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! 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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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六条 药品监【督管理部门依—法按:照职责开展对—医疗器械注》。册人:。、备案人和受托【生产企业生》产活:动的监督检》查
必要!时,药品监督管》理部门可以对为医】疗器械生产活动【提供产?品,或者服务的其他单】位和个人开》展延伸检查
【第四:十七条 药品—监督管?。理部门应当建—立健全职业化、【专业化医疗》器械检查员制度【。根据监?管事:。权、产业规模—。。以及检查任务—等配备充足的检【查员有?效保障检查工—。作需要
》 , 检查员应当】熟悉医疗器》械法律法规》具备: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和!检查技能
第四十!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!。部门依据产品和企】业的风险程度对医】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!人、受托生产企业实!行分级?管理并动态》调整:
《 国?家药品监督》管理局组《织制定重点监管产品!目录省、自》治区、直辖市药品】监督管?理部门结合实际确】定本行政《区域重点《监管产品目录
【。
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药,品监督管《理部:门,依据重点监管产品】目录以及医疗器械】生产质量《管理状?况结合医疗器械不】良事件、产品—投诉举报以及企业】信用状况等因素组织!实施分级监》督管理?。工作
第四—十九条 省、—自治区、直》辖市药?品监: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!年,度医疗器械生—产监督检查》计划确定医》。疗,器械监督管理的【重点明确检查频次】和覆盖范《围,综合运用监督检查】、重点检《。查、跟踪检查、【有因检查和》专项检查等多种【形式:强化监督管理—
《。。 对生产重点【监管产品目录品种】的,企业每年至少—检查:。一次
第五十【条 药品监督管【理部门组织监督【检查:时应当制定检查【方案明确《检查事项和依据如】。实记录现场检查【情况并将检查结【果书面告知》被检查企业需要整】改的应当明确—整改内容和整改【期限
》 ?药品监督《。管理部门《进行监督《检查时应当指—派两名以上》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!查执法人《员应当向被检查单】位出示执法证件其】他,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检!查员证或《者表明其身份的文】书、证?件
第五十一条 !药品监督管理部【门,对医疗器械注册人、!。备案人自行生—产的开展监督检查时!。。重,点检查
— (一)医【。疗器械注册人—、备案人执行法律】法规、医疗器械【生产质?量管理规《范情况?;
《。 , (二)按照强】制性标准《以及:经注册、备案的产】品技术?要求组?织生产实际生产与】医疗:器械注册备案、医疗!器械生产许》可备案等内容的一致!情况;?
—(,三)质量管》理体系运行持续【合规、有效》情况;
— (《四)法定代表人、企!业负责人《、管理?者代表等人员了解熟!悉医疗器械相关法】律法规情况;
! (五)管【。理,者代表履职情况;】
《。 (六《)法:定代表人、企业【负责人、管理者代表!、质量检验机—构或者专职人员【、,生产场?地、环境条件—、,关键生产检验设【备,等,变化情况;
【 (七—。)用户反馈、—企,业内部审核等—所发现问题的纠正预!防措施;
【 (八)企业产!品,抽检、监督检查【、投诉举《报等发现《问题的?整改落实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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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九:)内部审核、管【理评审、《变更控制、》年度自查报》告等情况;》。
(十】),其他应当重点检查】的内容
第五十二!条 药?品监:督管理部门对医疗】器械注册人、备【案人采取委托—生,产方式的开展监督】。检查:时重点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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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医疗器械!注册:人、备案《人执行?法律法规、》医,。疗器械生《产质:量管理规《范情:况;
】(二)?质量管理《体系运?行是否持续合—规、有效;》
: (三—)管:理者代表《履职情?况;
— (四)按—照强制性《。标准以?及,经注册?或者备案的产—品技术?要求组织生产—情况;
】 (五)用户反馈】、企业内部审核等】所,。发,。现问题的纠正预防】措施;
【 (六)内部【审核、管理评—审、变更控》。制、年度《自查报告等》情况;?
