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?三章 疫情控—制 《 《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四条  血吸虫!病防:治地区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政—府应当根据有关法】律、行政法》规和国家有关规定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】血吸虫病《应急预案 —     第!。二,十五条? , 急性血吸虫—。病暴发、流行时县级!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】控制急性血吸虫病】暴发、流行的需要】依照传染病》。防治:法和其?他有关法律的规【定采取?紧急措?施进行下列应急处】理 《 :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组织医】疗机:构救治急性》血吸:虫病病人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。。二)组织疾病预防控!制机:构和:动,。物防疫监《督机构分别对—接触:疫水的人和家—。畜实施预防》性服药; 【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三)组《织有关部《门和单位杀灭钉螺】和处理疫水》; 》 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(四)【组织乡(镇)人民政!府在有钉《螺地带设《置警示标志禁止人和!。家畜接触疫水 【 ,  》   ?第二十六条  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】发现急性血吸—虫病疫情或者接到】。急性:血吸虫病暴发、【流行报告时应当及时!采取下列措施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一)进《。行现场流行病学【调查; 》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。。 (二)提》出疫情控《制方案明确有钉螺】地带范围、》预防:性服药的人和家【畜范围以及》采取杀灭《钉螺和处理》疫水的措《施; 》 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指!导医:。疗机构和下级疾【病预防控《制机:。构处理疫情》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卫生?主管部门要》求采取的《其他措?施 —    《。 第二十七条  有!关单位对因生产、】工作必须《接触:疫,水的人?员应当按照疾病预】防控制?机构的要求采取【防护措施《并,定期组织《进,行,血吸:虫病的专项体检【 :。  》   血《吸虫:病防治?。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!府及其有《关部门对因防汛【、抗洪抢《险必须接《触疫水的人员应当按!照疾病预防控制机】构的要?求采取防护措施血】。吸虫病防《治地区县《级人民政府对—参加防汛、抗洪抢险!的人员应当及时组织!有关部门和机构【进行血吸虫病的专】项体:检 ?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八条 【 血吸虫病防治地区!县,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卫生、农业【或,者兽医主管部门应】当根:据血:吸,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组!织开展对本地村【民、居民和》流动人口血吸虫【病以及家畜》血吸虫病的筛查、】治疗和预《防性服药工作 】 《   ? 血吸虫病防治地】。区省、?自治区、《直辖市人民政—府应当采取措—施组织对晚》期血吸虫病病人【的治:疗 ?    【 第:二十九条  血吸虫!病防治地区的—动物防?。疫监督?。机构、植物检疫【机构:。应当加强对本—。行政区域内的家【畜,和植物的血吸—虫病检疫工作动物防!疫监督机构对经检疫!发现的患《血,吸虫病?的家畜应当实施药物!治疗;植物检疫机】构对发现的携带钉螺!的植物应当实施杀】灭钉螺 —   》  凡患血吸—。。虫病的家畜、—携,带钉螺的植物在血吸!虫病防治地区未经检!疫的家?畜、植物一律—不得出售、外运 】     !第三十条《  血吸虫》病疫情的《报告、?通,报,和公:布依: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动!物防疫法的有—关规定?。执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