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第二章》 生产许可》与备案管《理 ? , ,第九条? 从事医疗》器械生产活动应【当具备下列》条件    【 (一)有》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!适应的生产场地、环!境条件、生》产设备以及专业技】术人员?;     (】二)有能对生—。产的: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!验的机?构或:。。者专职?。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!备;: ,  :   (《三)有?保证医疗器》械质量的管理制度;!   《  (?四)有与生产—的医疗器械相适【应的售后《服务能?力;   —。  (五)》符合产品研制、【生产工艺文件规定】的要求 》第十条? 在境?内,从事第二类》、,第三类医疗器械【生,产的应当向》所在:地,省、自?。治区、直辖市药品】监督:管理部门申》请生产许《可并提交《下列材料 》 ,    (》一)所生《产的医疗器械—注册证以《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!件;:     (二】)法定代表人—(企业负责人)身份!证明复?印件:;     【(三:),生产、质量和技【术负责人的身份【、学历、职称—相,关材料复印》。件;   —  :(四)生产管理、质!量检验岗位从—业人员?。学历、职称》一览表;    ! (:五)生产场地的【相关:文件复印件有—。特殊生产环境—要求:的,还应当提交设施【、环境的相关文件】复,印件:; ? , ,  :(六)主要生产设备!和检验设《。备目录;    !。 (七)质》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!录;:     (八】)生产工《艺流程图《; ?    《(九)证明售后服务!能,力的相关材料; !    (十)【经办人的授权文件】  ?  : ,申请人应当》确保所提交的—材料合法、真—实、准确、完整和】可追溯  —   相关材料可以!通过联网核查的【无需申请人提供 !第十一?条 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《。药品监督管理部【门收到申请后应【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!作出处理    ! (一)申请—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!职权范围申请—资料齐全、符合【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!申请;    】 (二)申》请,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!正的错误的应当【允许申请人当场更】正;    【 (:三)申请资》料不齐全《或者不符合法定【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!在,5个工作《日内一次告知申【请人需要《。补正的全《部内容逾期》不告:知的自?收到申请《资料之日起即为【受理;     !(四:)申请事项依法【不属:于本: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!。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!理的决定并告知【申请人向《有关:行政机关申请—。   《  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药品监督管理】部,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!医疗器械生产许【可申请的应当出【具加盖?本行政机关专用【印,章和注明日期—的受:理,或者不予《受理通知书 — 第十二条》 ,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定》实施行?政许可应当听证的】事项:或者药品监督—。管理部门认》为需要听《证的:其他涉及《公共利益《。的重大行政》许可事项药品监督】管理部门应当向【社会公告并举行【。听,证医疗器械》生产许?可申:请直接涉及申—请人与他人之—间重大利《益关:系,的,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!作,出行政许可》决定前应《当告知?申请人、利》害关系人享有要求】听证的权利 — 第十?三条: 省:、自:治区、直辖市药品】监督管理部门—应当对申请》资料进行审》核按照?国家药品监督管理】局制定的医疗—器械生产质量—管理规范的要求【进行核查并》自受理?申请之日《起20个工》。作日内作出决定现】场核:查可以与产品注册体!系核查相结合—避免重?复核查需要整改的整!改时间不计》入审核时限   !  符合规定—条件的?依法作出准予许【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!。0个工作日》内发给医疗器—械生:产许可证《;不符合规》定条件的作出不【予许可的书面决定】并说明理由同—时告知申请人享【有依法申请行政【复,议或者?提起行政诉讼—的权利 》第十四条 》医疗器?械生产?许可证分为正本【。和副本有效期为5年!正本和?副本载明许可—证编号、企》业名称、统一—社会信用代码—、法定代表人(企】业负:责人)、住所—、生产地址、生产范!围、发证部门、发证!日,期和有效期限副【本记载?许可证正本载明【事,项变更以及车间或者!