范【针对三峡枢》。。纽的破坏活动 】 ? ,    第二十七条!  负有三》峡枢纽安全保卫【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!应当:组织:开展经常性的安【全宣传?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安!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!     !三峡枢纽周边地区】的村民委员会、【居民委员会、企业】事业:单位应当《根据:所在地人民政府【的要求结合各自的】实际情况开展—三峡枢纽安全—保卫和应急救援知】识的宣?传普及活动 !。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八条  三】峡枢纽运行管理【单位是安《全生产、治安—保卫重点单位应当依!。法落:实安全生产、治安】保卫重点单》位职:责建立?安全运行监》测体系;《对,重要部位《、特种设《备,进行重点《排查梳?理加强?对重:要岗位?工作人员《的,背景审查及其身份】核对:。 —    《湖,北,省人民政府、宜昌】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!对三峡枢纽》运行管理《单位依法履行上述职!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!查发现?。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!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九条 ! 三峡?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!。当加强计算机—信息系?统安全保护工—作依:法落:实信息安全等级【保护制度和技术标准!建立安全管》理制度、完善—技术保护《措施做好《通报:预警:、安全监测、应【急处置等工作—发现危害计算机信息!系统安全的》情况应?当立即向《公,安机关报告》 —    公安机关】应当加强对三—峡枢纽运《行管理单位》计算机信息系统【安全保?护工作?的监督、检查、【指导发?。现影响计《算,机,信息系统安全的情况!应当及?时通知三《峡枢:纽运行管《理,单位:采取:安,全保护措施 !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条  —三峡枢纽运行—管理单位《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!。应当依法落》实消防安全重点单】位职责配备消防设】施和消防器》。材建立消防》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!  【   湖北省—人民政府、宜昌市人!民政府应当》针对:三峡枢纽安全保卫】。工作加强《公安消防队、专【职,消防队建设及—时组织消除火—灾隐患 — , ,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一!条 : 在三?峡枢纽安全保—卫区范围内设立【或者调整游览项【目应当由三峡枢纽运!行,管理单位制定游览项!目实施方《案报湖北省人—民政府审批湖北【省,人民政府应当—组织有关部门—。和单位对《设立或?者调整的游览—项目进行安》全风险评估》三峡枢纽运》。行管理单《。位应当按《照批准的游览项目实!施方案组织》。游览活动不得擅【自扩大?范围、增设游览项目! 《     根据】三峡枢纽安全保卫】、生:产运行、防汛抗【旱、水资源调度等】需要:。三峡枢纽运行管【理单位可以会同【有关部门控制—进入游览区域的游】客人:数、暂?停部:。分或者全《部游览项目》并将:相关信?息及时予《以公布 —   》  第?三十:二条  长江流域】各港口、码头—应当:建立由经营管理单】位法定代《表,人,。负责的安全保卫【制度消?除拟进?入三峡枢纽安全保】卫区的?船舶:的安全隐患》 ,  —   拟进入三【峡枢纽安全保卫【区的船舶应当建立由!船舶:所,有人、经营人负【责的:安全保卫制度依法】。对船员、《乘客和货《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登!记 《     【第三:十三条 《。 三峡通航管理机】构应: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!院,交通运?输部门制定》的三峡枢纽》通航安全管理规【定对拟过《。闸的船舶进行安全】检查:。、航:运调度指挥 — :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四条  负有】三峡枢纽安全保【卫职责的《地方人民政府、部门!和单位应当按照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】。。发事件?应对法的规定—制定各类突发—。事件的?应急预案组》。织培训应《急救援?专业力量《定期开?展,联合演练;》三峡枢纽《运行:管理单?位应当对三》峡枢纽安全保卫【区内发生的突—发事件?进行先期处》。置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