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诉!讼参加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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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《五条 行政行【为的相对人以及【其他与行政行为【有,利害关系的》公,民、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有权提起诉】讼
【 ? 有权提《起诉讼的公民—死亡其近亲属可【以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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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有权提起诉讼【。的,法人或者其他组【织终止?承,受其权利的法人【或者:其他组织可以提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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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人民检察》院在:履行:职责中发现》生态环境和资—源保护、食品药品安!全、国有《财产保护《、国有土地》使,用权出让等领域负】有监督?管理职责的行政【机,关违法行使职—权或者不作为—致使国家利益或者】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!害的应?当向行政《。机关提出检察建议】。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!行政机?关不依法履》行职: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!向人民法院》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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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第二十六条》 :公民、法《人,或者其他组织直接】。向人民法院提起【诉讼:的作出行《政,行为的行政机关是】被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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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经复议的案》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!原行政行为的作出】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!关和复议机》。关是共同被告—;复:议机关?改变:原,行政行为的复议【机关是被《告
】 复议机—关在法定期限内未】作出复议决定—公民:、法:人或者其他组织起】诉,原行政行为》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!行政机关是被告;起!诉复议机关》不,作为的复议机—关是被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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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!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!共同:作出行政行为的行】政机关是共同被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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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行政》机关委托《的组织所作的—行政:行为委托的行政【机关是被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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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行政机关被撤销或】者职权变更》的继续行使》。其职权的行政—机关:是被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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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二十七条 当事人!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!以上因?同一行政《行为发生《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!。类行政行为发生【的行政?案,件、人民法》院认为可以》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!同意的为共》同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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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条 【当,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!共同诉讼可以由【当事人?。推选代表人》进行:。诉,讼,。代表人的诉讼—行为对其所代—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!但代表人变更、放】弃诉讼请求或者承】认,对方当事《人的诉讼请求应当】经,。被代表的当事—人,。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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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九》条 : 公民、法人—。或者其他组织—同被:诉行政行为》有利害关系但—。。没有:提起诉讼或》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!利害关系的可以作】为,第三人申《请参加诉讼或者由】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!讼
【 人民—法院判决《第三人承担》义务或者减损第【三,人权益?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!起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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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【条 没《有诉讼行为能力【的公民由其法定【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!代,。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!任的由人《民,法院指定其》中一人代为诉讼【。。
! 第三十一条 【 当事人、》法定代理人》可以委托一》。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!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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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】人,员可以?被委托为诉讼代【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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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一)律师、》基层法律服务—工作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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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二)当】事人的近亲》属或者?工作人员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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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当事【人,。所在社区、单—位以及有《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!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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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二—。条 代理》诉讼的律师有权【按照规?定查阅、复》制本案有《关,材料有权向有—关组织和公民—调查收集《与本:案有关的证据对涉】及,国家秘密《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!私的材料应》当依照法律规定保】。密
! , 当事?人和其他《。。诉讼代理人有权按】照规:定查阅、复制本案】庭审材料但》涉,及国家秘密、—商业秘?密,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!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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