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?一章: ,总, 则 《 《  ?   第一条  】为,了加强对疫》苗,流通和预《防接种?的管理预防、—控制传?染病的发生、流行保!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!。生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药品管理法(以【下简称药品管理【法,。)和中华人》民共和国传》染病防治法(—以下简称传染病【防治法)制定本【条例 》 ?。    第二—条  本条例—所称疫苗是》指为了预防、控制传!染病的发《生、流行《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!疫苗类预防》性生:物制品 》   —  :疫苗分为《两类第?一类疫苗是指政【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!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!定受:种的疫苗包》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!的疫苗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《市人民政府》在执行国家》。。免疫规划时增—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或者【其卫生主管》。部门组织的》应急:。接种或者群体性预】防接种所使用的【。疫苗;?第二类疫苗》是指由公民》。自,费,并且:自,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!  — ,  第三条  【接种第一类疫—苗由政府承担费用】接种第二类》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!监护人承《担费用? :。     第!四条  疫苗的流】通、预?防接种及其监督【。管理适用本条例【 —    《。。第五条?  国务《。院卫生主管部门根】据全国范围》内的传染病流—。行情况、人群免疫】状况等因素制—定国:家免疫?规划;会《同,国务院财《政部门拟订》纳,。入国家免疫规—划的疫苗种》类报国务院》批准后公布 【    【 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市人民—政,府在执行《国家:免疫规划时根据【。本行政区《域的传染《病流行情况、人【。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!以增:加免费向公民—提供的疫苗种—类并报国务院卫生】主管部?门备案 】     第六条 ! 国家实行》有计划的预防接【。种制度推行扩大【免疫规划 》   【  需要接种第一】类疫:苗的受种者应当依】照本条例规定—。受种;受种者为未】成年人的其》监护:人应当配合有—关的疾病预防控制】机构和?医疗机构等医疗【。卫生机构《保证受?种者及时受种 】 ,     【第七条  》国务院?卫,生主:管部门负责全国预】防接种的监》督管:理工:作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卫》生主:。管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预防接】种的监督管》理工作 【  ?   国《务,院药品监督管理【部门负责《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!通的监督管》理工作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人—民政府药品监督管】理部:。门负:责本行?政区域内疫苗—的质量和流通—的监督管理》工作: : :    》 第八条  —经县级人《民政府?卫生主?管部门依照本条【例,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!机构(以下称接种单!位)承担预防—接,种工作县级》人,民政府?卫,生主管部门指定接】种单位时应当明【确其责任《区域: —    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应当对承担—。预防:接种:。工作并?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!的接种单位》及其工作人》员给予?奖励 —  ? ,  第九条  【。国家支持、鼓励【单位和?个人参与预防—接种工作各级人【民政府应当》完善有关制度方【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预!防接种工作的—宣传、教育和捐【赠等活动 】     居民】委员:会、村民委员会应】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!。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!传、教育工作—并协助组《织,。居民、?。村,民受种第一类疫【苗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