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章 进】。 口 ?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七条  音像制品成!品进口业务由国务】院出版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批准的音像》制品成品进》。口经营单位经营;】未经批准《。任何单位或》者,个人不得经》营音像制品成品【进口业务 【     第二!十八条  》进口用于出》。版的音像制品以【及进口用于》批发、零售》、出租等的音像制】品成品应当报国【务院出版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!容审查?    ! 国务院出》版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,。自收到音《像制:品内容?审查申请书之—日起30日》内作出批《准或者?不批准的《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!准的:。发给批准文》件,;不批?准的:应,。当说:明理由? 》   ? , ,进口用?。于出版的音像制品】的单位、音像制品成!品进口经营》单,。位应:当持国务院》出版行政主管部门】的批准文《件到海关办理进【口手续? ? ,  ?。 ,  第二十九—条  进口用于出】版的音?像制品其《著作:权事项应当》向,国务院著作权—行,政管理部门登记 ! ?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条  —进口供研究、教【学参考?的,音像制品应当委托音!像制品成品进—口经营单位依照【本条例第二》十八条的规定办理】 :     】进口用于展览、展示!的音像制品》经国务院出版—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后到海》关办理临时进口手续!   】  依照本条规定进!口的音像制品不得】进行:经营性?复制、批发、—零售:、出租和放映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