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第《三章 ?复 制 【 :  ?   第二十条 】。。。 设立音像复制单】位应:。当具备下《。。列条件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一)有音—像复制单位的—名称、章程; !。  《  : ,。    (二)【有确:定的业?务范:。围;: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三,)有适应业务范【围,。。需要的组织》机构和人员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)有】。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!资金、设备和—复制场所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五)法律、行政!法规规定《的其他条件 【 《。   ? 审批设立音像复制!单位除依照》前,款所列?条,件外还应当符合【音像复制单位总【量、布局和结构【的规划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一!条  ?申请设立音像复制单!位由所在地》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,人民政府出》版,行政主管部门—。。审核同?意后报国务》院,出,版行政?主管部门审批国务】院出版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!申请:之日起60》日内作出批》准,或者不批准》。的,决定: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!发给复制经营许【可证由申请人持复】制经营许可证到工】商行: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!领取营业执照;不批!。准的应当说》明理由 【  ?   申请书应【当载:明下列内《容 :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一)音?像复制?单位的名称、地址;!    !   ? , (二)音像复【制单位的《法定代?表人或者《主要:负责人?的姓名、《住址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—音像复制《单位的资金来源【和数:额  】   ?第二十二条》。  音像复》制单位变更业—务范围或者》兼并其他音像复【制单位或者因合【并、分立而设立新】的音:像复制单《位的应当依照本【条例第二十》。一条的规定办理【审批手续并到工商】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!应的登记手续 】  》   音像复—制单位变《更名称、《地址、法定代—表人或者主要—负责人?或者终?止复制经营活动的】。应当到?原登记的工商行【政管理部门办理变】更登记?或,者,注销登记并向—国务院出版行政主】管部门?备案 《 :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三条?  音像复制单位接!受委托复制》。。音像制品《的应当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《与委托的出版单位】。订立复制委托—合同;验证》委托:的出版单位的—音像制?品出版许可证、营业!执照副本、盖章的音!像制品复《制,委托:书以及出版单—位取得的授权—书;接受《委,托复制的《音,像制品属于非—卖品的应《当验证委《托单位的身份证明和!委托单位《出具的音像》制品非卖品》复制委托书 【 :    》 音像复制单位应】当自完成音》像制品复制》之日起2年内保存委!托合同和所》复制的?音像:制品:的,样本:。以及验证的》有关证明文件的【副本以备查验 【     !第二十四条  音像!复制:。单,位不得接受非—音像出版单》位或者个《人的委托复制—经营性的音像制品;!不得自行复制音像】制品:。;不得批发、零售音!像制品 》 ,。   》  第?二十五条  从事】。光盘复?制的音像复制单位】复制:光盘必须使用蚀【刻有国?务院出版《行,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激!光,。。数码储存片来源【识别码的注塑模【。具 》  ?   第二》十六条  》音像复制单》位接受委托复制境外!音像制?品的应当经省、自治!区、直辖市人—。民政:府出版?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—并持著作权人的授权!书依:法到著作《权,行政管理部门登记】;复制的音像—制品应当全部—。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!发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