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三章 临床用血【管理
】。
? 第十二条【 医疗机》构,。应当加强临床用【血管理建立》并完善管理制度【和工作规范并保证】落,实
—
: 第十三条 】 ,医疗机构应》当使用卫生行政部】门指定血站》提供的血液
【。
【 医疗?机构:科研用血由所在地省!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!核,准
》
医【疗机:构应当配合》。血站建立血》液库存?。动态预警《机制保障临床用血】需,求和:正常医疗秩》序
《
第十!四条 医疗—机构应当《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!。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!的评价制度》提高临床合》理,用血水?平
—
第十五】条 ?医疗机构应当对【血,液预订、接收—、,入库、储存、出库】及库存预警等—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!存、运送符》。合国家?有,关标准和要求
【
— : 第:十六条? 医?疗机构?接收血站发送—。的血液?。后,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!核对: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!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!登记;并按不—同品种、血型和采血!日期(或有》效期)分别有序存】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!
:
,
—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!要内容是:
】
— (一?)血站的名称—;
—
(二)献!血编号或者条形码、!血型:;
:
:
? (三)【血液品?种;:
【 (四)采血日!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!期及时间;
】
(五!)有效期及时—间;
! (六)—储存条件
!
禁止将】血袋标签不合—格的:血液入库
》
《
》第十:七条 医》疗机构应《当在血液发放—和输:血时进行核》对并指定医务人【。员负责血液的收领、!发放工作《
《
,
第十八】条 医疗机构【。的储血设施》应当:保证运?行有效全血、红【细胞的储藏温度应】当控制在2-6℃】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!当控制?在,20-24℃储血保!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!储,藏温度的24小【时监测记录》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!生标准?和要求?
》
第十【九条 医务人员应!当认真执行临—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!。。掌握临床输血—。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!。和实验室《检测指标对》输血指证《进,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!治疗方案
】
: 《第二十条 医疗机!构应当建立临床用】血申请管理制—度
【 : , 同:一患者一天申—请备血?量少于8《。00毫升的》。。由,具有中级以上—专,业技术职务任职【资格的?医师提出申请—上,级医:。师核准签发后方【可备血
】
同一患者!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!00毫升至1—600毫《升的由具有中级以】上,专业技术职务任职】资格:的医师提《出申请?经上级医《师审核科室主任核】。准签发后方可备【血
》
—同一患?者一天申请备—血量:。达到或?超过1600毫升的!由具有?中级以上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】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!科室:主任核准《签发后报医》务部:门批准方可备—血
】 以上第二款】、第三款和第四款】规定不?适用:于急救用血
—
:
》 第?二,十一:条 在输》血治疗前医师—应当向患者或—者其近亲属说明【输,。血目的、方式和风】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!疗知情同意书
】
》 因抢救生命】垂危的患者需—要紧急输《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!者其近亲属》意,见的经医疗机—构负责人或者授权】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!立即实施《输血治疗
—
,
— 第二十二条—。 , 医疗?机构:。应,当,积极推行节约用血的!新型医疗技术
!
,
《 三级医院—、有条件的二级医】院,和妇幼保健院应当】开,展自体输血》技术建立并完—善管理制《度,和技术规范提高合理!用,血水平?保证医?疗质量和安全—
《
—医疗机构应当—动员符?合条件的患者接【受自体输血》技术提?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!。全性
【
第二十三!条 医疗机—构应当积极》推行成分输血保证】医疗质量和安全【
《
第二十!四条 医疗机【构应当?加强无偿献》血知识的宣传教育】工作规?范开展互助》。献血工作
【
血】。站负责互助献血【血液的采集》、检测及用血—者血液调配等工作】
】。 第二十》五条 医》疗机构应《当根据国《家有关法律》法规:和规范建立》。临床用血不良—事件监测报告制【度临床?发现输血不良反应】后应当积极》救治患者及时向有关!部门报告并做好【观察和记录
—
【。 第二《十六条 各省、自!治区、直辖市人民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】应,当,制订临床用血—保障措施和应—急预案保证自然灾】害、突发事》件等大量伤员—和特殊病《例、稀?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的!供,应和安全
—。
?
: 因应急用血或!者避免?血液浪费在》保证血液安全的前】提下经省、》自,治区、直辖》市,人,民政:府卫生行政部门核】准医疗?。机构之间可以调剂】血液具体方》案由省级《卫生行政部门制订】
:
【 第二十《七条 ? 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!行政部?。门应当加《强边:远地区医《疗机构临《床用血保障工作【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心!血库与储血点
!
《 医《疗机构应当制订【应急用血工作预【案为保证应急用血】医,疗机:构可以临时采—集血液但必须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!
》
《。 (:一)危及患》者生命急需》输血;
】
》(二:)所在?地血:站无法及时提供血液!且无法及时从其他】医,疗机构调《剂血:液而其他医疗措施】不,能替代输血治疗;
!
,
【 (三)《具备开?展交叉配血及乙型】肝炎病毒表面抗原、!丙型肝炎病毒—抗,体、艾滋病病毒抗】体和梅毒螺》旋体抗体的检测【能力;
! , (四)遵【守采供血《相关:操作规程和》技术标?准
】 医疗机构应】当在临时采集—血液后10日—内将情况报告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卫生行政》部门
—
《 第二十》八条 医》疗机:构应当建立》临床用?血,医学文书管理—制度确保《临床:。用,血,信息客?观真实、完整、可】追溯医师《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!证的评估、输血过程!和输血后《疗效评价《情,况,记入病历《;临床输血治疗知】情同意书、输血记录!单等随病历保存
!
第!二十:九条: 医疗《机构应当建立培训】制度加强对医务人】员临床用血和无【偿,献血知识《。的培训将临》床用血相关知—。识培训纳《入继续教育内容【新上岗医《务人:员应:当接:受岗前临《床,用血相关知》。识培:训及考核
—
第!。。三十条 》医疗机?构,应当建立科室—和医师?临床用血评价—及公示?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!纳入科室《。和医务?人,员工作?考核指标体系
!
禁】止将用血量和经【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!者血库?工作的考核指标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