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保障措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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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一条— 血吸虫病—防,治地区县《级以上地《方人民政府应当【根,据,血吸虫?病防治规划》、计划安排》血吸虫病《防治经费和基本建】设投资纳入》同级: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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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省、自治区、【直,辖市人?民政府?和,设区的市级人—民政:府根据血吸》虫病防?治工作需要》对经:济,困难:。的县级人《民政府开展》血吸:。。虫病防治工》作给予适当补—。助
! 国家对经济【困难地?。区的血吸虫病防【治经费、血》吸虫病重大疫—情应急处理经费【给予适当补助对承担!血吸虫病防》治任:务的机构的基本【建设和跨地区的血】吸虫病防治》重大工?程项:目给予必要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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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三十:二条 血吸虫病】防治地区县级—。以上地方《人民政?府编制或《者审批血《吸虫病防治地区的农!业、兽医、水利、林!业等工程项目—应当将?有关血吸虫病—防治的工《程措施纳入项目【统,筹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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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三条 国家【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!吸虫基本预》防药物对经济—困难农民的血吸【虫病治疗费用予以】减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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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】作原: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!。照工:伤保险条《例的规定《享,受工伤?待遇参加城镇职【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!吸虫病病人不属【于工:伤,的按照国家规—定享受医疗保险待】遇对:未参:加工伤保险、—医疗:。保险的?人员因防汛、—抗洪: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!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的?规定:解决所?需的检查、治疗费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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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【条 : 血吸虫病》防治地区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!部门对符合》救,助,。条件的血吸虫—病病人进行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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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三:十五条 国—家对家畜免费—实施:血吸虫病检查—和治疗?免费提供抗》血吸:虫基:本,预防药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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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【六,条 ?。血,吸虫病防治地区【县级以?上地方人民》政府应当《根据血吸虫病防治工!。作需要和血》吸虫病流行趋势储备!血吸虫病防治药物】、杀灭钉螺药物【。和有关防《护用: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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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条 】。 血吸虫病防—治地:区县级以上地方【。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血吸虫病—防治网络建设将【承担:血吸虫病防》。治任务的机构所需基!本,建设:投资列入《基本建设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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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八条 血】吸虫病防《治地区?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人?民政府在制》。定和实?施本行政区域的血】吸虫病防治》计划时应《当统筹协调血吸虫】病防治项目和资金确!保实现血吸虫—。病防治项目的—综合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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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,血,吸虫病防治经—费应当专款专用【严,禁截留或《者挪作他用严禁倒买!倒卖、挪用》国家免费供应的【防治血吸虫病—药品:和其他?物品:有关单?位使用血吸虫—。病防治经费》应当依?法接受?审计机关的审计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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