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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第一章 总则 【 第一条— 为了?加强药品经营—和药:品使用质量监督【管理规范药》品经营和药品使用】质量管理活动根据】中华人?民共和国药品—管理法(以下简【称药品管《理法)、中华—人,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!、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药品管理法实施【条例等法律、行政】法规:制定本?办法 第二—。条 在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境,内的药?品经营、使》用质:量,管理:及,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!遵,守本办法 —第三条 从事—药品:批发或者零售活【动的应当经药品监督!管理部门批准依【法取:得药品经营》许可证严格遵守法】律、法?规、规章《、标准和规范  !   药品上市许可!持有人可以》自行: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!。证书的药品也—可以:委托药?品经营企《业销售但是药品上市!许可持?。有人从事药品零【售活动的应当—取得:药品经?营许可证 —  :  其?他单位从事药—品储存、运》输等相关《活动的应当》遵守本?办,法相关规定 【第四条 医疗机【。。构应当建立药品质】量管理体系对本单】位药品购进、—储,存、使用全》过,程的药品质量管【理负责?使用放?射,性药品等特》殊管理的药品的应】当按规定取》得相关的使用许【可    — 医疗?机,。构以外?的其他药品》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!办法关于医疗机构】药品购进、储—。存、使用全过程【的药品质《量管理规《。定 第五条 药】品上市许可持有【人、:药品经营企业和医】疗,机构等?应当遵守国家—。药品监督管理—局制定的统一药品追!溯,标准和规《范建立并实》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!规定提?供,追溯信息保证药【品可追溯 第【六条 国家药品监督!管理局主管全国【药品经营和使用质】。量监督管理工作对省!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药品监《督管理部门》。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!量监:督管理工作进—行指导? ,     省、【自治区、直辖—市药品监《督管理部门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药品经营和使—用质量监督管理【负责:。药品批发企》业、药品零售—连锁:总部的许可、检查】和处罚以及药品上市!。许可持有人销售行为!的检查和处》罚;按职《责指:导设区的市级、县级!人民政府《承担药品监督—管,理职责的部门(以】下简称市县级药品】监督管理部》门)的药《品经营和使用—质量:监督管理工作—     市县】。级药品监督》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药品经营【和使用质量监督管】理负责药品》零售企业的许可【、检:。。查和处罚以及—药品使用环节质【量的检?查和处?罚     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】总局按照有》关规定加《强,市场监?管综合执法队伍【的指导? 第七《条 国家药品—。监督管理局》制定药品经》营质量管理规—范及:其现:。场检查指导原则省、!自治区?、直辖市药品监【督管理部门》可以依据本办—法、药品经营质量】管理:规范:及其现场《检查指导原则结【合本:行,政区域实际情况制】定检查细则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