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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证!。。 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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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三《条 证据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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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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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一)书证;
】
《 】(二)物《证;
】 , : ?。 (三)视听【资料;
! 《 : , (四)电子数据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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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(五)证人证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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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六)当事人的—陈述;
《。
:。
! (?七)鉴定意见;
】
】 《 (八)勘验笔【录、现场笔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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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以上证《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!能作为认《定案件事实的根【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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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四条 被【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!负有举?证,责任应当《提供作?出该:行,政行为的证》据和:。。。所依据的《规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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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】不提供?或者无正《当理由逾期》提,供证据?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!是被:诉行政行为涉及第】三人合法《权益第三人提供【证据: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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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五?条 在《诉讼过程中被告【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!自行向原告、第三人!和证人收集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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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—六条 被告在作出!行政行为时已经收】集了证据但因不【可抗力等正当事由】不能提供的经—人民法院准许可【以延期提《供
【 原》告或者第三人—提出了其在行—政处理程序中—。没,有,提出的理由》或者证据的经人【民法院准许被告【可以补充《证据
【
第三【。十七条 原—告可以提供证明【行政行为违法的证】据原告提供的证据】不成立的不免—除被告?。的举证责任》。
—。 第三十八】条 在起诉—被告不?履行法定职》责,的案件中原告—应,。。当提供其向被告【提出申请的证据但】有下列情形之一【。的除外?
:
》 ? , : (一)被告应【当依职权主动—履行法定职责的;】
! ,。 (二)原告!因正当理由不能【。。提供证据的
—。
— 在行政赔偿、!补偿的案件》中原:告应当对行》政行为造成的损害】。提供证据因被—告,的原因?导致原告无法—举证的由被告—承担:举证责任
】。
第三】十九条 》人民法院《有权要求当事人提】供或者补充证—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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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条 人】民法院有《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!及其他组织、公【民调:取证据但《是,不得为证明行政行】。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!作出行?政行为时未收集【的证:据
【 《第,四十一条 —与本案有关的—下列证?据原告或者》第,三人不能《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!人,民法院调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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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:。一)由国家机—关保存而须由人民】法,院,调取的?证据;
】
— (二)—涉及国家秘》密、:商业:秘密和个人隐私【的证据?;
》
》 : (《三)确因《客观原因不能自【行,收集的?其他证据
】
—第四十?二条 《在证据可能灭失【。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!情况下诉《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!法院申请保全—证据人民《法院也可以主—动采取?。保全措?施
》
: 第四十三】条 证据应当【。在法庭上出示并【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!涉及国家秘密、商】业秘:密,和个人隐私的证据】。不得在公开开庭【时出示
【
人【民法院应当按照法】定程序全面、客观】地,审查核实证据对【未采纳的证据应当】在裁:判文书中说明理由】
【 以非》法手段取得的证【据不得作为认—定,案件事实的》根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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