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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?章 医疗事故的【技术鉴定 ! ,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条  卫—生行:。政部门接到医疗【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!失行:为的报告或者医【疗,事故:争议当事人要求【处理医疗事故争议】的申请后对》。需,要进行医疗事故技】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!。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!工,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!;医:患,双方协?商解:决医疗事故争议需】。要进行医疗》。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!方当事人共》同,委托负?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!工作:的医学会组织—鉴定 《 《  :  :第二十一条 — 设区?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!省、:自治区、直辖市直接!管辖的?。。县(市)地方医学】会负责?组织首?次医:疗事故技术鉴定【工作省、自治区、】直辖:市地方医《学会负责组》织再次鉴定工作 】   【  必要时中华医学!会可以组织疑难、】复杂并在全国—有重大影响的—医疗:事故争议的技—术鉴定工作 — 《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  当事】人对首次《医疗事故《技术鉴定《结论不服的可以自】收到首次鉴定结【论之日起《15日内向》医疗机?构所在地卫生行政】部门提出《再次鉴定的申请 !     】。第二十三条  【负责组织医疗事【故技术鉴定》工作:的医学会《应当建立专》家库 【     专家库】。由具备下列》条件的医疗卫—生专业?技术人?员组成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有良好【的业务素质》和执业?品德; 】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? (二)受聘于医疗!卫生机构或者医学】教学、科《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!业高级?技术职务3年—。以上 —   《  符合前款第(】。一)项规定条件并】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!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!入专家库 — 《 ,   负责组织医疗!事故技术鉴定工作】。的医学会《依照本条例规定聘】请医疗卫生专业技】术人员和《法医进入《专家库可以》不受行政区域的限】制 —   ?。。  第?二十四条  医疗】事故技?术鉴定由负责组【织医疗事故技—术鉴定工作的医学】会组织专《家鉴:。定组进行 【 ?。    参加医疗】事故:技术鉴定《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!医患双方在医学【。会,主,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!抽取在特殊》情,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!。。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!需要可以组》织医患双方在其【他医学会建立的专】家库中随《机抽取?相关专?业的专家参加鉴定】或者函件咨询 【     !符合本条例第—二,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!疗卫生专业》技术人员和法—医有义务受聘进【入专家库并承担【医疗:。事故技术鉴定工作】    ! 第:二十五条  专家鉴!定组进行医》。疗事故技术鉴—定实: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!。人数为单数涉及【的主要学科的—专家一?般不得少于鉴定【组成员的二分—之一;涉及死因、】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!当从专家《库中:随机抽?。取法医参加专—。家鉴定组 》 》   ? 第二十六条—。  专家鉴》定组成员《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应【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!以口头或者书面的】方式:。申请其回避 【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)】是医疗事故争议【当,事人或者《当事人的近亲属【的;  !  :  :   (《二)与?医疗事故争议有【利害关系的; 【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三)!。与,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!有其他关系可—能影响公《正,鉴定的 《 》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七条 《 专家鉴定组依照】。医疗卫生管理法【律、行政法》规、部门《规章和诊疗》。护理规?范,、常规?运用医学科》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!立进:行医:疗事故技术鉴—定对:医,疗,事故进行鉴别—和判定为处理医疗】事故争议提供医【学依据 ! ,。   任何单位或】。者,个,人,不,得干扰?医疗:事故技术《。鉴定工作不得威胁】、利诱、辱骂、殴】打专家鉴定》组成员 【     专家鉴!定组成员不得接受】双方当事人的—财物或?者,其他:利益 ? ,     第!二十八条  —。负责:。组织: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】工作的医学会应当】自受理医疗事—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!日内通知医疗事故】争议双方当事人【提交进行医疗—事故技术《鉴定所需《的材料 ! ,。   当事人应当自!收到医?学会的通《知,之日起1《0日内提交有关【医疗事故技术—鉴定的材《料,、书面陈述及答辩】医,疗机构?提交的有关医疗【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!应当包括下列—内容 【。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一)住院!。。患者的?病程记录、死—亡病例?讨论记录、疑难病例!。讨论记录、会诊【。意见、上级》医师查?房记录等病历资【料,原,件;: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:)住:院患者的住》院志、体温单—、,。医嘱单、化验—单(:检,验报告)、医学影】。像检查资料、特殊检!查同意?。书、手术同意书、】手术:及麻醉记录单、病理!资料、护理记录等】病历资料原件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【)抢救急危》患者在规定时—间内补记的病历资】料原件?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(四)封存保—留的输液、注射【用物品和血液—。、药:物,等实物或者依法具】有检验资《格的检验《机构对这些物品、实!物作:出的检验报告; ! ,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五)与医【。疗,事故技?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!料   ! , 在医?。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!。的门诊、急诊患【者其病历资料—由医疗机构提—供;:没有在医《疗机构建立》病历档?。案的由患《。者提供 《     !。医患双方应当依照】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!关材料医疗机构无】正当理由《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!如实提供相关材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】术鉴定不能进—行的应当承担责【任 《 ,  ?   第《。二十九?条 : 负责组《织医疗事《故技术鉴定》工,作的:医学会应《当,自接到当事人提【交的:有关医疗事》故技术鉴定的材【料、书面陈述—。及答:辩之:日起:。4,5日内组织》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!技,术鉴定书 【 ?   ?。 负责组《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!工作:的医学会《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!。查取证 》     第!三十条  专家【。鉴定组应当》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!提交的材料听取双】方当事人的陈述及】答辩并进《行核实 【。 ,    《。 ,双方当事人》应当按照本》条,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!行医:疗事故?技术鉴定所》需要的材《料,并积极配合调查【当,事人:。任何一方不予配合】影响医疗事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!配合的?一方承?担责任 《 ,    【 第三?十一:条  专家鉴—定组:应当:在事实?清,楚,。、证据确凿》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!者的病?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!定结论并制作医疗】事故技术《。鉴定书鉴《定结论以专家—鉴定组成员的—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!应当如实记》载 —  :   医《疗事故技术鉴定【书应当包括下列主】要内容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双方当事人】的基本情况及要【求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当事人提交的】材料和负《责组:织医:疗事故技术》鉴定工作的医—学会的调查材料; !。 《  :。  : ,    (三)对鉴!定,过程的说明; !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医疗行】为是否违反医—疗卫生管理法律、】行政:法规:、部门规章和—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!; : 》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:(五)?医疗过?失行为与人身—。损害后果之》间是否存《在因果关系;— ,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医—疗过失行为在—医疗事故损》害后:果中的责任》。程度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七)医疗事故等级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八】)对医疗事故患者的!医,。疗护理医学》建议: 》  :   ?第,三十二条  —医疗事故技术鉴【定办: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!部门制定 【   》。  第?三十三条  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不属于】医疗事故《。。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在!紧,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!患者生命而采取紧】急医学措施造成【不良后果的;— ?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二)在医疗》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!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!殊,。而发生医疗意外的;! ,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在:现有医?学科学技术条件【下发生无法》预料:或者不能《。防范的不良后—果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无】过,错输血感染造成不】良后果的; 】 :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五)因患《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!不良后?果的; 】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六)因不可抗!力,造成不良《后果的 《 :     第三!十四条?  医?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!收取鉴?定费用经《鉴定属于医疗—事故的?鉴定费?用由医疗机构—支付;?不属于医疗》事故的鉴定费用【由提出医《。疗事故处理》申请的?。一,方支付鉴定费用标】准由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人》民政府价格主管【部门:。会同同级财》政部门、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