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 生!产、使用监》督管理 !     第七条!  :生产: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!物品:的,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!下,列条件 《     !  : , ,(一)生《产,。、使用?易燃易爆化学—。物品的建《筑和:场,。所必须?符合建筑设》。计,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!防火规范; !。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二)生产】、使用易燃易爆【化学物品的场—所必须按《照有关?规范:安装防雷保护设施;! , 《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?生产、使《用易燃易爆》化学:物品:场所的电气设备必】须符合国家电—气,防爆标准; 】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四【),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!按国家?有关:。。规,定设置消《防安全?设施定期保养、校验!; :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)—易产生静电的生【。产设备与装置必【须按规定设置静电】。导,。除设:。施,并定期进行》检查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六《)从事生《产易燃?易爆化学物品的人】员,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!消防:安全培训《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!准上岗 — ,   《  第八条  易燃!易爆化学物品出【厂时必须《有产品?安,全说:明书说明《书中必须有》经,法定检验机》构测定的《。。该物品的闪》点、燃点、自燃【点、爆炸极限等数据!和防火、灭火、安全!储运:的注意事项 【 , ?    第九条  !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!灌装容器、包装及其!标志必须符》合国家标《准或:行业标准 】  ?  : ,。第十条  大量【销毁易燃易》爆,化学物?品时应当征得所在】地公安消防监—督机构的同意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