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》。第二章 生产—许可与?备案管理 》 第九条 从事!医疗器?。械生产活动》。应当具备《下列条件   】  (一)有与生】。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!的生产场地、—。环境条件、生产设备!以及专业技》。术,人员; 《     》(,二)有能对生—产的医疗器械—进,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!者专职?检验:人员以及检验设备】;    — (三?)有保证医疗—器械质量的》管理制度《;     (四!。)有:与生产的《医疗器械相适—应的售后服务—能力;  —。   (五》)符合产品研—制、生产工艺文件规!定的要求 第十条!。 在境?内从事?第,二类、第三》类医疗?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!。在地省、自》治区、直辖》市药品监督管理【部门申请生产许可】并提交下列材料【  ?   (一)—所生:产,的医疗器械注册【证以及产品》技,术要求复印》件; 《    (二—。)法定代表人(【企,业负责?人)身份《证明复印件; 【    《 (三)生》产、质量和技术负责!人的身份、学历【、,职称相关材料复印件!;     (四!)生产管理、质量检!验岗位从业人员【学,历、职称一览表; !     (五【)生产场《地的相关文件复印】件有特殊《生产:环境要?求的还应当提—交设:。施、环境《的相关文件复印件】;     (】六,)主要生产设备【和检验设《备目录; 》     (七【)质量?手册和程《序文件目《录;     (!八)生产《工艺流?。程图;     !(九)证明售后服】务,能力的相关》材料; 《     (—十):经办人的《授权文件 》     》申请人应《当,确保所提交的—材,料合法、真实、【准确、?完整和可《追,溯  《  : 相关材料可—以通过联网核查【的无需申请人提【。供 第十一条【 省、?自治:区、直辖市药—品监:督管理部门收到【。申请:后,应当根据下列情【况分别作出》处理 《 ,。   (一)申请】事项属于《本行:政机关?职权范?围申请资料》齐全:、符:合法定形式的应当】受理申请;》    》。 (二)申请资料存!在可以当场更正的】。。错误的应《当,。允,许申请人当场更正】。; ?    (》三,)申请资料不齐全】或者不符合》法定:。形式的应当当场或】者在5个工作—日内一?次,告知申?请人:。。需要:补正的全《部,内容逾期不告知【的自收到《申请资料《之日起即为受理【。;,     (【四):申,。请事项?依法不?属于本?。行政:机关职权范围的【。应当即时作出—不予:受理的决《。。定并:。告知申请人向有关】行政:机关申请    ! 省、自治》区、直辖市》。。药,品监督管理部门【受理或者不予受理】医疗器械《生产许?可申请的应》当出具加盖》本行政机关》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!。的受理?。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! 第十《二条: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,定,实施行政许》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!者药品监《。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!听,证的其他涉及—公,共利益的《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药!品监督管理部门【应当:向,社会公告并举—。。行听:证医疗器械》生产许可《申请直接涉及—申请人与他人之间】重,大利益关系》的,药品:监督管?理部门在作出行【。政许可?决定前应当》告知申请人、—利害关?系人享有要求听【证的权利《 第十三条 省、!自,治区、直辖市—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】应当对申请资料【进行审核按照国【家,药,品监督管理局—制定的医疗器械【生产质量管理—规范的要求进行核查!并自受理申请—之日起20个工作日!内作出决定现场核查!可以:与产品注册体—系核查相结》合避免重《复核:查需要?整改的整《改时间?不计入审核时限 】     》符合规定《条件的依法作—出准予许可的书面】决定并于10个工作!日内发?给医疗器《械生产许可》证;不符合规定【条件的作出不—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!说明理由《同时:告知申请人享有【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!讼的权利 —。第十四条 医疗器】械生产?许可证分为》正本和副《。。本有效期《为5年?正本和副本载明许可!证编号、企业名称】、统一?社,会信用代码、—法定代表人(企【业负:责,人):、住所?。、生产?地址:、生产?范围、?发,证,。。部门、发《证日期和有效期限副!本记载许可证正本载!明事项变更以及车】间或者生产》线重大改造等—情况:企业名称、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!法定:代,表人(?企业负责人)—、住所等《项目应当与》营业执?照中载明的相—关内:容一致  —。  : ,。医疗器械《生产许?可证由国家药品监】督管理?