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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【法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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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:十三条 银行业】监督管?理机构从《事监督管理工作的】人员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构:成,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。任
】 : 《 (一)违反规定审!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!构,的设立、《变更、终止以及【业务范围和》业务范围《内的业务品种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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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: :(二)违反规—。定对银行业金融机】构进行现场检—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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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三)未】依,照本法?第二十八条》规,定报告突发事件【的;
《
】 (四)违】。反规定查《询账户或者申请【冻结资金的;
】
— (【五)违?反规定对银》行业金融机构采【取措施或者处罚的】;
【 《 (》六)违?。反本:法第四十《二条规定对》有关单位或》者,个人:进行调?查,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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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七)滥用职权—、玩忽职守》的其他?行为
! , 银行业》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!。督管理?工作的人员》贪污受贿《泄露国家秘》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!隐私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;尚】。不构成犯罪的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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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:四条 ? 擅自设立银—行业:金融机构或者非法】从事银行业金融【机构的业务》活动的由国务院【银行:业监督管《理机构予以取—。缔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;【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!务院银?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!收违法所得》违法所得五十万元】以上的并处》违法所?得一倍以上五倍【以下罚款;没有【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!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!五十万元以上—二百万元《以下罚款
】
《 , 第四?十五条 》银行:。业金融机《构有:下列情形之一—由国务院银行—业监:督管理机构责令改】正有违?法所:得,。的没收违法所得【违法所得五》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!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!以下罚款《;没有违法》。所得或?者违法所得不足【五十万元的处五【十万元以《上二百万《元以下罚款;—情节特别严重或【者逾期?不改:正的:可以责令停业整【顿或者?。吊,。销其经营许可证【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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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:。一,。)未经批准》设立分支机构—的,;
《
— 《 (二)《未经批准变更、终止!的,。;
】 》 (三)》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!准或者未备》案的业务活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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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》 (—四)违反规定提高或!。者降低存款利率、】贷款利率的
【
【。 第四十六条— 银行业金融【机构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由国务院银行【。业监督管理机构【责令改正并处—二十万元《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!款;情节特别严重或!者逾期不改》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!顿或者吊销》其经营许可证;构】成犯: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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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? , (一)未经—。任,职资格审《查任命董《。事、高级《管理人员的;
】
《 — (二)拒—绝或者阻碍非现场】监管或者现场检【。查的;
《
! , (三)提供】。。虚假的或者隐—瞒重要事《实的报?表、报告等》文件、资料的;【
《
》 : (四)未按】照规定进《行信息披《露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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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五)严重—违反审慎经营规则】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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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 ,。 : (六)拒绝执行!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!的措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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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第四十《七条 ? 银行?业金融机《构不:按照规定提供—报表、报告等—文件、资料的—。由银行业《监督: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!。期不: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!三十万元以》下,罚款
】 第四十【八,条 银行业金融】机构违反法律、【行政法规以及—国家有关银》行业监督《管理规?定,的银行业监督—管理机构除依照【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!四,十七条规定处罚【外还可以区别不【同情形?。采取下?列措施
】
, (!。一):责令银行业》金,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!董,事,。。、高级管理人员和其!他直接?责任人员《给予纪律处》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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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二)银行业金融【机构的行为尚—不构成犯罪的对【。直接负责的董事、】高级管理《。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,员给:予警告处五》万元:以上五十万元—以下: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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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取消!直接负责的董事、】高级管理人员—一定期限直至终身】的任:职资格禁止直—接负责的董事—、高级管《理人员?和其他?直,接责任人员一—定期限?直至终身《从事银行业工—。作
【。 ? 第四十九条—。。 , 阻碍银行业—监,督管理机构工—作人员依法执行检查!、调查职务的—由公安机关依—法给予治安管理处】罚;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: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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