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:章 储存、经营监督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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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一条《。。 易燃易》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!当,遵守仓?库,防火安全管》理规则同时还应【当符合下列条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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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一)专【用仓库、货场或其他!专用储存设》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!全培训合格》的专人管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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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应根】。据GB1《22:68-?90危险货》物品名表分类—、分项储《存化学性质相—抵触或灭火》方法不?同的易燃易爆—化学物品不》。得在:同,一库:房内储存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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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—)不得超量储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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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。十二条 》易燃易爆化学物【品的储?存单位必《须建立入库验—收、发货检查、【出入库登《。记制度凡包装、【标,。志,不符合国家标—准或破损、残缺【、渗漏、变形及物】品变质、分》解,。的,严禁出入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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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十三条 易—燃易爆化学物品【仓库管?理人员在发货—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!的,易燃易爆化学物品】准运证无易燃易爆化!。学物:。品,准运证的不得发货】
【 ?第十四条 经营易!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!位和个人必须具【备下列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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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【)有符合防火、防爆!要求:的储存、经营设施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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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有经【。过消防培训》合格的经营人员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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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三)有消防安全管理!。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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