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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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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为了!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!管理:防,止疾病传播》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!康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传染病?防治:。法,和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固体废物【污染:环境防治法》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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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条:。 本条例所称医】疗废物?是指医疗卫》生机构?在医:疗、预?防、保?健以:及其他相《关活动中产》生的具有《直接或?者间接感染》性、毒性以及—其他危害性的废物】。
— , , 医疗废物分类】目录由国务院—卫生行?政主管部《门和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门共同】制定、?公,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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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条【 , 本条例适用—于医疗废物的—收集、运送、贮【。存、处置以及—监督管理等活—动
】 : 医疗卫生机—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!或者疑似传染—病病人产生的生活】垃圾按照医疗废【物进行管理》和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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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卫!。生机构?废弃的麻醉》、精神?。、放射?性、毒?性等药品《及其相关的》废物的管理依照有】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!国家有关《规定、标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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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条 国家推行!医疗废物集中—无害化?处置鼓励有关医【疗废物安全处置【技术的研究与开【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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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!医疗废物集》中处置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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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家对边远【贫,困,地区建设《。医,疗废物集中处置【设施给予《适,当的支?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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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县【级以上各级人民【政府卫?生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对医疗废物收—集,、运送?、贮存、处置活【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!实,施统一监《督,管理:;环境保护》行,政主管部门对医【疗废物收《集、运?送,、,贮存、处置活动【中的环?境污染防《。治工作实施统—一监:督管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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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县级以上《。各级人民《政府其他有》关部门在《各自的职责》范,围内负责与医疗废】物处置?有关:的监督管《理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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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六条《 任何单位和个】。人有权对医》疗卫生机构、医疗】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!监督管?理部门及其》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!。进行举报、投诉、检!举和控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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