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实践技?能考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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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 第十六《条 ?在卫生?部医师?资格考试委》员会领?。导下省?级医:师,资格考试领导—小组根据本》。辖区考生情况及【专业特点依》。据实践?技能:考,试大:纲负责实施》实践技?能考:试,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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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已经取得执】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!报考执业医师—资格的可以免于实践!。技能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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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经—。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】领导小?组批准的符合医疗机!构基本标准二级【以上医?院(:中医、?民族:。医,、中西医结合医【院除外)、妇幼保】健院急救《。中,心,标准:的机构承担对本机】构聘用?的申请报考临床类别!人员:的,实,践技能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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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除前款规定》。的人员外《其他人员《应根据考《点,办公室的《统一安排《到省级医师资格考】试,领导小?组指:定的地或设区的【市级以上医疗—、预防、保健机构】。或组织参加实践技能!考,。试该机构《或组织应当》在考生医学综合【笔试考点所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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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九条 】 承担?。实践技能考试的考】官应具备下列—条,件,
! :。 (一)取得】主治:医师以上专》业技术职务任—职资格?满三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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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—具有一?。年以上培训医师或】指导医学专》业学生实习》的工:作经历?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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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三)经省级—医师资格考》试领导小组进行考】试相:关业务知识的培训】考试成绩合格—。并,由省级医师资—格考试领导小组【颁发实践技能—。考试考官《。聘任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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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实践技能考试—考官的聘《用任:期为二年
】
? 第《二十条 承担实践!技能考试《的机构或组织内设】若干考试小组每个】考试:小组由三人以上单】数考官组成其中【一名为主《考官主考官》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!上专业技《术职:务任职资格并—经承担实践》。。技能考试机构或【。组织:的主要负责》人推荐?报考点办公室审核】由考点主考批—准
! 第二《十一条 》考官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必须《自行回避;应试【者也有权以口—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!回避
】 ? , (一—)是应?试者的?。近亲属?;
:
?
,
: — (二)与》应,试者有?利,害关系;
】
》 (三【),与应试者有其—他关系可能影响【考,。试公正的
【
前】款规定适《用于组织考试—的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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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【条 实践技能考】试机构或组织应对应!试者所提交的—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!料进行认《真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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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三条 —考试小组进行—评议时如果意—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!多数:并,由主考官签署—考试结果但是少数人!的意见?应当:写,入笔录评议笔录【由考试小组》的,全体考官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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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:四条 省级—。医师资格考》试领导小组要—加强对承《担实践技能考—试工作的机构—或组织?的检查、指导、监督!和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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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条 本办法第!十,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机!构应当?将考:生考试结果及有关资!。料报考点办》公室审核考点—办公室应在》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日!期15日《前将考生实践技能】考试结果《通,知考生并《对考:试合格的发给由【主考签发的》实践技能考试合格】证,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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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本办:。法,。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!的机构或组织—应于:考试结束后将—考生:考试:结果及有《关,资料:报考点办《公室审?核由:考点办公室将考试】结果通?知考生对考试—。。。合格的发给由主考】签发的实践技能考试!合格证明具》体上:报,和通:知考生时间由省级卫!生行政部门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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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实践技能考】试合格者《。方能:参加医学综合笔【。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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