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六,章 监督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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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《十三条 禁止远】洋渔业企业》、渔:船和船员从》事,、支持或协助非法、!不,报告和不受管制的】渔业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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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三十四条 农业农!村部发布远洋渔业】从业人员“黑名单】。”存:在严重违法违—规行为、对重大安】全生产责任事故【负主:要责任?和引发远《洋渔业?涉外违规事件—的企业主要管理【人员、项目负责人】和船:长,纳入远洋渔业—从业人员“》黑名单?”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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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纳入远—洋渔业从《业人:员“黑名《。单”的企《业主要管《理,人员、项目负责【人3年?内不得在远洋渔业】。。企业担任主》。要管理人《员或项目负责人纳入!。远洋渔业从业人【员“黑名单”—的,船长自被吊》。销职务船员证书之】日起5年内不得申】请渔业船《。员证书
! 第三—。十五条 》农业农村《部根据?管理需要对远洋【渔,船进行?船位和渔获情况监】测远洋渔船应当【根据农业农》村部制定《的监测?计,划安装渔船》监,测系统(《VMS)并》配备持有技术—培训合?格,证的船员保障系【统正常工作及—时、准确提》供真实信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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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农业》农村部可根据—有关国际《组织的要求》或管理需要》向远洋渔船派遣【国家观察员远洋【渔业企业《和远洋渔船有义【务接纳?国家观?察员或有关国—际渔业组织》派,遣的观察《员协助?并配合?。。观察员工作不得安排!观察员从《事与:其职责无关的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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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六条 两个以上!远洋渔?。业企业在同一国家】(,地区)或海域—。。作业或从事》同品:种、同类型作业应当!。建立企业自我协调】和自律机制》接受行业协会的指】导配合政《。府有关部门进行协】调和管?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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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第三十七条 远】。。洋渔业企《业、渔船和船员在国!外发:生涉外事件时应当】立即如实向农业【农村部、企业所【在地省级人民—政府渔?业行政主管部门【和有关驻外》使(领)馆报—告省级人民政—府渔:业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!即核实情况》并提出?处理意见报》农业农村《部,和省级人民》政府由?农业农村《部协调提《出处理意见通—知驻:外使领馆发生重【大涉外事件需要对外!交涉的由农业农村部!商外交部提出—处理:意见进行交》。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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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远洋渔船发生海难!。等海:。上安全事故时远洋渔!业企业应《当立即组织自—救互救并《按,规定向农业农—村部、企业所在【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!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报告需要》紧急救助的按照有】关国际?规则和国家规—定执行发生违法犯】罪事件时远洋渔业企!业应当立即》向所在地公安机【关和边防《部,门报告做《好伤员救治、嫌疑】人控制、《现场保护等工作【
】 远洋《。渔业:企,业和所在地》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!政主管部《。门应当认《真负责、迅》速、妥善处理—涉外和海上安全事】件
! :第三十八条 【各级人民政府渔业】行政:主管部门及其—所属的?渔政渔港《监督管理机构应当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】远洋渔船在国内渔业!港,口的监督与》。管,理严格执行》渔,船进出渔港》报,。告制度
! 除》因人员病急、机【件故障、遇》难、避风等》特殊情况外禁止被】有关国际渔》业组织纳入非—。法、不报告和不【受管制渔业活动名单!。的,船,舶进入我国》港口因人员》病急、机件故障【、遇:难、:避,。风等特?。殊情况或非》法,。进入我国港》口的由港口》所在地省级人民【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!门会同同级港口、海!关、边防等部门在】农业农?村部、外交部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指!导下依据《我国法律、》行,政法:规及我国《。批准或加入的相【关国际?。条约进行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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