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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章 :鉴定的提起 ! ,    — 第九条  双【方当事人《协商解决《医疗事故《争议需?。进行医疗《事故技术鉴定—的,应共同书面委托【医疗机构《所,在地负责首次—医疗事故技术鉴【定工作的医学会进】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!  【   第十》。条  县《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:卫生行政部门接【到医疗机构》关于重?大医疗过失行—为的:报告或者医》疗事: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!理医疗事故》争议: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!医疗事故技术—鉴,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!责首次医疗事—。故技术?鉴定工作《的医学会组织鉴定】 ?  《   第十一条  !协,商解决?医疗事故争》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!的应当由涉及—的所有医疗机—构与患者共同委托】其中任何一所—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!组织首次医疗—事故技术鉴定工作】的医学会《进行医疗事故—技术鉴定 】 ,     医疗【事故争议涉及多【个医疗机构当事人】申请卫?生行:政,部,门处:。理的只可以向—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!在地:卫生行政部门提【出处:理申请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