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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 】实践技?能考试? ?    】。。 第十六《条  ?在卫生?部医师?资格考试委》员会领?。导下省?级医:师,资格考试领导—小组根据本》。辖区考生情况及【专业特点依》。据实践?技能:考,试大:纲负责实施》实践技?能考:试,。工作 —。。 ,。。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条  已经取得执】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!报考执业医师—资格的可以免于实践!。技能考试 】     第【十八条  经—。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】领导小?组批准的符合医疗机!构基本标准二级【以上医?院(:中医、?民族:。医,、中西医结合医【院除外)、妇幼保】健院急救《。中,心,标准:的机构承担对本机】构聘用?的申请报考临床类别!人员:的,实,践技能考试 【    【。 ,除前款规定》。的人员外《其他人员《应根据考《点,办公室的《统一安排《到省级医师资格考】试,领导小?组指:定的地或设区的【市级以上医疗—、预防、保健机构】。或组织参加实践技能!考,。试该机构《或组织应当》在考生医学综合【笔试考点所在地 】  —   第十九条 】 承担?。实践技能考试的考】官应具备下列—条,件,    !  :。   (一)取得】主治:医师以上专》业技术职务任—职资格?满三年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—具有一?。年以上培训医师或】指导医学专》业学生实习》的工:作经历?;,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经省级—医师资格考》试领导小组进行考】试相:关业务知识的培训】考试成绩合格—。并,由省级医师资—格考试领导小组【颁发实践技能—。考试考官《。聘任证书 —     】实践技能考试—考官的聘《用任:期为二年 】  ?   第《二十条  承担实践!技能考试《的机构或组织内设】若干考试小组每个】考试:小组由三人以上单】数考官组成其中【一名为主《考官主考官》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!上专业技《术职:务任职资格并—经承担实践》。。技能考试机构或【。组织:的主要负责》人推荐?报考点办公室审核】由考点主考批—准   !  第二《十一条  》考官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必须《自行回避;应试【者也有权以口—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!回避 】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(一—)是应?试者的?。近亲属?; : ? ,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与》应,试者有?利,害关系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【),与应试者有其—他关系可能影响【考,。试公正的 【     前】款规定适《用于组织考试—的工作人员 !  ?   第二十二【条  实践技能考】试机构或组织应对应!试者所提交的—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!料进行认《真审核 】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三条  —考试小组进行—评议时如果意—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!多数:并,由主考官签署—考试结果但是少数人!的意见?应当:写,入笔录评议笔录【由考试小组》的,全体考官签名 !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:四条  省级—。医师资格考》试领导小组要—加强对承《担实践技能考—试工作的机构—或组织?的检查、指导、监督!和评价 《 《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五条  本办法第!十,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机!构应当?将考:生考试结果及有关资!。料报考点办》公室审核考点—办公室应在》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日!期15日《前将考生实践技能】考试结果《通,知考生并《对考:试合格的发给由【主考签发的》实践技能考试合格】证,明 《 ?    《本办:。法,。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!的机构或组织—应于:考试结束后将—考生:考试:结果及有《关,资料:报考点办《公室审?核由:考点办公室将考试】结果通?知考生对考试—。。。合格的发给由主考】签发的实践技能考试!合格证明具》体上:报,和通:知考生时间由省级卫!生行政部门》规定 》  《   实践技能考】试合格者《。方能:参加医学综合笔【。试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