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。。第,二章: 经营?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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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从事【药品批发活动—。的应当具备以下条】件
— (一?)有与其《。经营范围相适应的】质量:管理机构和人员;】企业:法定代表《人,、主要负责人—、质:量负责人、质量【管理部?门负责人等符合规】定,的条件;
— , , (二)有依法经!过资格认定的—药师或?者其他?药,学技术人《员;
》。 : (:三)有与其经营品种!。和规模相适》应的自营仓库、【营业:场,所和设施设备仓库具!备,实现药?品,入库、传送、分【拣、上架、》出库等操作的—现代物?流设施设《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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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有保证《药品质量的质量管】理制度以及》覆,盖药品经营》、质量控制》和追溯全过》程,的,信息:。管理系?统并符合药品—经营:质量:管理规范要》求
第九条 从事!药品零售连》。锁,经营活动《的应当设《立药:品零售连锁总部对零!售门店进行统一管理!药品零?。售连锁?总部应当《。。具备本办法第八条】第一项、第二项【、第四项规定—的,条,件并具备能够保【。证药品质《量、与其经》。营品种和规模—相,适应的仓库、配送】场所和设施设备
】
第十条 从事药】品零售活动的应【当具备以下条件
】
》(一)经营处方药、!甲类非处方药的【应当按规定配备与】经营范?围和:品种: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!格认定的药师—或者其他药》学,技,术人员只经》营,乙类非处方药的【。可以:配,备经设区的市—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!组,。织考核合格的药【品销售业务人员
】。
》(,二)有与所经营药】品相适?应的营业《场,所,、设备、陈列—、,仓储设施以及卫生】环境;同《时经营?其,他商品(《非药品)的》陈列、?仓储:设施应当与》药品:分开设置;在超市】等其:。他场所从事药品零售!活动的应当具有独立!。的经营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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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:有与所经营药品【相适应的质量管【理机构或《者,人员企业法定代表】人、主要负责人【、质量负责人等符】合,规定的条《件
》 :(四)有《。保证药品质》量的质量《管理:制度:、符合质量管理【。与追溯要求的—信,息管理系统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!理规范要求》
第十一》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!业应当在取得营【业执照后向》所在: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!管理:部门申请药品经营】许可证提《交下列材料
! (一)药品经】营许可证《申请表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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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?)质量管理机—构情况?以及主要负责人、质!量负责人、质—量管理?部门负责人学历【、工作经历相关材】料;
【 (三)药师—或者其他药学—技术人员资格—证书以?及任职文件》;
(四!。)经:营药品的方式和【范围相关材料;
! (五—)药品质量管理规章!。制度以?及陈列、仓储等关】键设施设备》清单;?
《 (六)营业场所!、,设备、仓储设施【。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!况营业场所、仓库平!面布置?图及房屋产权或【。者使用权相关材【料;
— (?七):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,。其他材料
! 申请人应》当对: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!的真:实性负责《
申请】人应当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对—申请材料《中的商业秘密—、未披露信》息或者?保密商?务信息进行》标注并?注明:依据
第十二条】 药品监督管理【部门收到药品经【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!根据下列情况—分别作出处理—
—(一)申请事项依法!不需要取得药品【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!告知申?请人不受理》;
《 (二)—申请事项依法不属】于本部门职权范围】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!受理的决《定并告?知申:请人向有《关,行政机关申》请;:
,
? (三)》申请:材料存在可以当场】更正的?错误的应当允许【申请:人当:。场更正?。;
?。 ? (四)申请材料不!齐全或者不符—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!当当场或《者在五日内》发给申请人》。补,正材料通知书一【次告知申请人需要】补正的全部内容【逾期不?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!料,之,日起即为受理;
】
(五【)申:请材料齐《全、符合形式审查】要求:或,者申请?人,按照要求《提,交,全部:补正材料《的应:当受理药品经营许】可证申请《
药品】。监督管理《部门受理或者—不予受理《药品经营许可—证申请的应当出具加!盖本部门专用印【。章和:注明日期的受理【通知书或《。。者不予受理通知书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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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三条 》药品监督管理部【门应当自受理申请】之日:。起二十日内作出【决定:
药品】。监督管?理部门?按照药品经营质量】管理规范及其现【场检查指导》。原则:、检查细《则等有关规定组织】开展申报资料技【术审查和现》场检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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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经技术审【查和现场检查符【。合条件的《准予许可并自许可决!。定作出?之日起?五,。日内:颁发药品经营—。许可证;不》符合条件的作—。出不予许可的—书面决?定并说明理由—
》 仅从事乙类—非处方?药零:售活动的《申,请人提?交申请材料和承诺】书后符合条》。件的:准予许可当》日颁发药品经营【许可证自《许可决定《作,出之日起三》。个月:内药品?监督管理部门组【织开展技术审查【。和现:场检查发现承诺【不实的责《令限期整改整改后】。仍不符合条件的【撤销药品经营许可】证
第十四条 】药,品,监督管理部门应【当在网站和》办公场所公示—申请药?品经营许可》证的条件、》程序:、期限、需要—提交:的全部材料目录和】申请表?格式文本等