: (》七):开展不良事件监【测、再评价以—及产品安《全风险信息收集与】评估等情况;—
》 (八)产品的上】市放行情况;
】 《(九)对受托生产】企业的监督情况委托!。生产质量协》。议的履行、委—托生产产品的设计转!换和变更《控制、委托生—产,产品的生产》放行等情《况;:
(【十)其他《应当重点检查的【内容
—。 必要时》。可以对受托》生产企业开展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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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条 药】品监督管理部门对】受托生产《企业开展监》督检查时重点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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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:一)实际生产—与医:疗器:械注册备案》。、医疗器械生产许】可备案等内容—的,一致情况《;
? 《。(二)受托生产【。企业执行法律法规、!医疗器械生产质量】管理规范情》况;
(!三)法定代表人、企!业,。负责人、《管理者?代表等人员了解熟】悉医疗器械相关法】律法规情况;
】。 : , (四)法》定代表人、企业【负责人、管》理者代表《、质量?检验机构或》者专职?人,员、生产场地—、环境条件、关【键生产检验设—。备等变化《情况;
— , (五)》产品的生产》放行:情况;
】 (六)企业产品】抽检、监督检—。。查、投诉《举报等发现问题的】整改:落,实情况;
】 (?七)内部审核、【管,理评审、年度自查】报告等?。情况;
!(八)其他应—当重点检查的内容】
—必要时?可以对医疗》器械注册人、—备案人开展检—查
第五十四条】 ,药品:。监督管理部》门对不良事件监测】、,抽查检?验、投?诉举报等发现—可能:存在严重《质量安全风》险的应当《开展有因检查—。有因检查原》则,上采取非《预先告知《的方式进行
第】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!管理部门对企—业的整改情况应当】开展跟踪检查—
《 跟踪检查—可以对企《业提交的整改—报告进行书面审查】也可以对企业的问】题整改?、,责任落实、纠正预防!措,施等进行现场复查】
,
第五十六条 医】疗器械注册人—和受:托生产企业不—。在同一省《、自治区《、直辖市的》医疗器械注册人所在!地省、自《治区、直《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!门负责对注册人【质,量,。管理:体系运行、不良事】件监测以及产品召回!等法定义务》履行情况《开展监?。督检:查涉及受托生产【企业相关情况—的受托生《产企业所在地药【品监督管理部门应】当配:合
》 :受托生产企业所在】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!市药品监督管—理部门负责》对,受托生产企业生【产活动开展监督【检查涉及《注,册人:相关情况的应当【由注册人所在地药品!监,督管理部《门对注册人开展监】督检查
【 医疗器械注【册人:、受托生产企业所在!地,省、:自治:区、直辖市药品【监督管理《部门应当分别—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!立协同监《管机制加强监管信息!沟通实现监管—有效衔接
第【五十七条 医疗【器械注册人和受托生!产,企,业不在同一省、自】治区、直《辖市医疗器械—注册人、受托生产】企业所在地》。省、自治《区、直辖《市药:品监督管理部—。。门需:要跨区域开展检【查的可以采取联【。合检查、委托—检查等?方式进行《。
第五十》八,条, 跨区域检查中发】现,企业质量管理体【系存在?缺陷的医疗》器械注册《人、受托生》产企业所在地省、自!。。治区、?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!部门:。应当依?据各自职《。责督促相关企业严】格按照要求及时整】改到位并将》检查以及整改情况】及时通报相》。关药品监督管理【部门
— , 对受托生》。产企业监《督检查中发》现,相关问题涉》及注册人的应当【通报:注册人所在地药【品监督管理部门【;发现可能存在【医疗器械质量安【全风险的应当立即】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!将相关情况通—报注册人所在—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!。注册人所在地药品监!督管理部门接到【通报后应《。当立:即进行分析研判并】采取相?应的:风险控制措施
【
对—注册人?监督检?。。查中发现相关—问题涉?及受托生产企业的应!当通报受《托生产企业》所在地药品》监督管理部门联合】或者委托受托生【产企: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!理部:门进行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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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九条 【在跨:区域检查中发现可能!存在违法行为的医】疗器械注册人、受】托,生产企业所》。在地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!理部门应当依—据各自职责》进行调查处理违【法行为处理》情,况应当及时通报相】关药品监督管理部】。门
需要!跨区域进《行调查、取证—的可以会同相—关,同级药品《。监,督,管理部门《开,展,联合调查《也可以出《具协助调查函商【请相关同级药—品,。监督管?理部门协助调查、】取证