生产线重《大,改造等情况企业名】称、统一社会—信用代码、法—定代表?人,(企业负责》人)、住所等项目】应当与?营业执照中载明【的相关内《。容一致 》  :  医疗器》械生产许可证—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!局统一样式由省【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。药品监督管》理部门印制 【    医疗—器械生产许》可证:电子证书与纸—质证书具有同等【法律效力 》 第十?五条 生产地址变更!或者生产范围增加】的应当?向原发证部》门申请医疗器械生产!许可:变更并提交本办法】第十条?规定中?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!材料原发证》。部门应当依照本办】法第:十,三条的规定进行【审核并开展》现场核查《     车【间或者生产》线,进行改造《。导致生?产条件发生变化可】能影响医疗器械安】全、有?效的:应,当向原发《证部门报告属于【许可事?项变化的应当按照规!定办理相关》许可变?更手续 第十六条!。 企业名称》、法定代表人—。(企业负责人)【、住:所变更或者生—产地址文字性变【更以:。及生产范围核减【的应当在变》更后30个》工作日内向原发【证部门申请登—记事:。项变更并提交相关材!料,原发证部门》应当在5个工作日】。内完成登记事项【。变更 第十七条】 医疗器械生—产许: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!的应:当在:。有效期?届满前90个工作】日,至30个工作日【。期间提出延续申请】逾期未提出延—续申请的不再受理】其延续申请  】   原发证部【门应:。当结合企业遵守【医,疗器械管理法律法】规、医疗器械—生产质?量管理规范情况和】企业质量管》理体系?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必!要时开?展现场核查在医疗】。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!期届满前作出是【否准予延续》的决:。。定    — 经审查符》。。合规定条《件的准予延续—延续的?。医疗器械生》产许可?证编号不《变,不符合?规定条件的责令【限期改正;整—。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!件的不予延续并书】。面说明理由   !  延续许可的批准!时,间在原许可证—有效期内的延续起始!日,为原许可证到期日的!。次,日;批准时间不【在原:许可:证有效期《内的延续起始日为】批准延续许可的日】期, 第十八条—。 医疗器械生产【企业跨省、自治【区、:直辖市?设立:生产:场,地的应当向新设生产!场地所在地省、自】治区、直辖市药品监!。督管理部《门申请医疗器械生产!许可 第十九条】 医疗器械生产【许,可,。证遗失的应》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!。补发原发证部门应】当及时补《发医疗器械》生产:许可证?补发: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!证编号?和有效期限》与原许可证一—致 第二十条 医!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!本,。、副本变更的发【证部门应当》重新核发变更后【的医疗器械生产许】可证正本《。、副:本收回原许可证正本!、副本;仅副本变更!的发证部门应—当重新核发变更【后的医疗《器械生产许》可证:副本收回原许—可证副本变更后【的医疗器械》生产许可证编—。号和有效期限不变】 第?二十一条 有—下,列情形之一的由原】。。发证部门依法注销医!疗器械生产》许可证并《予以公告《   《。  (一)主—动申请注销的—; ?    (》二):有效期届满未延【续的; 《。     (—三)市场《主体资格依》法终止的;》    》 (四)医疗器械】生产许可证》依法被吊销或—者撤销的; —     (五【),法律、?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!政许:可的其他情形 【 ,第二十二《条 从事第一类医】疗器械生产的应当】向所在?。地设区的市级负【责药品监督》管理的部门》备案:在提交本办法第【十条规定的相关【材料后即完成生产】备案获取备案编号】医,疗器械备《案人自行生产第一】类医:疗器械的可以在办理!产品:备案时一并办理生】。产备案 》   ? 药:品监督管《理部:门应当在生产备案之!日起3个月内对【提交的?资,。料以及执《行医疗器械生产质】量管:。理规范情《况开展现场检查对】。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!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!依法处理并责令限期!。改正;?不能保证产品安全】。、有效的取消备【案并向社会公告 】 第二十《三条: 第:。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!。案内容发生变化的】。应当在10个工作日!内向原备案》部门提交本办—法第十条规定的与】变化有关的材料药】品监督管理部门必】要时可以依照本【办法:。第二十二条的—规定开?展现场核查 第二!十四条 任何—。。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!造,。、变:造、买卖、出租、出!。借医:疗器械生《产,许可证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