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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章,。 经营许《可与备案《管理
—第九条? 从事医《。疗器械经营活动应】当具备?下列条件
【 (一)与【。经营范围《和经营规《模相:适应的质量管理【机构或者质量—管理人员质》量管理?人员应当具有相【关专业学历或者【职称;
— , (二)与经营】。范围和?经营规模相适应的】经,营,场所;
【 (三)》与经营范围和—经营规模相适—应的贮?存条件;《
》 (四)与》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!应的质量管理制度】;
— (五)与经营的医!疗器械相适应的【专业指导、技术【培训:和售后服务》的质量管理》机构或者人员
】 从事第【三类医疗《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!当具有符合医疗【器械经营《。质量管理制度要【求的计算《机信息?管理:系统保证经》营的产品可追—。溯鼓励从事第—一类、第二类医疗器!械经营的企业建【立符合医疗》器,。械经营质《。。量管理制度要求【的,计算机信息管理【系统
第十条【 从事第三类—医疗器械经营的经】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!设区的市级负责药】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!出申请?并提交下《列资料
》。 (一)【法,。定,代表人(企业—负责人)、质量负责!人身份证明、学历】。或者职?称相关材料复印件;!
? (二)企业】。。。组,。织机构与《部,门设置;
【 (三)医【疗器械经营范围【、经营方式;
】 (四)经营!场所和库房的地【理位置?图、平面图、房屋】产权文件《或者租赁协》议复:印,件,;
《 (五》),主要经营设》施、设备《。目录;
《
》(,。六)经?营,质量管理《制度、工作程序等】文件目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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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】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!况;
【 (八)经办人授】权文件
!医疗器?械经营许可申请【人应当?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!、真实?。、准确?、完:。整和可追《溯
第十》。一条 设区的市【级,负责药?品监督管《理的部门收到申请】后应当根《据下列情况分别【作出处理
!。 (一)申》请事项属于本—行政机关职权—范围申?请资料齐全、—符合法定形》式的应当受理申请】
(【。二)申请资》料存在可以当场【更正的?错误:的应当允许申请人】当场更正
【 , :(三:)申请?资料不齐全或者【不,符合法定形》式的应当当场或【者在5个《工作:日内一?次告:知申请人《需,。要补正的《。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!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!日起即为受理
【
, (四—)申请事项》不属于本行政机【关职权范围》的应当即时》作出不予受》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!人向有关行政部门】申请
【 设区的市级—负责药品监》督管理?的部门受理或—者不予?受理医疗器械—经营:许可申?请的:应当出具加盖本行】。政机关专用印章和】注明:。日期:的受理?或者不?予受理通知》。书,
第十二条 【法律、法《规、规?章,规定实施行》政许可应《当听证的事项—或者药品监》督管理部门认为需】要听:证的其他涉》及公共利益》的重大行政许可事】项药品监督管理【部门应当向社—会公告并举行听证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!请直接涉及申请人】与他人之间重大【利益关?系的:药品监督管理—部门在作出行政【。许可决定前应—当告:知申请人《、利害关系》人享有要《求,听,证的权利
第十三!条 设区的市级负责!药品监督管理的【。部门:自受:理,经,营许可申请后应当】。对申请资料进行【审查必要《。时按:照医疗器械》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!要求开展《现场核查《并自受理《之日起?20个工作》日内作出决定需要】整改的整改时—间不计入审核时限】。
符【合规:定条件的《作出: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!并,。于10个工作—日,内发给医疗器—械经营许可》证,;不符合规定条【件的作出《不予许可的》书面决定并说明【理由
第十四【条 医疗器械经营】许可证?有效期为5》年载:明许可证编号、【企业名称、统一【社,会信用?代码、法定代表人、!。。企业负责人、住所】、经营场所》、,经营:方式、经营范围、】库房地址、发证部门!、发证日《。期和有效期限等【事项
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!由国家药品监督管】理局统一样式—由设区的市级负【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!门印制
— 药品监督管理!部门制作的医疗器】械经营许可证的【。电子证书与纸质证】书具有同等法—律效力
第十五】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!可证:变更的?应当向原发证部门】。提出医疗《器械经?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!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!。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!有关材料经营场所】、经营方式》、经营范《围、库?房地:址变更的药品监【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!日起20个》。工作日内作出准予】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!决定必要《时按照医疗器械经】营质量管《理规范的要求开展】现,场,核查
