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。 医学综合笔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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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【六条: 实践《技能考试《合格的考生应—持实践技能考试【。。合格证明参加医学】综合笔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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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二十:七条 医师资格考!试试卷(包括备用卷!)和标准答案—启用前应当严格保密!;使用后的试卷【应予销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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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八条 国家医!学考试中心向—考,区提供医学》综合:笔试:试卷和答题卡、【各考:区成绩册、考生成】绩单及考试统—计分析?结果考?点,在,考区的?领导监督下组织【实施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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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十,九条 考试—。中心、考《区、考点工作人员及!命题人员《如有直?系亲属参加当年【医师资格《。考试的应实行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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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条— 医师《资格考试结束后考】区应当立《即,将考试情况报告【医师资格考试委员】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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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一条 】。医师:资,格考试的合格—线由:。医师资格考》试委员会确》定,并向社会公告—
】 第三十二条 !考,生,成绩单?由考点发给考生【考生成绩《在未正式公》布前应当《严格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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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三条》 考试成绩—合格的授予》执业:医师资格《或执业助理》医师:资格由省级卫—生行政部门颁—。发,卫,生部统一《印制的医师资格【证书.?
— 医》师资格?证书是执业》医师资?格或执业助理—。医师资格的证—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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