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医疗废物《。的集中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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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《十二条 从—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!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!级以上人《民政府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《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!证;未取得》经营许可证的—单位不得从事有【关医疗废物集中【处置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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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—三条 医疗—废物集中处置单位】。应当符合下》。列条:件
【 《 (一—),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!卫生要求《的医疗?废物贮存、处—。置设施或《者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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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二)具有经过!培训的技术人—员,以及相应《的技术?工人;?
! 《 (三)具》有负责医疗废物【处置效果检测、评】价,工,作的机构和人员;】
【 : 》(四)具有保证医疗!废物:安全处置《的,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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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四】条 医疗》废物集?。中处置?单位的贮《存,、处置设施应当远离!居(村)民》居住:区、水?。源保护区《和交通干《道与工厂、企业【等,。工作场所有适当的】安,全防护距离并符【合国务院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!
【 第二》十五条 医—疗废物?集中处置《单位应当至》少每2天到》医疗卫生机构收【集、运送一》次医:疗废物并《负责医疗废物的贮】存、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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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六条 医疗!废物集中处置单位】。。运送医疗废物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!险货物运输》管理的规定使用有】明显医疗《废物标识的专—用车辆医疗废物【专,用,车,辆应当?达到:防渗漏、防》遗撒以及《其他环境《保护和卫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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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运送医疗废【物的专用《。。车辆使用后应—当在医?疗废物集中处置【场所内及时进行【消,毒和清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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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运送医疗废【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!送,其,他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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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七条! 医?疗废物集中处置单】位,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!中应当确保》安全不?得丢弃?、遗撒医《疗废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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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八条 医!疗废物?集中处置单位应【。当,安装污?。。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!置并确保监控—装置经常处于正【常,运行:状态
! , 第二《十九:条 医疗废物集中!处,置单位处《置医疗废《物应当?符合国家规》定的环境《保护、卫生标准、】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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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《条 医疗废—物集:中处置单位应当按】照环境?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和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?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!物处置设施的环境】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!果进行检测、评价】检测、评价结果【。存,入医:疗废物集中》处置单位档案每【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!生行政主《管部门报告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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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三十一条 医】疗废:物集中处置单—位处置医疗废物按】照国家?有,关规定向医》疗卫生机构收取医】疗废物处置费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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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医疗卫生机构按】照规定支《付的医疗废物—处置费用可以纳【入医疗?成本
】 《第三十?二条 各地区应当!利用和?改造现有固体废【物处置?设施:和其:他设施对医疗废物】集,中处置并达到基【本的环境保》护和卫生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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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三十:三,条 尚无集—中处: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!不足的城《市自本条例施—行之日起设区的【市级以上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!成,医疗废物集中处【置设施;《县级市应《当,。在,2年内建成医—疗废物集中处—置设施县《(旗)医疗废物【集中处置设》施的建设由省、自】。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!府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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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在尚未建成医疗废】物集中?处置设施期间—有关地方人》民政府应当》组织制定符》合环:。境保护和卫》生要求?的医疗?废物过渡性处置方】案确定医疗废—物收集、运》送、处?置方式和处置—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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