《 :。 :需要:整改的整改时间【不计:。入审核时限》不,予变更的《应当书面说》明理由?并告知申请人其他】事项变更的药品监督!管理部门应当当场】予以变更
【 变更后的医疗!器械经?营许:可证编号和有—效期限不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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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医疗器!。械经:营许可证有》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!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!当在有效期届满前】90个工作》日至3?0个:工作日?期,间提出延续》申请逾期未提出【。延续申请的不—再受理其延续—申请
【 原:发证:部门应当按照—本办法第十三—条的规定对》。延续申请进行审【。。查必要时开展—现,场核查在医》疗器械经《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!前作出是否》准予延续的决定
】
: 经审查符合规!。定条件的准予—延续延续后的医疗】器械:经营:。许可证编号不变【不,符合:规,定条件?的,责令限期整改;整】。改后:仍不符合规》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!书面说?明理由逾期未作出决!定的视?为准予延续》
: 延续许可】的批准时间在原许可!证有效期内的延续】起,始日为?原许可证到期日的】次日;批准时间不】在原许可《证有效期内的—延续起始日为批【准延续许可》。的日期
第—十七条 经营企业跨!设区的市设置库房的!由医疗器械经营许可!。发证部门或者—备案部门通报库房所!在地设?区的市级负责药【品监督管理》的部门
第—十八条 经营企业新!设立独立经营场【。所的应?当依法单独申请医】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!进,行备案
第十九】条 医疗器械经营】许可证遗《失的应当向原发证】部门申请补发原发】证部门应当及时补】发医疗?。器械经营许可—证补发的医疗器械经!营许可?证编号和有效期限】与原许可《证一致
第—二十条 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原发证《部门:依法注销医疗—。器械:经营:许可证?并,予以公告《
: ? (一)主动申请注!销的;?
? (二》)有效期届满未延续!的;
《 《(三)市场主体资】格依法终止的—;
— (四)医疗器械】经,营,许可证依法》。。。被吊销或者撤销的;!
(五)!。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!注销行?。政许可的其他—。情形:
第二十一条 从!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!营的经营企》业应当向所》在地:设区的?市级负责药品—监督管理的》部门备案《并提交符合本—办法:第十条规《定的资料《(第七?。项除外)即完成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】备,案编号
》 , 医疗》器械经营《备案:人应:当确保?提,交的资料《合,法、真?实、准确、完—整和可?追溯
第二十【二条 必《要时设区的市级【负责药品监》督管理的部》门在完?成,备案之?日起3个《月内对提交》的资料以及》执,行医疗?器械经营质量管【理规范情况开—展现场检查》
—。现,场检查发《现与提交的资料不】。一致或者不符合医】疗器械经营质—量管理规范》要求的责令限—期改:正;:不,能保证产品安全、】有效的取《消备:案并向社会公告
】
第:二十三条 》同时申请第三类医疗!器械经营许可—和进行第二类医【疗器械经《营备案的《或者已经取得第【三类医疗器械经营】许,可进行第二类—医疗器械备案的可以!免予:提交相应资料
】第二十四条》 第二类医疗—器械经营企业—的经营场所、经营】方,式,、,经营范围、》库房地址等发—生变化的应》。。当及时进行备案变】。更必要时设区的市级!负责:药品监督管》。理的部?门开展?。现,场检查现场检查【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!质量管理规范要求】的责令限期》改正;不能保—证产品安全、有【。效的取消备案并向社!会公:告
第二十五【条 :对产品安全性、有】效性不受流通过【程影响的第》二类医疗《。器械可?。以免予经营备—案具体产品名录【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!局制定?、调整并公布—
第二十六条【 从事非营利—的避孕医《疗器械贮存、调【拨和供应的机—构应当符合》有关规定无》需办理医疗器—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!
第二十七条【 医疗?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!在其住所或者生【产地址销售其注册、!备案的医疗》器械无需《办理医?疗器械经营》许可或者备案但【应当符?合规定?的经营条件;在【。其他:场所贮存《并销售医疗器械【的应当按《照规定办理医疗【器械:经营许可或者—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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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八?条 :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伪造:、变造、买卖、出租!、出借?医疗器?械经营许可证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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