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疫!苗流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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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条 采—购疫苗?应,当通过省级公—共,资源交易平台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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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?一条 ? 省级疾病》预防控制机构应当】根据国家免》疫规划和本地—区预防、控制传染】病,的发生、《。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!区第一类疫苗—的使用计划(以下称!使用计划)并向【依照:。。。。国家有关规定负【责采购第《一类疫苗的部—门报告同时报同级】人民:政府:卫生主管部门备【案使用计划应当【包括疫?苗的品种、数—量、供?应渠道与供应—方式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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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 】依照国?。家有关规定》负责:采购第一类》疫苗的部门应—当依法与疫》苗生产企业签订【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疫!。苗的品种《、数量、价》格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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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十—。三条 疫苗生产】企业应?当按照?政府采购合同—的约定向《省级疾?病预防控制机—构或者其指定的其】他疾病预防控制机】构供应第《一类疫苗《。不得向?其,他单位?或者个人供应—
! 疫苗生产企业应】。当在其供《应的纳入国家免疫】规划疫苗的》最,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!标明“免费”字样以!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!门,规定的“免疫规【划,”专用标识具体管】理办:法由国务院》药品监督管理部【门会同国务院—卫生主管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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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条 省—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!应当做?好分发第一类—疫,。苗的组织工作—并按照使用计—划将第一类疫苗组】织,分发到设区的市级疾!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!县级:。疾,病,预防控?制,机构县级《疾病预防控制机【构应当按照》使,用计划将第一类疫】苗分发到接种单【。位和: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乡!级医疗?卫生机构应当—将第:一类疫?苗分发到承》担预防接种工作【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医!疗卫生?机构不得向》其他单位《或者个人分发第一类!。疫苗;分发第一类】疫苗:不得收?取任何?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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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染病】暴发、流行时县级以!上地方人《民政府或者》其卫生主《管部门需要》采取应急接种措施】的设区的市》级以上疾《病预防?控制机构可》以,直接向接种单—位分发第一类—疫苗
!。 ?第十五条 第二类!疫苗由省级疾—病预防控制机构【组织在?省级:公共:资源交易平台—集中采购由县—级疾病预防控制【机构向疫《苗,生产企业采》购后供应《给,本行政区域的接种】单,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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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疫《苗生产企业应当【直,接向县级疾病—预防控制《。机构:配送第二类疫—苗或者委托具备冷】链储存?、运输条件的企【业配送?。接受委托配送第【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!委托配?送
【 县级疾病预!防控制机构向接【种单位供应第—二类疫苗可以收【取疫苗费用以及【储存、运输费用疫】苗费用按照采购【价,格收取储存、运【输费用按照省、自治!。区,、直辖市的规—定收取收费情况应当!向,社会公开《
— 第十—六条 疾》病预防控制机构【、接种单位、疫苗生!产企:业、接?。受委托配送》疫苗的企业应当遵】守疫:苗储存、运输管理规!。。范保证疫苗质量【疫苗储存《、运输的全过程应】当,始,终处于规定的温【度环境不得》脱离冷链并》定时监测、记—录温度对于冷链运】输时间长《、需要配送》至偏远地区的疫【。苗,省级疾病预》防,控制机?构应当提出加—贴温度控制标签的】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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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疫苗储—存、运输管理的相】关规范由国务—院卫生主《管部门、药》品,监督管理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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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【。条 疫苗生—产,企业在销售疫—苗时应?当提供由药》品检验机构依法【签发的?生物制品每批检验】合,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!复印件并加盖—企业印?章;销?售进口疫苗》的还:应当提供进口药品】。通关单复印件并【加盖企业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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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疾病预—防控制机构》、接种单位在接收或!者购:进疫:苗时应当向》疫苗生?产企业索取前款规定!的证明?文件并保存至超【过疫:苗有效期2年—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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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八条 》 疫:苗生产企业》应当依照药品—管理法?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!理部:门的:规定建立真实、【完整:的销售记《录,并,保存至超过疫苗【。有,效期2年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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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预】。防控制机构应—当依照国务院—卫,生主:管部:门的规定建立真实、!完整的购进、储存、!分发、供应记录【做,到票、?账、货、款一致【并保存至超过疫苗】有效期2《年备查疾《病预防?控制机构接收或者】购,进疫:。苗时:应当索?要疫苗?储存:、运输全过程的温度!监测记录;对不能】提供全?过程:温度:监测记?录或者温度》控制不符合》要,求的不得接收—。或者:购进并应当立即向】药,品监:督管理?部门、?。卫生主管部》门,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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