第六十条】 ,第一类医疗器械【。备案:人和受托生产—企业不在同一—设区的?市需要依法按—。照职责开《展跨区域监督检查和!调查取证的参照本】办法:。第五十六条至第五】十九条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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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十一《条 进口医疗器械】注册人、备案—。人,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!业法人作为代—理人代理《人应:当协助注册人、【备,案人履?。行医疗器械》。监督:管理条例和本办法】规定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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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》条 进?口医疗器《械的生产应当符合】我国医疗器械—生产相关要》。求并接受国家药品监!督,管理局?组织:的境外检《查代理人负责协调、!配合境外检查—相,关工作
!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!。、,。备案人、代理—人,拒绝、阻碍、—拖延:、逃避国《家药品监督》管理局组织》的境外检查导—致检查?工作无法《开展不能确认质量】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属!于,有,证据证?明可能危害人体【健康的情形国—家药品监督管—理,局,可以依照医疗器械监!督,管理条例第七十【二条:第二:款的规定进行处【理
第六十三条】 药品监督》管理:部,门开展现场检—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进!行,抽查检验
第【。六十四条《 生产的医疗—器械:对人体?。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!证明可能《危害人体健康—的药品监督管理【部门可以《采取:暂停:生产、进口、经【营、:使用的?紧急控?制措施?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!
监督检!。查中发现《生产活?动严重违《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!管理规范不能保【证产品安全、有【。效可能危《害,人体健康的依照【前款规定处理
】第六十五条 药品】监督管?理,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!。展风险?会商:。对,辖区内医疗》器械质量《。安全风险进行分析】和评价及时采取相应!的风险控制》措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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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六条 医】疗器械注册人、备】案人、?。受,托生产企业对存【在的医疗器械—。质量:安全:风险未采取》有效措?施消除的药品监督管!理部门可以对医疗器!械注册人、》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!业的法定代》表人或者《企业负责人进行责】任约谈涉及》跨区域?委托生?产的约谈情况应当通!。报相关药品监督管理!部门
第六十七】条 省、《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!监督:管理部门应》。当建:立并及时更》新辖区内第二类【、第三类医疗—器械注?册人、受《托生产企业信用档】案设区的市级负【责药品监督管—理的部门应》当依法按照职责建】立并及时更新辖【区,内第一类医疗—器械备案人、—受托:生产企业信用—档案
信!用,档案:中应当包括》生产许可备案—和生产产品》品种、委托生产、监!督检查结《果、违法行为查处】、质量?抽,查检验?、不:良行为记录和—投诉举报等信息【
—对有:不良信?用记录的医疗器【械,注册人?、,备案人和受》托生产企业药品【监督管理部门应【当增:。加监督检《查频次依法》加强失信惩戒
】第六十?八条: 药品监督》管理部门应当在信】用档案中记录企业生!产,产品品?种情况
》 受》。托生产企业增加生】产,第二类、《。第三类医疗器械【且与该产《品注册?人不在同一省、自】。。治区、直辖市或者】增加生?产第一类医疗器械】。且与:该产品备案人不在】同一设区的市—的受托生《产企业所在地药【品监督管《理部门还《应当将相关》情况通报注册人、】。。备案人所在地药品】监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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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《九条 药品监督【管理部门应当—公布:接受投诉、举—报的联系方式接【到举报的药品监【督管理?部,门应当及时核实【、处理、《。答复经?查证属实的应当按】照有:关规定?对举报人《给予奖励
第七十!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!门在监?督检查中发》现涉嫌违法》行,为的应当及》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依!法立案查处;涉【嫌,犯罪的及时》移交公?安机:关处理?。
第七十一条 】药品监督管理—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!调,查、检查《中知悉的商业秘密】应当:保密
第》七,十二条 药品监【督,管,理,部门及其《工作人员《在监督检查中—应当:严,格规范?公,。正文明执《法严:格执行廉政纪律不】得索取或者》。收受财?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!不得妨碍企业—的,。正常生产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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