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医,疗,技术负面清单管【理
【
: 第》九条 医疗技术】。具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禁止】应用于临《床(以?下简称禁止类技【术)
《
】 , : (一)临床应用安!全性、有效性—不确:切;
—
【 (二》)存在?重大伦理问题;【
— 》 (《三)该?技术已经被》。临床淘汰;
!
【 (四)未【经临:床研究论证的医【疗新技?。术
【 禁止类技】术目录由国家—卫生健康委制定【发,布或:者委托专业》组织制定发》布并根据情》况适:时予:以调整
【
第十】条 禁止类技【术目录以外并具【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作:为需要?重点加强管》理的医?。疗技术(以》。下简称限《制类技术)由省【级以上卫生行政部】门严格管理
【
《 》 (一)技术难!度,大,、风险高对医疗【机,构的:服务能力、人员【水平有较高专—业要求需要设置限】定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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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【 ,。 :(,二)需要消耗—稀缺资源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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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》 (三)涉!及重:大伦理风险的;
!。
,
】 ,。 :(四)存《。。在不合理临》床,应,用需要重点管理的
!
【 国家限》制类技术目录及其临!床,应用管?理规范由国家—卫生:健康委制定》发布或者委托专业】组织制定发》布并根据临床应【用实:。际情:况予以调《整,
》
《 省:级卫生行政部门可】以结合本行政区域】实,。际情况在国家限制类!技术目录《基础上增补省级【限制类技《术相关项目制定发】布相关技术临—床,应用管理《规,。范并报国家卫—生健康委备案
】
【 第十?一条 对限制类】技,术实: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!拟开展?限,制类技术临》。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!。。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!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!估符合条《件,的可以开展临床应】用并:于,开展首例临床—应用之日《起15个工作日内向!核发其医疗机构【执业许可证的—卫生:行政部门《备案备案材料应当】包括以下内容—
,
— : ? (?一)开展临床应【用的限制类技术【名称和所具备—的条件?及有关评估材料;
!
! 《(二)本机构医疗技!术临床应用》管理专门组织和伦理!委员会论《证材料;
【
? 】(三)技术负责【人(限于在本机【构注:册的:执业医师)资质【证明材料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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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备案部门》应当自收到完整备案!材料之日《起15个《工作日内完》成备案在《该医疗?机构的医疗机—构执业许可证—副本备注栏予—以注:明,并逐级上报至省级】卫生行政部门
】
第!十二条? 未纳入禁止【类技术和限制类【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!。医疗: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功!能、任务、技术能】力等自行决定—开,展临床应用并应当对!开展的医疗技术临】床应用?实施严格《管理
】 , 第《十三条 《 医疗机构》拟开展存在重大伦】理风险的医疗技术应!当提请本《机构伦理委员会审议!必要时?。可以咨询省》级和国家医学伦理】。专家委员会未经【本机构伦理》委员会审查通—过的医疗技术特别是!限制类医《疗技术?不得应用《于临床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