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? 第二章 医—疗废物管理》的一:般规定 】     第】七条: , 医疗卫《生机构和医疗废物】集中:处置单位应当—建立、健全医疗废】物管理责任制其法】定代表人为第一责】任人切?实履行职责防—止因医?疗废物?导致传染《病传播和环境污【染事故 】     第八条 ! 医疗卫生机构【。。和医疗废《物集中处《置单位应当制定【与医疗废物》安全处置《有关的规章制度和】。在发生意外事故【时的应急方案;【设置监控部》门或者专(兼)职】人员负责检查—、督促、落实本单】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!作防止违《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! —   ? 第九条  —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!废物集中处置单【位应当对本单—位从事医疗废物收】集、运?送、贮存、》处置等工作的人【员和管理人》员进行相关法律【和专业?技术、安全》防护以及紧急处【理等知识的培训 】 :     第】十条  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】疗废物?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!取有效?的职业?卫生防护措施—。为,从事医?疗废物收《集、运送、贮存、处!置等工作《的人员和《。管理人员配备必【要的:防护用品定》。。期进:行健康检查;必【要时对有关》人员进行《。免疫接种防止其【受到:健康损?害 ? :     第【十一条  医疗卫生!机构和医《。疗废物集《中处置单位应—当依照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固体【。废物:污染环?境防治法的规—定执行危险》废物转移联》单管理制度 】   》  :第,十二条  医—疗卫生机构和—医疗废?物集:中处置单位应当【对,医疗废物进》行登记登记内—容应: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!源、种类、重量或】者数量、交》接,时间:、处置方法、最【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!名等项目登记—资料至少《保存3年 》 《     第十三条!  医?疗卫:生机构和《医疗废物集》中处置单位应当采】取有效措施防止【医疗废物流》失、:。泄漏、扩散 — 《     》发,生医疗废物流—失、泄漏、扩散【时医疗卫生机构和】医疗废物集》中处:置单:位应当采《取减少危害的紧【急处理?措施对致病人—员提供医疗救护和】现场救援《;,。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!人民政府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、环境!保护行?。政主管部门报告并】向,可能受?到危害?的单位和居民通报】 —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! 禁止?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!、买卖医《疗废:物 ? 《。。    禁》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!。。医疗:废物:;禁止在非贮存地点!倾,。倒、堆放医》疗废物或者将—。医疗废物混入—其他废物和生活【垃圾 —     —。第十:五条  《禁止邮寄医疗—废物  !   ?禁止通?。过铁路、航空运输】医疗:废物 】    《有陆路?。通道的?禁止通过《水路运输《医,疗废物;《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!水路运输医》疗废物的应当经设】。区的市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。主管:部门批准并采取严】格,的环境保护》措施:后方可通过水—路运输?   】 ,。 禁止将医疗废物与!旅客在?同,一运:输工具上载运—    ! ,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!区的水体《上运输医《疗废物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