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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。。章 :处罚 — :     第三十!四条  违反本【办法考生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!级以上卫生》行政部门《视情节?给予:警告、通报批评【、取消单元考—试资格、《取消当年考试—资格的?处罚或处分》;构成?犯,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一)违】反考场纪律》、影响?考场秩序《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二)由他人代考【、偷换答卷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《)假报姓名、年龄、!学历、工龄、民【族、身份证明、学籍!等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伪造—有关资料弄虚—作假; —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(五)其!他严重?舞,。弊,行为 【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五条》  考试工作人【员违反?本办法?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?由县级以《上卫生?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!。取,。消考试工作人—员资格考试工—作,。人员所在单位可以给!予记过、记大—过、降级、》降职、撤职》、开除等处分—;,构成犯罪的依—。法追:究刑事责任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:一)监考中不履行】职,责; 【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?在,阅卷评分《中错评、《漏评、差错》较多经?。指出仍不改正—的;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三)!泄漏阅卷《评分工作情况;【 : :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,四)利用工作之便为!考生舞弊《。提供:。条件或者谋取私利;!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五)其他严重—违,纪行为 !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六条  考》点有:下列情况之一的【造成较大影响的【取,消,。考点资?格,。并追究考点负—责人的责任 —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考】点考务工作管理【。混乱出?现严重差错》的; —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所属考】。场,秩序混乱、》出现大面积舞弊、】抄袭现象的; 【。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三?)发生?试卷泄密、损毁、】丢失的;《 《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《四,)其他影响考—试的:行为  !   考场》、考点?发生考?试纪:律混乱、有组织的舞!弊相应范围》内考试无效 —   【  第三《十七条  卫—生行政?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!办法有关《规定在考试中—弄虚作假、玩—忽职守、滥用—职权:、徇:私舞:弊尚不构成犯罪【的依法给予》行,政处分?;构成?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《责任: 》。。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八条—  为?申请参加实践技能】考试的考生》出具伪证的依法【追究:直接责任者的—法律责任执业医师】出具伪证《的注销注册吊销【其医师执业证书【。对出具伪证的—。机构主要负责人视】。情节予以降职、撤】职等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究,刑事责任 !   ?  省级医》师资格考《试领导?。。小组对违反有关【规定的承《担实践?。技能考试机构—或组织?责令:限期整改;情节【严重的取消承—担实践技能》考,试机构或组织的资格!五年内不《得再次申请承—担实践?技能考试指定机构】。或组织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