局统一样式由省、】自治区、直》。辖市药品《监督:。。管理部门印制  !   ?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!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!具有同等法律效【力 第十》五条 ?生,产地址?变更或者生产范围】增,加的应当向原发证部!门申请医《疗器械生产许可变】更并提交本办—法第十条规定中涉及!变更内容的有—关材料原发证部门应!当依照本办》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!行审核并开展现【场核查?     车间或!者生产线《进行改造《导致生产条件发【生变:化可能影《。响医疗器械安全、有!效的应当向原发证】部门报告属于许可】事项变?化的应当按》照规定办理》相关:许可变更《手续 第十—六条 企《业,名称、法定代—表,人(企业负责人)】、,住所变?更或者?生产地?址文字性《变更:以及生产范》围核减?的应当在《变更后30个工【。作日:内向原发证部—门申请登《记事项变《更并提交相》。关材:料原发证部门应当】在,5个工?。作日内?完成登记事项—变更 第十七条】 医疗?器械生?产许可证有》效期届满延续的应当!在有效期《届满前9《0个工?作日至30个—工作日期《间提出延续申请【逾,。期未提?出延续申请的不再】受理:其延续申《请    — 原发证《。部门:应当结?合企业遵守医疗器】械管理法律法规、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!理,规范情况《和企业质量管理体】系运行情况进行【。审查必要《时,。开展现场核查在【医疗器械生》产,许可证有效期届满】。前作出?。是否准?予延续的决定 【     经—审,查符合规定条—件的准?予延续延《续的医疗器械—生产许可《证编号不变不—符合规定条件—的责令限期改正【;整改后仍不—符合:规定条件《的不予延续》并书面说明》理由  》   延续》许可的批准时间在】。原许可证有》效期内的延》续起始日为原—许可证到期日的次日!;批准时间》不,在原许?可证有效期内的延】续起始日为批准【延续许可《的日期? :第十八?条 医疗器械生【产企业跨《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设立生产【场,地的应当向新—设生产场地所在【地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药《品,监督管?理部门申请医疗【器械生产许》可 第十九条【 医疗?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!的应当向原》发证:部门申请《补发原发证》部门应当及时补发医!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】补发:。的,。医,。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】编号和有效期限【与原:许可:证一致 《 第:二十条 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!正本、副本变更的】发证部门应当重【新核发?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生!产,许可:。证正本?、副:本收:。回原许?。可证正本、副本;】仅,副,本变更的发证部门应!当重新核发变更【后的医疗《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!收回:原许可证副本—变更后的医》疗,器械生产《许可证编号和—有效期限不变 第!二十一条 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!。证部:门依法?注销医?疗器械?。生产许可证并予【以公告    】 (一)主》动申请注《销的;   【  (二)有效【期届满未延续的;】     (【三)市场主体资格依!。法终止的; 【。    (四)医疗!器械生产许可—。证依法?被吊销或者撤销【的;     】(五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应当【注销:行政:许可:的其他情《形 第《二十:二条 ?从事第一《类医:。疗器械生产的应【。当向所在地设—区的市级负责药品】监督管?理的:部门备?案在提?交本办法第十—条规:定的相?关材料后即完成生】产备案获取备—。案编号医疗器械【备案人自行》。生,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!可以在办理产—品备案时一》并办理生产》备案    【 药品监督管—理部门应当在生【产备案之日》起3个月内对—。提交的资料以及执行!医疗器械《生产质量《管理规范《情况开展现》场检查对不符合医疗!器械:生产质量管理—规范要求《。的依法?处理并责令限期【。改正;不《能,保证:产品安?全、有?效的取消备案—并,向社会公告 【第二十三条 第一类!医疗:器,械生产备案》内容发生变》化的应当在》10:个工:作日内向原备案部门!。提交本办法第十【条规定的与变—化有:关的材料《药,品监督管理部门【必要时可以依照本办!法第二?十二条的规定开【展现场核查 【。。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!位或者个人不得伪】造,、变造、买卖—。、出租?、出借医疗》器械生?产许可证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