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《 第:二章: 经营许可》与备:案管理 第九!条 :从事医疗器械经【营活动应当具备【下列条件  【   (一)与【经,营范围?和经营规《模相: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!或者质量管理人员】质量管理《人员:应当具有相关专【。业学历或者职称【;  《 ,  (二)与—经营范围《和经营?规模相适应》的经营场所; 】  :  (三)与经【营,范围和经营规模【相适应的贮存条件】;    — (四)与》经,。营的医疗器械—相适应的《质量管理《制,度; ?     》(五)与经》营的医疗《器械相适应的专业】指导、技术培—训和售?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!构或者人员 【    从事第三】。类医疗器械经营的】。企业还应当具有【符合医疗器械经【营,质量管理制度要求】的计算机信息管理】系统保证经》营的产品可追—溯鼓励从事第一类】、第二类《。医疗器械经营—的企业建《立符合医《疗器械经营质量管】理制度要求的—计算机信息管理【系统 第十条 】从事第三类医疗【器械经营的经营【企业应?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!级负责?药品监督管理的部】门提出申请并—提,交下列资料 —     (—一):法定代表人(企业】负责人)、》质量负责人身份证】。明、学历或者职称】相关材料复印件;】     (二)!企业组织机构与【。部,门设置;   】  (三)医疗器械!经营范围、经营【方式:;     (四!)经营场《所和库房的地理位】置图、平面图、房屋!产权文?件或者租赁协议复】印件;  —  : (五)主要经营设!。施、设?备目录;《。  ?   (六)经营质!量管理制度》、工作程序等文【件,目录;    】 (七)《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!况;     (!八,)经办人授权—文件   —  医疗器械—经营许可申请人应】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!法、真实、准—确、完整和可—追溯 第十一条 !设区的市级负责药】品监督管理的—部门收到申请—后应当根《据下列?情况分别作出处【理,  ?   (一)申请】事项属于本行—政机关职权范—围申请资料》齐全、符合法定【形式的应当受理【申请 ?     (二【)申请资料存—在可以当场更正的】错误的应《当允许申《请人当场更正—。 :   ? (三)申请资料不!齐全或?者不:符合法?定形式的应当—。当场或者在5—个工作日内》一次告?知,申请人需要》补正的全部内容逾】期不告?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!之日起即为》受理    【 (四)申》请事项不属于本行】。政机关职权范围的】应当即?时作出不《予受理?的决定并告知申请】人向有?关行政部门申请 】  : ,  :设,区的:市级负责药品监【督管理的《部门受?理或者不《。予受理医疗》器械经营许可申请】的应当出具加—盖本行政机关专【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!。受理:或者不予受理—通,知书 第》十二条 《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规?定实施行政许可【应当听证的事项或】者药品监督管理部】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!他涉及?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!许可事项药》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!向社会?。公告并举行听证【医疗器械经营许【可申请直接》涉及申?请,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!益关系的药品监【督管理?。部门在作出》行政许可《决定:前应当告知申请【人,、利: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!证的权?利, 第十三条 【设区的市级负责【药品监督管理的【部门自受《理经营许可申—请后应当对申请【资料进行《审查必?要时按?照医疗器械经营【。质量管?理规范的要求开展】现,场,核查并自受理之【日起20个工作日】。内作出?决定需要整改—。的整改时间不—计入审核《时,限 ? ,   符合规定条】件的作出《准,予许可的书面决【定并于10个工【作日内发《给医疗器械经—营许可?证,;不符合规定—条件:的作出?不,予许可的书面决【定并说明理由 】第十四条 医疗器】械经营许可证—。有效期?为5年载明许—可证编号、企—业名称?。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!、法:定代:表人、企业》负责人、住所—、,。经营场?所、经营方式—、,经营范围《、库房地址、发证部!。门,、发证日期》。和有效期限》等事项   【  医疗《器械经营许可证由国!家药品监督》管理局统一》样式由设区》的市级负责药品监】督管理的部》门印制   【  :。药品监?督管理部门制作【的医疗器械经营【许可证的《电子证书与》纸质证?书,具有同等《法律效力《 第十五条 医】。疗器:械,经营:许可证变更》的应:当向原发证部—门提出医疗器械经】营许可证变更申请】并提交本办法—。第十条规定中涉及变!更内容的有关材料】经营场所、经营方式!、,经营范围《、库房地址》变更的?药品监督管理部【门自受?。理之日起20个工】作日内作出准予变】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!定必要时按照医疗器!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!