第】十五条 药》品监督管理》部门:应当公开药》品经营许《可,证申请的许可结果并!提供条?。件便利申请人查询审!批进程
】 未经申请》人,同意药品《。监督管?理部门?。、专业技术机构【及其:工,作人员?。不得披露申请人提】交的商业秘密、未】披露信息或者保【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!规定或者涉》及国家安全、重大社!会公共利益的除【外
第《十六条 药品监督】管理部门认为药【品经营许《可涉:及公共利益的应当向!社会公告并》举行听证《
? 药品经—营许可直接涉及申】请人与他人之间【重,大利益关系的药品】监督管理部门作【。出行:政,许可决定《前应当告知申请人、!利害:关,。。系人享有要求听【证,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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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七条 药品经营【许可证有效期—为,五年分?为正本和《副本药?品经营许《可证样式由国家药品!监督管理局统一制】定药品经营许—可,证,电子证书与纸质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】效力
第十八【。条 药?品经营?许可:证,应,当载明许可证编【号、企业《名称、统一社会信】。。用代码、《经营地?址、法定代表人、】主要负责人、—质量负责人、—经,营范围、《经营:方式、仓库地址【、发证机关、—发证日期、》有效期等项》目
? 企业名称】、统一社《会信用代码、法【定代:表人等项目》应当与市场监督管理!部门核?发,的营业执《照中载明《。的相关内容一致【
第?十九条 药品经营】许可证?载,明事项分为许可事项!和,登记事?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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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许可事项是指经!营,地,址,。。、经营范围、—经营方式、》。。仓库地址
》
登记事】。项是指企《业名称、统一社【会信用代《码、法定《代表人、主要负责】人、质量负责人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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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药【品批发企业经营范围!。包括中药饮片、中】成药、化学药、生】物制品、体外诊断试!剂(药?品):、,。麻醉药品、第一类】精神药品《、,第二:类精神药品、药品类!易制毒化学品、医疗!用毒性?药品、蛋白同—化,制剂、肽类》激素等其中麻醉药】品、第一类精神【药品、第二类—精神药?品、药?品类易制《毒化学品、医疗用】毒性:药品、蛋《白同化制剂》、肽类激素等经【营范围的《核定按?照国家有《关规定执行》
《 经营冷藏冷冻】等有:特殊:管理:要求的药品的—应当在经营范围【中予以标注》
第二《十一:条 从事药品—零售活?动的应当核定—。经营类别并》在经营范《围中予以明确经【营类别?分为处?。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!、乙:类非处方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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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药品?。。零售企业经营范围】包括中药饮片—、中成?药、化?学,药、第二类精—神药品、血液—制品、细胞》。。治疗类?生物制品及其他生】物制品等其中第二】。类精:神药:。品、血液制品、【。细胞:治,疗类生物制品经营范!。。围,的核定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执?行
》 , 经:营冷藏冷冻药品【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!予,以标注
— 药品零售连锁!门店的经营范围不】得,超过药品零售连锁总!部的经营《范围
第二十【二条 从事放射性药!品经营活动》的应当按照》国家有?关规定申《领放射性《药品经营《。许可证
第二【。十三条 变更—药品经营许可证【载明:的许可事项的应当】向发证机关提出药】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!请未经批准》不得:擅自:变,更许:。可事项?
发证】机关应?当自受理《变更申请之日起【十五:。日内作?。。出准:予变更?或者:不予变更的决—定
《 药品零—售企业被其他—药品零售连锁—总部收购的》按照变?更药品经营许可【证,程序办理
》
第二十四条 药品!经营许可证载—明的登?记事项发生变化【。的应当?在发生变化起三十】日内向发证机关【申请办?理药品经《营许可证变更登记】发,证机关应当在—。十日内完成变更登记!
第二十五条【 ,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!事项发生《变更的由发证机关在!副本上记录》变更的内容》和时间并按照变更后!的内容重新》核发:药品经营许》可证正本
第二】十六条 药品—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届满需—要继续经营药品的药!品经:营企:业应:当在有?效期届满前六个【月至两?个月期间向》。发证机关提出重新审!查发:证申:请
发证!机关按照本办法关于!申请办理《药品经营许》可证的程序和要【求进行审查必—要时开展现场—检查药品经营许可】证有效?期届满前《应当作?出,。是否许可《的决定
【 经审查符合规】定条件的《准予许可药》品经营许可》证,编,号不变不符合规【定条件的责》令限期整改》;整改后仍不符合】规定条件《的不予许可并书【面,说明理?由逾期未作出—决定的视为准予许】可
》 在有效期届【满前:两个月内提》出重新审查发证申请!的,药品经营许可证【有效期届满后不【得继:。续经营;药品监【督管:理部门准《予许可后方可继续经!营,
:第二十七条 有下】。列情形之一》。的由发证机》关依法办《。。理药:品经营许《可证注销手续并予】以公告
— : (一)企业主动】申请注销《药品经营《许可证的;
【 (二—)药品经营许可【证有效期《届满未申请重新【审查发证的;
! (三)药【品经营许可依—法被撤销、撤回【或者药品经营许【可证:。依法被吊《销的;
《。
》(四)企业依法【终止:的;
(!。五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应当注销—行政许?可,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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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?八条 药品》经营:。许可证遗失》的应当?向原发证机关—申请:补发原发《证机关应当及时补】发药:品经营许可证补【发的药品《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!效期限?与原许可证一致
】
第:二十九条 任何【单,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!、变造、出租—、出借、买卖药【品经营?许可:证
第三十条 药!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!及时更新药品经营许!可证核?发、重新审查—发,证、:变更、吊销、—撤销、注销等信【息并在完成》后十日内予》以,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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