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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疫苗流】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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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 《。 采购疫苗应—当通过省级》公共资?源交易平《台进行
! 第》十,一条 省》级疾病预防控制【机构应当根》据国家免《疫规划和本地—区预防、控制传染】病的发?生、流?行的:需,要制定本地区第一】类疫苗的使用计划(!以下称使用》计,划)并向依》照国:家,有关规定《负责采购第一—类疫:苗的部门报告同【时,报同级人民政府卫】生主管部门备案使用!计,划应当包《括疫苗的品》种,、数量、供》应渠道?与供应方式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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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二《条 依照国家有关!规定负责采购—第一类疫苗的—部门应当依法—与疫苗生《产企业签《订政府?采购合同约定疫苗的!品种、数《量、价格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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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三条 疫苗生产】企业应当按照政府】采,购合:同的:。约定:向省级?疾病预?防控制?机构或者其指定的】其他疾病预》防控:制,机构:供,应第一类疫苗不【得向其他单位或者】个人:供应
! 疫《苗生产企业》应当在其供》应的纳入国家免疫】规划疫苗的》最小外包装的—显著位置标明“免费!”字样?以及:国务:院卫:生主管?部门规定的“免疫】规划”专《用标识具体》管理办法由国—。务院:药,品监督管理部门会】同国务院卫》生,主管部门制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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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第:十,四条 省级疾【病预防控制机—。构,应,当,做好分?发第一?类疫:苗的组织工作并【按照使用计划—。将第一类疫苗组织分!。。发,到设区的市》级疾病预防控制【机构或者县级疾病】预防控制机》构县级疾病》预,防控制机《构应当按照使用【计划将?第一类?疫苗分?。发到:接,种单位和乡》级医疗卫《生机构乡级医—疗,卫生机构应》当将第一类》疫,苗,分发到承担预—防接种?工作:的村医?疗卫生机构医疗卫】生机构不得》向其他单位》或者个人分发第一】类疫苗;分发—第,一类疫苗《不,得收:取任:何费用?
【 传染》病暴发、流》行时:县级以?上地方人民政府或】者其卫生主管部门】需要采取应急接种】措施:的,设,区,的,市级以?上疾病预防控制【机构可以直》接向接种单》位分发第一类疫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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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十五:条 ?第二类疫苗由省级】疾病:预防控制机》构组织在省级公【共资:源交易平台》集,中采购由县级疾病】预防:。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!企业采购后供—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!种单位?
】 疫?苗生产企业应当直】接向县级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!送,第二类疫苗或者【委托具备《冷链储?存、运输《条件的企业配送接】受委托配送》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!得,委托配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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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县级疾病】预防控制《机构:向接:种单位?供,应第:。二类疫苗可以—收取疫苗费用以【。及储:存、运输费用疫苗】费,用按照采《购,价格收取储》存,、,运输费用按照省、自!治区:、直辖市的规定收取!收费:。情况应当向社—会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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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六条 疾】病预防控制机—构、接种单》位、疫苗生产企业、!接受委托配送疫苗】。的,企业应当《遵守疫?苗储存、运输—。管理规范保证疫【。苗质量疫苗储存【、运输的全过程应】当始:终,处于规定《的温度环境》不,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!测、记录温度对【于冷链运输时间长、!需要配送至偏远地】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!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!加贴温度控制标签】的要求
! : , 疫苗储存、—运输管理的相关规】范由:国,务院:卫生主管部门、药品!监督:。管理部?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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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疫苗生产企业!在销售疫苗时应【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!。构依法签《发的生物制品每批】检验合格或》者,。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!并,加盖企业印章;销】售进口疫苗的还【。。应当提供进口—药品通关单复—。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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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疾病《预防控制机构、接】种单位在接》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!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索!取,。前款规定的证明【文,。。。件并保存至超过疫】苗有效期2》。年备查?
【 , :第十八条《 疫苗生产企业应!当依照药品》。管,理法:和国务院药品—。监督管理《部门的规定建—立真实、完整的【销售记录并保存【至超过疫苗》有效期2年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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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!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!。管,部,门的规定建立真实】。、,完整的购进》。。、储存、分发—、供应记录做到票】、账、货《、款一致并保存至】超过疫苗有效期2】年备查疾《病,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!者购进疫苗》时应:当索要疫苗储存、】运输全过程的温【度监测?记录;对不能—提供全?。过程温度监测—记,录或者温《度控:制不符合《要,。求的不得接》。收或者?购进并应当立—。即向药品《监督管理《部门、卫生主管部】。。门,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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