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章》 保障措施 — 《 :  :   第三十四条 ! 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将与国家《免疫规划有》关的预防接种工作】纳入本行政区域【的国民?经济和社《会发展计划对预防接!。种工作所需经费予以!保,障保证达《到,国家免疫规》划所:要求的?接种率确《。保国家?免疫规划的实施【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五条  !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!行政区域传染病流行!趋势在国务院卫生主!管部门确定的传染】病,预防、控制项目范围!内确定本行政区【域与预防接种相关】的项目?并保证项目的实施】 《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六条  省】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人:民政府?应当:对购买、运输—第一类疫苗所需经费!予,以保障并保证本行政!区域内疾病预—防控制机构》和接种?单位冷链系统的【建设、?运转 ?。 :     国】家根:据需要?。对贫困地区的—预防接种工作—给予适当支持 】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七》条 :。 县级?人,民政府应当保证【实施国家免》疫规划的预防接【种所需经费并依照】国家有?关规定对从事—预,防接种工作的乡【村,医,生和其他基层预防】保健人员给予适【当补助 【 :    《省、自治区、—直,辖市人民政府和【设区的市级》人民政府应当对【困难地区的县—级人民政《府开展与预防—。接种相关的工—作,。给予必?要的经费补》助 —   ?  第三十八条 】 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负责疫苗和【有关物资的储备以】。备调用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九条  各级财!政安排用于预—防接种的经费应当】专款专用《任何单位和个人【。不得挪用、》挤占:有关单位和个人使】用用于预《防接种的《经,费应当依《法接受审《计机关的审》计监督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