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运输监督】管理
《
— , :。 第十五条》 运输易燃易【爆化学?物品的车辆必须【办,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!准运证无《易燃易爆化学物【品准运证的》车辆不得从事易【。。燃易爆化学》物品的运输业务【
《
?。 第十六—条 ?办,理易燃易爆化—学物品准运证必【须具备下列条件 】(一)有主》管部门或单》位的证?明、车辆年》。检证、?驾,驶员证、押》运员证?;,
》
? : : (二《)有符?合消防安《。全要求?的运:输工具和《配备相应的消防器】材;
?
?
: (!三)有经《过消防?安合培训合格的驾驶!员、押运员
【
,
《 第十七条 】 易燃易爆化学物】品准运证分长期【和临:时两种全国通用【长期易?燃易爆?化学物?品准运?证,期限为一年急—需运输的可办一次】。性临时易《燃,。易爆化学物品—准运证?
!。 第十?八条 《易燃易爆《化学物品准运证【由,。承运单?位,或个人所在县(含】县)以上公安消防】监督机构批准—填发
》。。
》 第十《九条 《运输:易燃易爆化》。学物品应当遵守【下列规定
!
!(一:),运输单位和》个人:必须对装运物品【严格检查对包装【不牢、?破损品名标签、【标志不明显》的易燃易爆化学物】。品,和不符?合安全?。。要求的罐体、—。没,有瓶帽的气》体钢瓶不得》装运;
》。
【 (二)轻!拿轻放防止碰撞、拖!拉和倾倒;
【
— ? (三)运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】品的车?辆、船?舶须彻底清》扫冲:洗干净后才》能继续装运其—他危险物品;
【
》 ? 《。。 (四)化学性【。质、安合防护、灭火!方,。法互相?抵,触的易燃易爆化学】物品不得混合装运;!
》
? ? (五)遇【热,容易引起燃烧、【爆炸:或产生有毒气体的】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!物品安排宜在夜【间运输必《要时应采取隔热降】。温措施;
—
【 (六)】遇,潮容易引起》燃烧、爆《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!化学物品《不宜在阴雨天运输】。若必须运《输时除具《有良好?的装卸条件外还【。应有防潮遮雨措【施
【 : , 第二十条 无】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!易燃易爆化学物品】。的,运输工具《
《
第二】十一条 《 运输易燃易爆【化学物?品的车辆标志必【须符合国家标—准G:B13392—-90?道路:运输:危险货物车辆标志】
】 第二十二条【 运输压缩、液化!气体和易燃》液体的槽、罐车【的颜色?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!求并:安装静电接地装【。置和:。阻火:设备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