的要求?。开展现?场核查  —   需要整改的整!改,时间不计入》审核时限不予—变更的应当书—面说:明理由并告知申请】人其:他事项变更的药品监!督管理?部,门应当当场予以【变更     变!更后的医疗》。器械经营《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!限不变 第十【六条: ,医疗器械经营许可】证有效期届满需【要延续的医疗器【械,经营企业应当在有】效,期届满前《9,0个工?作日至30个—工作日期间提出延】续申请逾期未—提出延续《申请:的不再受理其—延续申请    ! 原发证《部,门应: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!条的规定对延—续申:请进行审《查必要时《开,展现:场核查在医疗器械经!营许: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!出是否准予》延续的决定   !  经审查符—合规定条件的准【予延:续延续后的医疗【器械:经营许?可证编号《不变不符合规定条】件的责令限》期整改;整改后【仍不符合规定—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!面说明?理由逾期《未作出决《定的:视为准予延续 【     延续许】可,的批准时间在原许可!证有效期内的延【续起始日为》原许可?证到期日的》次日;批准时—间不在?原许可?证有效期内的延续起!始日为批准延—续许:可,的日:期 第十七条 】经营企业跨设—区的:市设置库房的由医疗!器械:经营许可《发证部门《或者备案部》。门通报?库房所在地设区【的,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!理的部?。门 第十八条 经!营企业新设立—。独立:经营场所《的应当依法单独【申请医疗器》械,。经营许?可或者进行备案【 , 第十九条 医疗】。器械经营《许可:证遗:失的应当向原—发证部门《。申请补发原发—证部:门应当及时》。补发:医疗器械《经营许可证补—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!可证编号《和有效期限与原【许,可证一致 》 第:二十:条 有下《列情:形之一的由原—。发证部门依法注【销医疗器《械经:营许可证《并,予以公告 》     》(一)?主动申请注销—的;  》   (二》),有效期届《满未延续《的; 《  :  (三《)市场主体资—格,依法终止的;  !   (四)医疗器!械经营许可证依法被!吊,销或者撤销的—;     【(五:)法:律,、法规规定应当注】销行政许可》的其他情形》 :第二十一条》 ,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!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!向所在地设区的市】级,负,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!门备案并提》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!规定的资料(第【。七项除外《)即完?成经营?备案获取经营—备,。案编号    】 医疗器械经营【。备案人应当确—保,提交的资料合法【、真实?、准确、完整—和可追溯 第【二十二条 必要时】设区的?市级负?责药品监《督,管理的部门在完成备!案之:日起3个月》内对提?交的资料以》及执行医《疗器械经《营质:量管理规《范情:况开展现《。场检:。查 :   ?  现场检查发现与!提交的资料不—。一致或者不符合医】疗器械经营质量【管理规范要求的【责令:限期改正;不能保证!。产品:安全、有效的—取,消备案?并向社?会公告 第—二,十三条 《同时申请第三—类,医,疗器械经营许可和】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!经,营备案的或者—已经取得第》三类医疗器》械经营?许可进行第二类医】疗器:。械备案的《可以免?予提交?相应资料《 第二十四条 】第二类医疗器械【经营企?业的经营场所—、经营?方,。式、经营范》围、:库房:地址等发生变化的】应当:及时进行备案变更必!要,时设区的市》级负:责药品监督管—理的部门开》展现场检查现场检】。查不符合医》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!规范要求《的责令限《期改正?;,不能保证《产品安?全、有效的取消【。备案并向社会公【告 ?第二十五条 对产】品安全性、有效性不!受流通过《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!器械可以免予经营】备案具体产品名【录由:。。国家:药品监督管理局【制定、调整并公布】 第二十六条【 从:事非营利的避—孕,医疗:器械贮存、调拨和供!应的机?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!无需办理《医疗器?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! 第二十七条 】医疗: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!在其住?所或:者生产地址销—售其注册、备—案的医疗器械无需】办理:医疗器械《经营许可《或者备案《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!营条件;在其—他场所贮存并—销售医疗《器械的应当按照规】定办:理医疗器械经营许】可或者备案 第二!十八:条 :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伪造—。、变造、买》卖、:出,租、出借医疗器械】经营许可证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