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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章《 法:律责任 — 第七十三条 医疗!器,械生产的《违法行为医疗器【械监督管《理条例等法律法规】已有规定的依照其】规定: 第七十四—条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《的,依照医疗《器械监督管理—条例第八《。十一条的《规定处?罚     (】一)超出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!载明的生产范—围生产第二类、第】三类医疗器械; 】     (二)】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!地生:产,第二类、第三—。类,医疗器械;  】   ?(三:)医疗器械》生产许可证有—效期届满后未—依,法办理延《续,手续仍继续》从事:第二类?、第:三类医疗器械生产】;,  ?   ?(四)医疗器械生】产企业增加》生产产?品品:种应当依法办—理许可变更而未办】理的 第七—十五:条 未?按照本办法》规定办理第一类医疗!器械生产《备案变更的依—照医疗器械监督【管理条例第》八十四条的规—定处理? 第七十六—条 违反医疗器械】生,产,质量管理规范未【建立质?量管理?体系并保持有效运】行的由药品监—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!令限期改正;—影响医?疗器械产品安—。全、有效的依照【医疗器械监督—管理条例第八十六】条的规?定,处罚 第七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!第,十五条第《二款、第四十—二条第?三款的?规,定生:产条件变化可能影响!产品安全、》有效未按照规定【报告即生产的—依照医疗器械监【督管理条例第八十】八,条的:规定:处罚:。 ,。 第七?。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!理部门依职责给予】警告并处1万—元以上5《万,元以下罚款  】   (一)医【疗器械生《产企业未《。依照本办《法第四十《二条第二《款的规定《向药品监督管理部】门报告?所,生,产的产品品种情况及!。相,。关信息的; —     (二【)连续停产一年以上!且无同类产》品在产?重新生产时未—进行:必要的验证和确认并!向所在地药》品监督管理》部,门报告的《 第七十九条【 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由药【品监督管理部门【。依,职责责令限期改【正;拒?不,改正的处1万—元以上?5万元以下罚款【;情节严重的处5】万元以上10万【元以下罚《款    — (一)未按照本办!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办!理医疗器《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!项变更的;  】   (二)未按照!国家:实施医疗器械唯一】标识的有关》要求组织开展—赋码、数《据,上,传和维护更》新等工作《的 第八十条 药!品监: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!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滥用职权《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《。的依法给予处分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