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监督《。管理措施 【 ,     第!三十三条  银行】业,监督管理《机构根据履行—。职责的需要有权要】求银: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!定报送资《产负债?表、:利润:表和其他财务会计、!统,计报表、经营管理资!料以及注册》会计师出具》的审计?报告: 》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四条  银行】。业监督管理机构根】据审慎监管的要【求可以?。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!场,检查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一)进入银行业【金融机?构进行检查; 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二)询问银行】业金:融机:。构的:。工作人员要求其【对有关检查事项【作出说明《; 》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查阅、【复制银行业》金融机构与》检查事?。项,有关的文件》、资料对可能被转】移、隐匿或者—毁损的文件、资料】予以:封存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, (四)《检查银行业金—融机构运《用电子计《算机管理业务数据】的系统? 》     进行现场!检查:应当经银行》业监督管理机—。构,。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!时检查人《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!当,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!通知:书;检查人》员,。少于二人或者未【出示合?法,证件和?检,查通知?。书的银?行业金融机构有【权拒绝检查 — 》  :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 ,银行业监督管—理,机构根据履》行,职责的需要》可以与?银行业金融机构董】事、高级《。管理人员《进行监督管理谈话】要求银行业金融【机构董?事、高?级管理人员就—银行业金融》。机构的业务活—动和风?险管理的重》大事项作出说—明,  【。   ?第三十六条》  :银,行业监督管理机构】应当责?令银行业金》融机构按照规定如】实,向社会?公众:披露财务会计报告、!风险管理《。状况、董事和高级管!理人员变更以及其】他,重大:事项:等信息 —   》  第三《十七条  银行业金!融机构违反审慎【经营规则的国务【院,银行业监督管—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!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!期改:正;逾期《未改正的或》者其行为《严重危及该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】稳健运行、损害存款!人,和其他客户合—法权益的经》国务院银行业—监督管理机构或者】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!责人批准可》。。以区别情形采—取,下列措施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一)责令《暂停部分《业务、停止批准开】。办新业务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限》制分配红《利和其他收入—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限制资产!转让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责令控股【股东转让股》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!的权:。利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五)【责令调整董事—、高级管理人员或】者限制其权》利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六)停止批准—。。增设分支机构— ?  《   银行业金融】。机构整改后应当【向国务?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!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!机构提?交报告国务》院,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!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!构经:。验收符合有关—审,慎经营?。规,则的应当自验收【完毕之日起》三日内解除对其【采取的前款规定的】有关措施 【 , :。。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八条  银行业】金融机?构已经或者》可,能发生?信用危机《严,重影响存款人和其】。他,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!院银:行业监督管理—机,构可以?依法对该银行业【金融机构实行接【管或者促成机—构重组接《管和:机构重组依照有【关法:。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!行   !  第三十九条【  银行业金融【机构有违法经营、经!营管理?不善等情形》不,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!融秩序、损害公众利!益的国务院银行【业监督管理机—构有权予以撤销【 ?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条  银行】业金融机构被—接管、重组》或者被?撤销的?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!理机:构有权要《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!的董事、高》级管理人员》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!国务院银《行业监督管》理机构的要求—履行职责 】     在接管!、机构重组或—者撤销?清算期间经国—务,院银行业监》督管理机构负责【人批:准对直接负》责的董事《。。、高级?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任人员《可以采取下》列措施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【直接负责的董事【、高级管理人员【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!对,国家利益造成重【大损失的《通知出境管理机【关,依法阻止《其出境;《。 》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(二)】。申请司法《机关禁止其转—移、转让财》产或者?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!利 :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一条  】经国务院银行业监】督,。。管,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!派出机构《负责人批准》银行业监督管理机】构有权查询涉嫌金】。融违法的银》行业金融机构—及其: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!为人的账户;—对涉嫌转移或者隐】匿违法资金》的经银行业监督【。管理机?构负责人《批准可以申请司【法机:。关予以?冻,结 【   ? 第四十《二条  银行业监】督管理机《构依法对银》。行业:金融机构进》行检查时《经设区的市一级【。以上银行《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!人批准可以》对与涉嫌违法事【项有关的《。单位和?个人采?取,下列措施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》)询问?有关单位或》者个人要求其对【有关情况作》出说明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查阅、复!制有关财务会计【、财产权登记等文】件、资料; — ,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对可能—被转移、隐匿、毁损!或者伪造的文—。件、资料《予以:。先行登记保》存 ? ,     【银行业监督管—理机:构,采取前款规定措【施调查人员不得少于!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!。证件和调《查通知书;调查人员!少于二人或》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!调查通知书的有【关单位或者》个人有权拒绝对【。依法采取的》措施有关单位和【个人应?当配合如实说—明有:关情况并《提供有?关文件、资》料不得?拒绝、?阻碍和隐瞒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